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述农民翻身史的土地证

2000-06-14 05:12张国柱
收藏 2000年7期
关键词:所有权土地农民

张国柱

笔者珍藏有三张记述农民翻身史的“土地证”,现介绍如下 :

第一张为陕甘宁边区“土地所有权证”,规格21.5厘米×17.9厘米,由边区政府统一印制,各县政府盖印颁发后生效。上面载明的内容有:土地种类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土地四至界限 ;每年平均收获量或收益 ;土地等级 ;定着物情形 ;所有权来历;所有人姓名、籍贯、住址、成分等。此证持有人名叫杨绞当,为边区神府县一区六乡人,土地面积为壹亩,是政府没收地主土地后分到的。由陕甘宁边区神府县县长晋钟灵于1939年9月3日签发,骑缝处盖有红色边区大印。此证的背面印有“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条例”。(图1、图2)

第二张为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发的“土地执照”,规格38.5厘米×26.4厘米。正中上方印有毛泽东像和红色“土地执照”字样,下方印有农民劳作的彩色图案。执照上面载明 :“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郊办事处分字第9667号,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平分土地以后,人民政府为确保农民土地所有权,发给此执照。”执照人为林文海,沙岑区马贝村林家台屯人,确认土地为三亩四分,由东北行政委员会1950年2月1日颁发,上盖红色大印。(图3)

第三张为四川川北区中江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规格54厘米×42厘米,正中上方印有彩色毛泽东头像,编号为“中地字第208873号”。所有证上载明 :“第三区建民乡第六村居民李发顺,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之规定,本户全家所有土地共计可耕地柒段肆亩柒分捌厘,非耕地贰段贰分伍厘,房产共计茅房壹间,地基壹段叁厘,均为本户全家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发此证,县长郑培。”时间为1952年3月,并盖有红色“中江县人民政府印”。(图4)

旧中国农村的土地多数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据国民党政府农民部1927年6月发表的数字,占农村人口5%的大地主占有全部土地的43%,而占农村人口44%的贫农仅占有全部土地的6%。由于土地日益向少数人集中,农民所受的盘剥不断加重。因此,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是中国民主革命的重要目标之一。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总结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的经验教训,于1927年8月在汉口召开了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此后,各革命根据地先后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1930年8月,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苏维埃土地法》,明确解决了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随着土地革命蓬勃展开,广大农民分到了田地,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活跃了经济,扩大和巩固了革命根据地。

1939年和1940年,各抗日根据地进入政权建设阶段。1939年1月,陕甘宁边区召开了首届参议会,通过了《土地条例》。我收藏的第一张土地权证,就是按照此条例颁发的。随着抗日战争的发展,为了结成广泛的抗日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将土地政策调整为保留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但规定地主必须减租减息,既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又争取了大部分地主分子站在抗战方面。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决定将抗战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获得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这种拥护成为战胜美蒋反动派军事进攻的革命力量的源泉。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在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据1949年6月统计,在全国拥有2.7亿人口的解放区中,已有1.5亿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有1亿农民从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手中获得了约3.75亿亩的土地。我收藏的第二张“土地证”就是按《大纲》分到的土地。广大贫农、雇农、中农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从封建剥削制度的统治下解放出来,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经济面貌迅速改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了这次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从1950年冬开始,在新解放区大规模地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我收藏的第三张土地证就是这一时期颁发的。到1953年春,全国经土改没收和征收的土地共7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46.5%,分给了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每年免交地租达350亿公斤粮食。在我国已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的基础——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至此彻底被消灭了,“耕者有其田”变成了现实。这三张“土地证”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这一伟大历史胜利的最好见证。

今年,《收藏》第3期刊载陈宝定先生撰写的《跨入新世纪,民间收藏如何创新》一文中就曾疾呼:“我国几百年前的地契,博物馆有的是,而几十年前土改时的土地证却很难找到。”为了更好地保存这些文物,我愿无偿地将所珍藏的“土地证”捐赠给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

责编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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