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倩青译自美国《新闻周刊》
编者按:美国的信息产业界真的好热闹,正当人们聚焦"微软"之际,一个新的信息产业巨人又悄然崛起。那就是思科系统公司,一家原先默默无闻的小公司,如今开始可以和"微软"这样的业界老大哥叫板了。在股市上,"微软"的市值是销售收入的18倍(目前由于官司缠身,这个数字有下降趋势);"思科"的为35.8倍,而且上升势头强劲。过去,"微软"的比尔·盖茨使电脑走进千家万户,今天,"思科"的约翰·钱伯斯要把因特网撒向全球每一个角落。因此,又有谁敢说"思科"不会成为第二个"微软"呢?
错误一:不识时务惹恼法官
1998年初,"微软"的律师与法官杰克逊会面。杰克逊要求"微软"停止将其网络浏览器与"视窗"95捆绑销售。表面上"微软"这样做了,生产了一批不带浏览器的"视窗"95。但是这批产品有缺陷,在货架上根本没摆多长时间就被换走了。
杰克逊法官大为恼火,要挫败"微软"的念头油然而生。而且,在早期的一次小冲突中,"微软"提交了一份法律文件,指责公平竞争委员会"没有一点软件设计的常识"。因此,高一级的法院驳回了杰克逊法官的解决方案。
"微软"给杰克逊法官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首先,"微软"狂妄自大,总是坚持自己没有错;其次,"微软"还会继续蔑视法律,用不公平的手段在市场上欺凌弱小者;最后,杰克逊认为"微软"的所作所为不值得相信。
错误二:缺乏诚意谈判破裂
1998年5月,在美国司法部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的前几个星期,司法部的反垄断官员乔尔·克莱恩与盖茨曾有过一次轻松愉快的会晤,人们相信双方会达成谅解。可是事与愿违。谈判破裂后,司法部认为"微软"根本就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在谈判破裂的第二天,"微软"正式销售附有网络浏览器的"视窗"98。这一举动让司法部怒火中烧。司法部开始正式对"微软"提出上诉,指责"微软"试图将它在"视窗"操作系统上的垄断扩展到互联网上。"微软"丧失了一次和解的好机会。
错误三:傲慢自大形象曝光
1998年8月,在雷蒙德市一间会议室里,盖茨和三位"微软"的律师面对着政府的摄像机并排坐着,就"微软"垄断一案提供自己的证词。在漫长的30个小时中,盖茨拒绝回答所有关于自己的问题,而且在椅子上摇摆不定,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
这盘录像带后来作为呈堂证物公之于众,盖茨的坏脾气、轻蔑的语言,毁坏了"微软"及其本人原先良好的公众形象。不仅法官越来越不相信"微软",就连公众也开始质疑"微软"的行为。此时,"微软"开始失去民心。
错误四:电子邮件泄露秘密
1999年1月,正当"微软"为挽回自己的信用而战时,一封电子邮件泄露了"微软"的秘密。这封邮件的内容清楚地表明"微软"希望通过网络浏览器与"视窗"操作系统的捆绑销售,达到击倒网景公司的目的。形势对"微软"越来越不利。
错误五:坚持己见拒绝和解
自今年2月24日开始,"微软"向司法部提交了三份提案,希望能实现庭外和解。尽管"微软"自认为已经做出了很大让步,但是司法部认为"微软"的提案并不可行。而且在会议中,"微软"又多次拒绝了政府的大部分建议。司法部彻底放弃了与"微软"庭外和解的想法。
错误六:倔强顽固继续上诉
在正式裁决出台前的几个月里,美国最受人尊敬的法学家之一理查德·彭斯纳,曾努力斡旋于"微软"与司法部之间。然而由于"微软"始终毫不妥协地坚持自己的意见,并不真正热心于和解,理查德·彭斯纳的努力最终失败了。杰克逊法官忍无可忍,终于抛出了分割"微软"的裁决。倔强的"微软"向上诉法院递交了上诉。许多人士认为,这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对"微软"并非好事,"微软"不应该一错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