元世祖朝钩考钱谷述论

2001-03-10 07:56李治安
历史教学·中学版 2001年2期
关键词:朝廷阿里

钩考,又称理算,意即财务审计,曾在元世祖朝频繁举行,且被阿合马、桑哥等用作搜刮、聚敛财赋的重要方式。当时,朝廷官僚集团内部的冲突,中央与地方财赋分配纠葛等,或掺杂其间,或隐藏其后,从而使钩考钱谷成为一桩朝野颇有争议的事情。关于世祖朝钩考钱谷的专门研究,迄今尚未见到。兹草就小文,试作如下探讨。

一、 钩考的缘起

较早见于典籍的元代钩考或理算,大约是宪宗四年(1254年)(甲寅)春蒙哥汗派遣耶律铸"与帖木而忽秃赤NFDE3G粮于燕"。《元史·宪宗本纪》四年七月又有"诏官吏之赴朝理算钱谷"的类似记载。《元史·齐荣显传》也说:"值断事官钩校诸路积逋,官吏往往遭诟辱。"此时的"理算""钩校",大体是赴漠北蒙古汗廷或燕京行尚书省,酷似传统的地方官"上计",而与后来的朝廷派遣专官理算钱谷有所不同。

蒙古国时期较典型的理算钱谷,应是宪宗七年(1257年)十一月阿兰答儿钩考。这次钩考由和林留守、大汗亲臣阿兰答儿主持,曾组建钩考"局",发布142项条例。钩考对象为皇弟忽必烈所控制的陕西宣抚司、从宜所、河南经略司等。主要罪状即"擅权为奸利",将应归于朝廷的赋税擅自交付忽必烈藩府。阿兰答儿等拥有便宜处置官吏的权力,所查非法支用钱粮,又一概强制偿还②。阿兰答儿钩考的目的是:夺回皇弟忽必烈对陕西、河南等地的民政、财赋大权,反对其用汉法治理汉地。后因忽必烈妥协让步,交出权力,钩考才中途停止。此次钩考,在实施方法上对元世祖朝的钩考钱谷影响甚大。

如果说唐宋的"勾复"、"磨勘"、"钩考",是来自汉地王朝的财政审计举措,那么,阿兰答儿钩考则是由蒙哥汗派人实施,忽必烈身罹其难,所受打击甚重的蒙古国旧例。而当忽必烈登上汗位之后,却又从朝廷中央集权的利益出发,将上述唐宋遗制和蒙古国钩考旧例糅为一体,当作元王朝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推行全国了。在这个意义上,元世祖朝的钩考钱谷似乎有两个渊源:蒙古钩考旧例和唐宋"勾复"、"磨勘"遗制。二者分属蒙古法与汉法,但在检复考核财赋方面,又具有很多相通之处。元世祖朝的钩考钱谷,正是在大量继承和吸收上述二者,尤其是吸收蒙古国阿兰答儿钩考的遣使、置局、追赔、便宜处置的具体做法的基础上,推行和发展起来的。

二、 世祖朝对路府州县的钩考

世祖即位半年余,中书省一度要"置局磨勘""东平路民赋帐册",后因中书省吏员王恽等反对,才寝止未行。至元年间,钩考钱谷日渐增多。翰林直学士唐仁祖曾奉命"往阅""真定、保定两路钱谷逋负",上奏罢其追征。在路转运司与总管府并立之际,各路转运司也是朝廷的钩考对象。"至元八年(1271年),罢诸路转运司,立局考核逋欠"。"掌其事"的户部令史刘正"遍阅吏牍",得至元五年(1268年)大都运司司库辛德柔冒李介甫之名关领课银五百四十七锭文契。最终拘捕辛德柔归案,"悉得课银"。至元十六年(1279年)陕西都转运使郭琮获罪被杀,朝廷也曾"遣使深鸷者数辈钩稽簿书"。不难看出,钩考中既要追究主管官吏逋负的责任,又需稽查贪赃等弊病。检覆簿籍帐册,追征逋欠,必要时逮系当事官吏,强制执行赔偿等,乃是钩考钱谷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尚书省右丞相桑哥主持的钩考钱谷,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此次钩考,分江淮、江西、福建、四川、甘肃、陕西、湖广七行省举行。钩考对象仍然以路府州县官为主,也包括延安屯田、"大同钱谷"、"应昌和籴所"、"江南乐工租赋"、江南路州"学田所入羡余"及各地中统钞本。朝廷向七行省各遣官二员(湖广除外),"特给印章",配备兵卫,以增其声威。这次钩考的内容仍是"理逋负,复欺隐","复核奸赃"。桑哥所言:"外省欺盗必多",大体也是指地方官所掌赋税积年逋欠及征收过程中的"奸赃"、"侵牟"之类。具体做法不外是置局稽查籍册,强制追征逋欠,清理官吏奸赃,"敲榜遍于郡县"。如湖广行省在桑哥亲信要束木的主持下,"大征集诸道官吏,无虑数千"。还命令荆湖北道宣慰司同知孙显"主计局",长时间拘留受检核的各路计吏⑩。被派往江浙的中书省右丞忻都和行省左丞相忙古台对桑哥"理算钱粮"政策,"奉行尤力","实以无义肆虐厉民,空其家财,往往妻子寒饥困辱,有不忍言者"。据说,各地具体负责者对此类钩考态度是否积极,效果就大不相同。江东道宣慰司同知陈思济奉行省檄,"分理浙东",以"频海民贫而,必激变"为理由,"得寝其行",且"绳督吏卒,多所还讨"。江淮行省员外郎李NFDE5"分行浙省","稽查郡县钱谷","人不以为苛"。而江东道官员则"承意竣剥,狱犴尤甚"11。江淮行省参政王巨济还因为"钩考钱谷有能,赏钞五百锭"12。除了七行省外,腹里路州也罹其难。翰林学士承旨不忽木和治书侍御史王构也被"擅中书政柄"的桑哥派往燕南检核钱谷,桑哥明知二人"无所迎合",遂"约月治办",逾期则"祸且不测"13。胡祗NFDE6K担褐猎二十七年(1290年)"奸臣横暴,分遣恶党祸毒天下,以追征逋欠为名,所至凶残百至,虽汉唐酷吏之不为者,尽其毒螫,死者相望。有司股栗屏息而不敢言,亦仅有助恶为奸以肥其家者。彰德例被其害"。达鲁花赤扬珠台"抗直不从,哀诉于上,一郡获免"14。彰德路钩考被特许中止,或出于忽必烈对皇弟旭列兀食邑的格外眷顾,其他路州则不能获此殊遇。钩考既查帐籍,又"繁为条约",强令官吏自首。凡向百姓索取或冒支官粮的,都要强制偿还15。追征逋负,"立期送官",应该说是逐级进行的。朝廷所遣官或行省追征于路及直隶州,路、直隶州追征于属州和县,最后又追及民众。于是,"榜掠号哭之声相闻,民至鬻田屋,嫁妻女,或赴水自戕;死定无责,责偿亲戚邻里";"追系收坐,岸狱充韧"。钩考中对地方官奸赃侵牟,惩办很严。甚而威逼"官吏首尝受竹治民财及酒食馈遗"。某总管被逼"标草老婢,令鬻得值",输其"赃"。后来,竟依此项输赃情节,免其官职。"督责之使,日十余辈,燕犒送迎不少遑。其恃势须索者,无少敢逆其言"16。由于稽查地方官的使臣本身就不见得清廉,追赃过程中,他们又恃势勒索,贪赃枉法,胡作非为。这种情况下的钩考理算,自然谈不上"清浊虚实"17

附带说一下,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钩考还对路府州县的羡余金帛,进行了一次检括。《道园学古录》卷一四《知昭州秦公神道碑》云:"至元二十五年,用事者急聚敛,遣使天下,大括金玉珠货器物赢余,苛酷吏请尽辟知名清强吏以任事。公(秦仲)虽居闲,犹被迫遣治徽广德之会。是时公府之出纳,无容复有余羡,此直以无义而取之耳。而操窃郡县危甚。"碑中所言"急聚敛"之"用事者",即权相桑哥。"大括",即大肆搜求,字面上与钩考有异。估计"大括"当是钩考钱谷的组成部分。揆以秦仲被派往江浙行省徽州路、广德路及"操窃(切)郡县危甚"之语,"大括"应以路州为单位派专官举行。钩考钱谷中对路府州县羡余财赋的大检括,还披露了朝廷控制路府州县支用财赋的一项固定制度:"是时公府之出纳,无容复有余羡。"意思是说,路府州县所掌财赋收支,必须遵循朝廷的规定,除留一定数额的官府经费外,务必将大部分金帛钱粮解送朝廷,一律不准私留"余羡",不准背着朝廷留存可供地方官机动支用的财赋。至元二十五年钩考钱谷中的"大括金玉珠货器物赢余",就是从这项固定制度出发,而对私自留有"余羡"的"郡县"官府所进行的一次惩治和财物没收。

三、 世祖朝对行省的钩考

元代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18。世祖朝先后设置了陕西、云南、四川、湖广、江淮、江西、辽阳等行省,总领、督办境内诸色财赋。然而,江淮、湖广行省设置之初,"凡去行省,皆以宰相自负","钱粮羡溢,则百般侵陷,如同己物"19。行省不仅没有很好地充任朝廷集中各地财赋的驯服工具,时而还发生与中书省争夺境内课程征集权之类的冲突。这样一来,行省综领督办的财赋,自然会成为朝廷钩考的对象了。

世祖朝,针对行省的钩考日趋频繁,至元八年(1271年)川陕行省平章赛典赤曾因"打算"而"停职"20。至元十年(1273年)二月,朝廷曾派"断事官麦肖勾校川陕行省钱谷"21。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又下令:"理算江南诸行省造征日本船隐弊。"22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只必哥奉命"考核云南行省"。四年后,又有"尚书省断事官秃烈羊呵理算云南"23。是年,桑哥还奏请钩考甘肃行省,罢免了佥行省事赵仁荣等24。其中,阿合马钩考江淮行省阿里伯及崔斌,要束木钩考湖广行省阿里海牙,最为朝野所瞩目。

阿合马钩考江淮行省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和权相阿合马打击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右丞崔斌的政治斗争始终纠缠在一起。阿里伯,又作阿里别、阿里,蒙古国时期有名的回回大臣牙剌瓦赤之子。平宋后不久,阿里伯担任了江淮行省平章,曾因设立诸路宣课提举司与阿合马争执不休,深为阿合马所嫉恨。崔斌,蒙古名曰燕帖木儿,至元初任中书省左右司郎中,屡次在忽必烈面前斥责阿合马"奸恶"。担任江淮行省右丞前后,又与阿里伯上奏罢黜了阿合马之子、杭州路达鲁花赤抹速忽,故也被阿合马视为眼中钉25。至元十七年(1280年),阿合马奏请"理算"江淮行省成立以来"一切钱谷",遣不鲁合答儿等前往钩考,查出阿里伯等"擅支粮四十七万石",应追征中统钞一万二千锭。又罗织擅易命官及铸铜印等罪。擅支巨额钱粮是此次钩考的要害,也令嗜利著称的忽必烈十分恼火。由于掺入了个人恩怨等因素,此次钩考是很残酷的。钩考开始后,朝廷曾派刑部尚书李子忠与中书左司都事刘正驰驿按问,未具罪狱。阿合马又派亲信北京行省参政张澍等四人重新按治,"遮留"江淮行省使者入奏表章,最终以盗官粮等罪杀掉了行省平章阿里伯和右丞崔斌B26!

有趣的是,阿合马死后,钩考钱谷也施之于其在江淮行省的党羽。姚燧《游显神道碑》载:至元十九年(1282年),"是臣(阿合马)见杀于盗,其姻党贪墨奸窳,上盗公帑,下厉其民者,诸不法皆露,而东南新国尤罹其毒。公(浙西宣慰使游显)为钩考,惟是一省,征赃四百余万为缗"27。因阿合马等人的热衷与推广,钩考似成为世祖朝的一项固定制度。包括阿合马党羽在内的掌财赋的行省官员,都需要接受钩考,只是因政治处境好坏,决定其是否成为重点核查追究的对象。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总制院使桑哥利用姻党要束木,导演了一场钩考湖广行省,惩治左丞相阿里海牙的闹剧。阿里海牙,畏兀儿人,早年入侍忽必烈藩邸,曾统帅鄂州方面四万户攻克南宋荆南、江西、海南、广西等地,创建湖广行省,官至行省左丞相。阿里海牙在湖广,旧部盘根错节,权势炙手可热,引起朝野一些非议。起初,要束木欲被提拔为行省平章执行此项钩考任务。然因忽必烈说:要束木为"小人,事朕方五年,授一理算官足矣",才授官行省右丞。阿里海牙对这次钩考很不服气,上奏说:"要束木在鄂省钩考,岂无贪贿?亦请钩考之。"世祖虽然同意遣使同时钩考阿里海牙和要束木,但结局是阿里海牙因罪过较多,被逼自杀,其家资和荫占民户也被没收。而后,朝廷又重新派中书省断事官秃不申钩考湖广行省钱谷28。几乎与此同时,曾负责督造海舰的湖广行省右丞史格,也被要束木"大为钩考,毫推缕剔","乃责偿军民三万定"29。要束木则因钩考和揭发阿里海牙有功,坐上了原先未能获取的行省平章交椅。

世祖朝钩考钱谷,一段时期以江淮、湖广两行省为重点。阿里伯、阿里海牙等权力很大的行省官员,在此类钩考中被罢官黜职,命丧黄泉。其背景应该是,至元中期行省制和行省官员的权限并未完全规范化,并没有正式确定下来。平定南宋之初,行省官员以宰相自负,代表朝廷镇抚一方的惯例,相当风行。朝廷中书省和掌管大桩财赋的江南若干行省,围绕着财赋如何分配的冲突,时有发生。朝廷向行省"屡移文取索"钱粮,行省常"不以实上"30。经过以上针对行省的财赋钩考,中书省明确将行省置于禀命和从属地位,尤其是"江南诸路财赋并隶中书省",严禁行省官员"擅支"和"盗用"钱粮,禁止行省官员独立支配境内财赋31。行省官员在财赋方面的权力,由"钱粮羡溢,则百端侵陷,如同己物",降低到"诸行省之用及千定,必咨都省"B32!O远易见,在行省官员的财赋支用权由大到小、由强到弱的演变过程中,至元中期针对行省的财赋钩考,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世祖朝的钩考钱谷,虽然主要以路府州县和行省为对象,但因中书省宰相更迭,尚书省与中书省若干年并立等,钩考有时也涉及中书省等财政部门。因篇幅所限,恕不详言。

四、 钩考的效用与实质

钩考钱谷,是世祖朝权臣阿合马、桑哥在财政方面的主要政策之一。这项政策当时在朝廷内外褒贬相参,颇有争议,而且和主持者阿合吗、桑哥等人的权势、政治命运紧密相连。阿合马、桑哥专权之际,钩考钱谷风靡一时,"乘风"希旨者较多,甚至发展到"道路侧目,无敢言者"的地步。钩考引起的社会骚动,十分严重。元人杨载说:"桑哥建议遣忻都、王(巨)济等理算天下钱粮,已征数百万,未征尤数千万,州县别置牢狱,逮捕人,昼夜鞭笞,械系者相属于道,大家巨室无虑悉破坏。甚至逼人妻女为娼,风俗为之大变。一时使者所至,征取尤甚。富人逃入山林,发兵捕之,率众拒捕,则又疑其窃发。两河之间,群盗数万人。"33随着钩考越来越峻刻,官僚中反对钩考的意见也相继出现。南台侍御史程钜夫公开斥责桑哥之流的钩考:"剥害生民。"程还因之被桑哥"羁留京师",几遭毒手34。尚书省官员阿鲁浑撒里、何荣祖也多次奏请停罢钩考。反对钩考者阿鲁浑撒里等还把至元二十七年(1290 年)大宁路一代"地陷黑砂,水涌出,死伤者数万人"的特大地震,与钩考相附会,促使笃信占筮之术的忽必烈有所"感悟",下决心降诏:停止钩考,"悉赦天下逋欠",以弭"天变"。据说,桑哥听罢此诏,居然"怒摇手以为不可,且谓必非上意"。经宣读诏书的赵孟NFDE7="他日言事者倘谓尚书省界失陷钱粮数千万,丞相何以自解"之辞,反复晓谕,桑哥才勉强接受35。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桑哥被杀后,朝廷的钩考钱谷政策骤然大变,钩考趋于永久性废罢。同年十月,玉昔帖木耳为首的御史台上奏:"钩考钱谷,自中统初至今三十年,更阿合马、桑哥当国,设法已极,而其余党公取贿赂,民不堪命,不如罢之。"两日后,忽必烈向全国颁布诏书:"罢钩考钱谷,应昔年逋负钱谷文卷,聚置一室,非朕命而视之者有罪。"还特意遣使者"布告中外"36。"诏下之日,百姓相庆",废止钩考,受到朝野上下的普遍欢迎37。翌年三月,朝廷又以"盗取官民钞","迫杀"吏民等罪,处死了钩考钱谷中荼毒民众的纳速剌丁灭里、忻都、王巨济三人,"以谢天下"38。至此,世祖朝规模最大的钩考钱谷,即以主持者及少数峻刻承办人被杀的结局而告终。

世祖朝钩考钱谷的实质如何?它在元代财政及与之相关的政治等领域,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首先,钩考钱谷,尤其是对路府州县和行省的钩考,体现和加强了元朝廷在财政方面的中央集权。元代的财政体制是内重外轻,从世祖朝开始,元廷对地方财赋收入支出的管理十分严格。主要措施不外是:课税定额办集,公帑支用的请示禀报制度化,钩考检核频繁举行。钩考以强制手段,督促定额办集和公帑支用禀报制的贯彻实施,其直接后果又造成路府州县及行省等官员在财赋收支方面权力削弱,只能服从朝廷、听命朝廷。显然,钩考对朝廷严格审计地方财赋收支,对财政中央集权体制的确立,都具有重要意义。任何事情的极端化,都会走向反面。郑思肖说:"州州上下司务,岁一二次打勘。任此责虏酋,枝蔓根穷,贿赂归鞑,州县酋长甚苦。此为鞑之勾当者。人以鸬鹚为譬:鸬鹚得鱼满颌,即为人所抖取;鸬鹚更取鱼,人又抖取;劳无穷,利甚鲜。"39钩考过于峻刻,势必造成收夺过多而无节制,中央对地方财赋控制过严,州县财用难以为计,地方吏民苦不堪言。

其次,世祖朝的钩考钱谷本身属于财政审计,但其主要效用或实质又在于搜刮财富,以满足忽必烈穷兵黩武的需要。元廷举行钩考,往往看重的是所获取的巨额钱财。关于这一点,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闰十月桑哥的一段奏言说:"国家经费既广,岁入恒不偿所出,以往岁计之,不足者余百万锭。自尚书省钩考天下钱谷,赖陛下福,以所征补之,未尝敛及百姓。臣恐自今难用此法矣。何则?仓库可征者少,而盗者亦鲜。"40世祖朝中后期,元帝国出现了"岁入恒不偿所出"的情况,迄至元二十五年,财政赤字高达一百余万锭。为增加中央收入,减少赤字,桑哥等理财大臣暂时没有向百姓增加课税,而是通过钩考钱谷的方式,从地方官府及各部院府库括取大量财富和逋欠,以弥补财政亏空。此时的钩考钱谷,不仅强化中央政府对地方财政的审计和管理,而且是用强制手段将地方路府州县仓库所藏羡余,所逋负的钱粮以及官吏私人腰包中的奸赃,统统搜刮到中央来。某种意义上,钩考钱谷可以称的上正常财赋上缴之外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府特殊的财赋大搜刮。正如元人杨载所言:"名为理算,其实皆无名横敛,强夺于民。"41这类搜刮虽然能暂时减轻或部分弥补朝廷的财政亏空,但当地方官府及各部院等被搜刮一空时,其效果就大为降低了。总之,世祖朝钩考钱谷之所以频繁举行且发展到至元二十五年的规模和程度,客观上乃是中央财政高度集中体制和国家财政赤字巨大压力相结合的产物。阿合马、桑哥之流推波助澜,又使钩考钱谷超出了单纯财政审计的藩篱,偏重于弥补财政亏空的搜刮了。

再次,钩考钱谷,掺杂或隐藏着官僚集团内排除异己,打击政敌等派别斗争和个人恩怨纠葛。钩考中,主持者与被钩考者之间争权夺利的因素有时也比较多(如阿合马与阿里伯,要束木与阿里海牙)。而受派遣参与钩考的官吏,大多是阿合马、桑哥的亲信同党,诸如纳剌丁灭里、忻都等辈惟知秉承阿合马、桑哥的旨意,剥下以奉上。但也有部分被派遣的官吏,平素与阿合马、桑哥等主持钩考的大臣政见不同,钩考差遣恰可以将他们排挤出朝廷诸衙门。桑哥"省部官既去,事不可废,拟选人为代,听食元俸"之语42,即披露了这层意思。更有甚者,参与钩考的部分"异己"官吏,有时还被当作迫害中伤的对象,如不忽木、王构、陈天祥等几遭陷害。由于官场派别纷争及个人恩怨的较多混入,钩考发展成为内外触动颇深,朝野反响强烈的灾难性事件,就可想而知了。

①《危太朴续集》卷二《故翰林学士承旨耶律公神道碑》。

②《牧庵集》卷一五《姚文献公神道碑》,卷二四《谭公神道碑》;《元朝名臣事略》卷七《平章廉文正王》;《秋涧集》卷四八《史天泽家传》。参阅陈得芝、王廷[KG-*3]页〖HT6〗《忽必烈与蒙哥的一场斗争》,载《元史论丛》一辑。

③《秋涧集》卷八十《中堂事记》(上),中统元年十月;《元史》卷四《世祖纪一》,中统三年十月壬寅。

④《元史》卷一三四《唐仁祖传》。

⑤《元史》卷一七六《刘正传》。

⑥《牧庵集》卷二二《淮安路总管高公神道碑》。

⑦《元史》卷一五《世祖纪一二》,至元二十五年四月辛酉,五月乙未,十月己卯,至元二十六年闰十月丙申;卷一六《世祖纪一三》,至元二十七年九月丁卯,十一月丁卯;卷二0五《桑哥传》。

⑧《中庵集》卷一六《故昭文馆大学士大司农郭公神道碑》,《故肃政廉访司经历赵君神道碑》。

⑨《中庵集》卷一六《故肃政廉访司经历赵君神道碑》。

⑩《牧庵集》卷二四《少中大夫孙公神道碑》。

11《道园类稿》卷四一《陈文肃公神道碑》;《滋溪文稿》卷十《故集贤大学士李文简公神道碑》。

12《元史》卷一六《世祖纪一三》,至元二十七年六月庚辰。

13《元史》卷一六四《王构传》;《元文类》卷五二《翰林学士承旨王公墓志铭》。

14《紫山集》卷一五《怀远大将军彰德路达鲁花赤扬珠台公德政去思碑》。

15《牧庵集》卷一四《徽州路总管府达噜噶齐虎公神道碑》。

16《牧庵集》卷二八《中奉大夫荆湖北道宣慰使赵公墓志铭》;卷一四《平章政事徐国公神道碑》。

17《中庵集》卷一六《故昭文馆大学士大司农郭公神道碑》。

18《元史》卷九一《百官志七》。

19《程雪楼集》卷十《论行省》。

20《青崖集》卷四《奏议》。

21《元史》卷八《世祖纪五》。

22《元史》卷一三《世祖纪十》,至元二十一年闰五月癸巳。

23《元史》卷一三《世祖纪十》,至元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子;卷一五《世祖纪一二》,至元二十六年六月。

244042《元史》二○五《桑哥传》。

25《元史》卷一一《世祖纪八》,至元十七年六月丁丑;卷一七三《崔斌传》;卷二○五《阿合马传》。

26《元史》卷一七三《崔斌传》,卷一七六《刘正传》,卷二0五《阿合马传》。

27《牧庵集》卷二二。

28《元史》卷一二八《阿里海牙传》;卷一四《世祖纪一一》,至元二十三年四月已未,六月,十二月。

29《牧庵集》卷一六《平章政事史公神道碑》。

30《元史》卷二0五《阿合马传》。

31《元史》卷一四《世祖纪一一》,至元二十三年四月庚子。

32《程雪楼集》卷十《论行省》;《常山贞石志》卷二一《有元甘肃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荣禄公神道碑》。

3341《松雪斋集·大元故翰林学士承旨赵公行状》。

34《程雪楼集》附录《元故翰林学士承旨光禄大夫知制诰程公行状》。

35《元史》卷一三0《阿鲁浑萨理传》,卷一六八《何荣祖传》;《清容居士集》卷三二《梁德P凶础罚弧端裳┱┘·大元故翰林学士承旨赵公行状》。

36《元史》卷一六《世祖纪一三》,至元二十八年十二月。

37《元史》卷一三0《阿鲁浑萨理传》。

38《元史》卷一七《世祖纪一四》,至元二十九年三月丁未。

39《郑思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86页。

(李治安,男,1949年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蒙古学会副理事、中国元史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以元史、政治制度史为研究方向。撰写《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行省制度研究》等专著五部,并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

责任编辑:倪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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