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国剑(湖南)
编者按: 熊国剑,湖南省江永县交通局副局长。但在江永,人们很少叫他"熊局长",而习惯叫他"熊记者"。虽然他曾任职3年的《江永报》已停刊1年多,但叫他"熊记者"的人却日渐增多。因为,无处讨公道的农民似乎也越来越多。一度,他充满了激情,为那些找上门来的"弱势群体"尽力鼓与呼,并得到一个"包青天"的民间称号。但现在,他的内心却充满了困惑。在给编辑的信中,他写道:"人们喜欢我的文章,是因为我所写的都是真话。后来我发现,人们对我的批评报道最为激赏,尽管我的批评报道在我的文章总量中还占不到1%的比例。但令我困惑的是,我的所作所为,却丝毫也不能为我的上司、甚至我的组织所容。我不知道自己的路还能不能继续走下去。
"包青天"的"乌纱帽"飞到我的头上"
"包青天"是我从小时候起就极为敬仰的历史人物,但我知道自己成不了"包青天"。没想到的是,近几年来,我只不过凭着自己的良知写了一些批评报道,便成为老百姓心目中的"包青天"。
第一次被人们誉为"包青天",是1997年,当年7月30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发表了我采写的一篇批评报道,盖因我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举动,故获此誉。
对于人们称我为"包青天",我当初就感到很不以为然。我以为这不过是人们送给我的一个过誉之词,表达的是人们对我的一种良好期望。我依然讲我认为应该讲的真话,写我认为应该写的文章。
对于我所在的边远山区小县---湖南省江永县来说,1998年称得上是一个多事之秋。在这一年里,江永发生了一系列地方政府或官员非法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在此情况下,我为自己无法压抑的骨气、血气和正气所驱使,将这一系列事件分别端到《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直至《人民日报》等全国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开予以曝光。这样一来,我成为全县上上下下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
从1998年起,县内请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甚至申冤的人越来越多。不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家里,有时候第一批人没有送走,第二批又接踵而至。同事们戏称我的办公室是江永县"编外信访办"。
面对越来越多把最后一线希望寄托在我身上的弱小求助者,我开始陷入内疚、无奈和困惑的情绪中,同时更多地陷入深深的思索。理智迫使我暂时放下了手中的笔。我要冷静地审视一下自己,审视一下我所面临的现实,并借以理顺一下自己显得有些模糊的思绪。我实际上走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十字路口。
《南方周末》在1999年8月27日头版头条以《老百姓利益屡屡被侵害熊国剑不顾安危鸣不平》为题,报道了我为民请命的故事。此文一出,迅速在全国各地激起巨大反响。虽然社会舆论对我的行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我的心情却反而越发沉重起来。因为,除来自日本的一封外,其余国内各地来信概为求助者。求助者有工人、农民、教师、私营企业主,甚至黑龙江省一位蒙冤法官也投书求我申冤。这些求助者无一不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在反复告状、层层上访无果,已经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求我主持公道的,似乎我真成"当代包公"了。
数十封来信像数十条鞭子抽打着我的灵魂,又像数十块千斤重石压在我的心上。面对数十颗弱小的、善良的、渴望的心,我只得遗憾地对他们作出答复:其实我无能为力。
岂敢与"包青天"相提并论
《南方周末》的报道所引起的回应给我灌了一味清醒剂,并促使我进一步陷入深深的思考。现在看来,把我视为"包青天"完全是一种错误,至少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包青天"是位尊权重、威震朝野的封建王朝的官员,而我是一个普普通通、无职无权的书生,岂敢与"包青天"相提并论,同日而语。"包青天"手中有权,我的手中没有任何权力,我唯一拥有的只有发言权,而这个权利人人都有。问题是为何我一个成了"包青天",假若我真称得上"包青天"的话,大家都可以成为"包青天",只要大家敢于坚守良知,敢于公开坚持正义并维护正义。
我不断地为老百姓鼓与呼,不断向我周遭的非法的、非人性的行为挥动正义之剑。我跟广大老百姓的距离越来越近,直至水乳交融,因而赢得老百姓英雄般的赞誉。但与此同时,我却感到自己越来越孤独,压力越来越大,处境越来越艰难,仿佛突然间被抛弃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孤立无援。我的自信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去年3月以来,我再也没动过手中的笔,这无异于一个冲锋陷阵的战士不得不无奈地放下自己手中的武器。而对有增无减的找我伸张正义的百姓,我感到无法面对。因为我既无法向他们道出自己的苦衷,也不忍心掐灭他们仅存的一线希望。我所能做的,就是让他们仅存的一线希望多延续一天。
我实际上始终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现在回头看来,当我每次因为自己的正义行为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当我每次面对某种强大的不法势力而处境危急的时候,从来没有一个人敢于公开站在我的一边,也从来没有一个更强有力的人敢于公开站出来为我讲一句公道话。这难道仅仅是我一个人的悲哀?
《南方周末》对我的行为的肯定,使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安慰;但《南方周末》所引发的现象却又使我陷入更沉重的痛苦中:全国各地数十人请我这样一个连正当记者名分都没有的人替他们申冤,说明了什么问题?这说明在全国不少地方,老百姓投诉无门,有冤难申。我感到难过,不仅仅为自己的无能和无奈难过,更为我们的某些社会现实难过。
依法治国首先应该依法治官
我常思索:为什么一部电视剧《包青天》会风行全国,为什么一位作古近千年的封建王朝的官员会倾倒我们的亿万观众,并令人生出无限的渴盼,就是我们的现实中太缺乏执法如山的"包青天"。
虽然我们无法指望"包青天"式的清官们来规范我们的社会生活秩序,虽然我们知道依靠"人治"解决不了我们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国家要实现长治久安唯有走"法治"的道路,但法治社会同样需要清官,而不是相反。
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是正确的,但实施这个方略要靠全国人民身体力行。近年来,围绕《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一旦在全国施行起来,为什么会出现众多的"梗阻"和死角?为什么在某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贪赃枉法的现象还是那样司空见惯?为什么我们有些地方的某些党政官员敢于无视中央的政令,依然习惯于以权代法?这反映出法律实施的渠道还不畅通,法律面前还远远没有做到人人平等。
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老百姓固然要守法,但根本问题是政府及其政府官员要依法办事,而不是滥用权力或搞以权代法,如果政府官员犯法,要同样追究法律责任。
但我所见所闻所经历的许多事实却令人堪忧。
1996年,江永县委的主要领导公然置国家有关法律于不顾,组织全县干部非法向未种植烤烟的农民强征所谓的"烤烟税"逾百万元,不堪重负的农民层层向上级告状,结果无人过问。后来我将此事件写成材料向上投诉,不久,《半月谈》将我的投诉材料作"内参"编发,接着,国务院主要领导批示查处,最后,永州市政府一个专门调查组把江永"烤烟税"事件一手遮掩了。结果是:非法向农民征收的烤烟税一分未还,有关责任人一毛未动。一桩激起广泛民愤的重大违法事件不了了之,再也无人过问。
1997年5月16日,江永县桃川镇党委书记李××率领全镇干部强行拔掉本镇水美村24户农民的30亩稻苗,理由是这些农民没有按照镇政府的规定在强行划片的稻田里种植果树。1997年7月30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显要版面将此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公开曝光,《湖南日报》也连续对此事发表评论文章,严厉批评"拔秧事件",社会舆论强烈要求处分责任者。结果,这名违法乱纪的李书记非但未受到处分,反而调任县计生委"一把手"。
1998年7月,江永发生了一起特大冰毒事件,一名名叫廖明哲的台商借农业开发之名,在江永大肆制贩冰毒,在短短八九个月时间内制造冰毒250多公斤(仅查实的数量),此案后被福建警方侦破。在此宗冰毒案中,江永县委的主要领导和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严重失职,不但为大毒枭配备了一个"公安执勤室",配备了枪支、警车、警服等,还对群众举报贩制毒的线索置之不理。冰毒案案发后,本省的《湖南广播电视报》,广东的《南方周末》、《羊城晚报·新闻周刊》以及山东的《齐鲁晚报》,上海的《报刊文摘》等全国重要媒体纷纷载文报道,江永广大干部群众迫切要求追究责任者。结果,涉案的主要责任者不但没有一人受到任何查处,反而一个个被提拔重用。更令人费解的是,江永县竟被评为全省"1998年度治安模范县"。
还是1998年发生的"选举事件",江永县粗石江镇粗江村的3名农民,因为抵制非法的村委会选举,竟被县公安局非法关押、非法罚款,此事被《湖南广播电视报》、《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逐级曝光。结果,仍然是没有任何一名责任人受到任何处分。
不用再举例,这就足以令人对中国某些基层政权的现状感到不安了。
封建社会提倡"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今我们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事实上呢,封建社会往往"刑"不上"大夫",如今我们的某些地方,竟然"刑"不上"乡官"。为什么江永县的某些党政官员敢于屡屡有法不依而胆大妄为,是因为他们屡屡违法而屡屡无人追究
(或未受追究)的缘故。就算江永的某些领导可在当地一手遮天,群众奈何不得,但江永县的上级,乃至上上级,总有责任追究吧,何以结果都如此?
我们还能理直气壮地说服老百姓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吗?可见,依法治国首先应该依法治"官"。只有当"官"的人人都成为守法的模范,人人都成为执法如山的"包青天",我们才可取信于"民"。
近年来江永所发生的一切以及这一切的终局,足以让老百姓瞠目结舌、心灰意冷。如今在江永县,群众对政府、对法律(具体说是对地方法官)的信任度急剧下降。对于政府及其官员的某些非法侵害行为,老百姓告状无门,告也白搭。舆论监督的作用也实在有限,甚至根本无用。现在,人们已经可以在各种公开场合,听到江永县的某些官员无所顾忌地对那些胆敢越级告状的群众警告说:"你们不要再去告状了,你们告得准吗?就算你们告到北京去,问题还得批回江永来解决。你们也不要去找人发什么报道,就算《人民日报》刊登了,《焦点访谈》播出了,我们照样摆平!"
一个地方的官员无耻到如此地步,何药可救?!这里的社会是不是已经"病"得不轻?"
包青天"何日才能成为真正的历史
一个人患病,应该及时治疗;如果贻误医疗时机,轻则加重病情,重则导致死亡。把我们的社会比作一个人的肌体,道理亦然。
我们这样大的一个国家,而且是处于转型期的国家,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势所难免,关键是我们应该正视这些矛盾和问题,而不应漠视或否认它。然而近年来,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各式各样讳疾忌医的现象竟习以为常。更有甚者,某些严重的不正常现象(或说不正常行为)被视作正常,某些正常现象(或说正常行为)被视作不正常。在官场,某些党政官员请客送礼、吃喝玩乐、跑官要官、虚报浮夸等等现象习以为常;在民间,人们对歪风邪气麻木不仁、视而不见的现象习以为常。从整个社会看,为数众多的人们彼此间越来越习惯于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互不得罪、重利轻义。许多人对社会缺乏一份责任心、正义感,极少数人甚至丧失了起码的社会良知。
问题是,我们有什么理由对人们麻木的、消极的心态求全责备?为此,我不止一次地反观并思考自己所遭遇的种种"奇迹"。对自己上司的某些非法行为提出公开批评,99%的人不会这样做(至少目前是这样),我这样做了,于是成为"奇迹";一个写文章的书生成了"包青天",应该成为"包青天"的人倒成为看客;一个深受老百姓欢迎和称道的小干部,在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圈子里竟成为"孤家寡人"。几乎人人都承认我"这样做"没错,但几乎人人都认为不能"这样做",因为"这样做"风险太大,既得罪人,又对自己毫无好处。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我太不会做人,是个十足的傻冒,为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得罪那样多人,而且所"得罪"的人,没有一个是泛泛之辈,没有一个不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得罪"这样的人,自己能不吃大亏!
理所应当做的事却不能做,且大家都不去做,这难道不是"奇迹"?因为不断地讲真话,不断地报道事实真相,连年来我始终处于一种"奇迹"般的环境中,思想上和精神上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巨大压力。
过去的几年中,我每发表一篇批评报道,官方都要兴师动众实施大规模围剿,从深挖写稿动机,到调查材料来源、是否收人钱物等等,全方位追根究底。如我报道"烤烟税"事件后,县里对我查来查去,最后实在查不到什么"犯罪"事实,仍然给我加了一条"莫须有"的罪名:"想当宣传部副部长而没有当上,为泄私愤才写的批评稿。"没想到这闹出了笑话,他们不知道我是"非党员",是没法当那个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的;不过假若我是党员,"罪名"不就成立了?再如我在报道冰毒事件之后,县委主要领导拍桌打椅暴跳如雷,连连召集各种大大小小会议无情痛击不算,还搬来了一名市委领导。这名市委领导又搬来了市公安局长等市里有关部门的大小头儿,然后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对我的报道横加指责、无限上纲。以致全县干部群众深深为我担忧,假若我胆怯一点,这次不被压垮?
见我不垮,被我"得罪"的人当然心绪难安,恶气难消。于是有人宣称要在政治上判我"死刑",奈何我没有明显罪过,"死刑"一直判不下来。于是有人就退一步宣称:"判他个无刑算了。"
然而,某些人见明的无法使我屈服,就来暗的。他们不断地从暗处放出话来,威胁说有朝一日要用车撞死我,或者要雇黑道上的杀手来收拾我。这种卑鄙无耻的恐吓,长年不断地追踪着我。
面对种种明里暗里的打击和威胁,我曾犹豫过、动摇过,也曾经想过放弃,像许多人一样得过且过,随波逐流;但现在,我已经不再犹豫,也无所畏惧了。只要谁胆敢违法乱纪,胆敢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我就要不遗余力挥动手中的笔予以迎头痛击,不论他地位多高,权势多大。我不怕撤职,不怕开除,不怕坐牢,不怕死。我愿意把自己的每一篇文章都当成遗作来写。我要用自己的事实来向人们证明:邪不压正,正义是不可战胜的。
我不想像某些人一样,什么事都不干,却喜欢当看客,喜欢当清谈家。我只要凭良心实实在在去做。尽管我知道凭我一个人的作为改变不了某些坏现状,但我要努力以我的存在,令那些贪赃枉法者有所顾忌。纵然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多少人讲良心了,我仍然要凭良心做事。许多好心人常常劝诫我:总是为别人的事让自己吃亏,不值得。我理解这些好心人的善意,但我想,社会上只要存在占便宜的人,就得有吃亏的人。如果只要我一个人吃亏,就可以使许许多多人不吃亏,那我情愿一辈子吃亏。
"位卑未敢忘忧国。"作为一名普通中国公民,我常以此警言自勉。
我不是"包青天",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我不禁要问的是:什么时候,"包青天"才会成为真正的历史;什么时候,老百姓才不会把我这样一介书生当成"包青天"?□(编辑: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