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纶
轰动一时的广东电视台女主持人陈旭然被杀案,至今算是尘埃落定了。凶手丁国礼在陈旭然遇害后的第15天,即1999年1月14日被捕,3月12日一审判处死刑,3月27日丁国礼的上诉被驳回,并即时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由于案件的审理并未涉及人们关心的陈旭然巨额财产来源之谜,所以庭审的了结并不足以平息舆论。有传媒认为:“不管案件最终如何了结,它都将是广州本世纪末最大的疑案。”
法庭目击耳闻
1999年3月12日,此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那一天,来自广东省大小传媒的记者挤满了旁听席,广州电视台全程直播了审理过程。公诉人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向丁国礼提起公诉。由于丁国礼家人未为他聘请辨护律师,因此为他辩护的是法院指定的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两位律师谢瑞生和王勇。
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后,丁国礼在两位法警的押送下,神色木然步入法庭,背后的大群摄影记者利用短暂的3分钟时间抓紧拍摄,闪光灯频闪。
宣读公诉书后丁国礼讲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丁国礼坦白了他于1998年12月29日晚11点左右闯入陈旭然家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但他反复辩称,自己买水果刀只是想用来割胶水管和撬东西,他本意是偷东西,没有杀人动机,直到接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他才知道陈旭然已死亡。
辩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丁国礼是否犯有故意杀人罪。辩方承认丁国礼犯有抢劫罪,但否认丁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人却认为丁国礼的行为一是入户抢劫,二是故意杀人,应两罪并罚。
约在下午4点30分左右,审判长宣布最后判决。判决认定以下事实:1998年12月30日凌晨,丁国礼爬入陈旭然的房间,被陈发现,就将陈扼颈致死。这有公诉方提供的大量证据证明。但是,丁国礼没有故意杀人,扼卡陈旭然的脖颈只是为了制止陈的反抗,并非他潜入陈旭然家的目的。因此法庭认定丁国礼抢劫罪成立,故意杀人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一审判决丁国礼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长达一整天的案件审理过程较沉闷,因为被告人丁国礼绝大部分时间都显得非常配合,他主动地供认了犯罪准备、入屋盗窃、与被害人陈旭然扭打等情节,包括他每一步行为的心理活动。只有两件证物搅起了小小的波澜。其一是陈旭然遇害时身上所穿的衣服,法医鉴证报告是“短袖上衣”,但出示的证物却是长袖上衣。另外,丁国礼携带到作案现场的水果刀,法庭出示的只有刀刃,至于刀柄去了哪里,就不得而知了。
丁国礼在陈旭然住处盗得的5千多元人民币和1千元港币,也被侦察人员完整地找到作为证物,从丁国礼杀人到被捕已经有半个月时间,这笔赃款却分文未动。这一点似乎跟丁国礼因为急着用钱所以铤而走险的作案动机不符,也许是有一些偶然因素阻碍了丁国礼大肆挥霍这笔不义之财吧。
除公检法机关的鉴定人员外,涉案的所有其他证人,如陈旭然的保姆、丁国礼的未婚妻和他在作案前找过的保安朋友等,均没有在证人席上出现。好在,他们之中有的人向法庭提交了书面证词。
判决后丁国礼表示判得太重,要求上诉。
3月27日,丁国礼的上诉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丁国礼被立即押赴刑场枪决。
陈旭然尸骨难安
陈旭然虽然生前拥有旁人难以企及的权势、知名度和财富,也有着青春和美貌,但她死得特别凄惨,这么说不只是因为她死于非命。
由于陈旭然被杀案在海内外均广受关注,所以案件的取证工作尤其细致。据有关人员透露,陈旭然死后,她的尸体被解剖了3次,由头部以下至腹部,伤痕累累,这也是在遗体告别仪式上人们看见她穿的衣服严严实实包到颈部的原因之一。
陈旭然的感情生活多姿多彩。她的遗体进入冷藏库后,前前后后被人拉出来看过七八次。在这些人中间,不仅有电视台领导和办案的公安人员,还有3人自称是她的男朋友。
本来,一个年轻的生命戛然终止,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悲剧,但陈旭然死后对她表示同情的人似乎不多,除了她的前夫和亲人。
一般人认为,陈旭然的前夫、广东电视台制片人、主持人区志航在这个时候最明智的态度是保持沉默,因为他与陈旭然离婚已有一段时间,自己又建立了新的家庭。
但区志航还是站出来说话了。在几家刊物上,区志航很有感情地提到他为陈旭然写的挽词:“平凡来、不凡去,愿在天之灵得到安息,愿来世幸福永伴随。”他回忆了与陈旭然的恋爱和婚姻,言辞中隐隐透出陈旭然离婚后很怀念和自己在一起的日子,只是性格倔强所以不肯走回头路。他指责传媒落井下石,为博“猎奇”和“出位”,对陈旭然不但不表示同情,还根据“道听途说”,写出了大量“失实报道”,“违背了做人的良知”。但一些记者却认为,他们报道的是陈旭然离婚后发生的事情,作为前夫的区志航并不是对此有发言权的知情人。
陈旭然的家人也接受了为数不多的记者的采访。陈的姐姐对记者描述了陈旭然勤劳善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志等等优点后,在没有列举事例的情况下,很突兀地加上了一句:“旭然很年轻,如果她在无心中得罪了什么人,我在此代她道歉……”非常耐人寻味。
至于广东电视台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对陈旭然的死没有太多的哀戚,甚至有人一直沉浸在柳暗花明的兴奋中,这种兴奋在电视台某领导下台成为现实后达到了沸点。有一家刊物报道,广东电视台不少员工自发地聚餐庆祝;在广东电视台的一个宿舍区、位于白云山脚下较为偏僻的“天河山庄”,有人不顾广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点放鞭炮。这并不是因为陈旭然真的在生前得罪了台里那么多人,而是她的死给广东电视台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一个“契机”。有人半开玩笑地说:“死了一个陈旭然,救活一个电视台。”
在陈旭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成大厦的住宅(也就是案发地点)里,公安人员在现场套取的最多的指纹,除了陈旭然和保姆的,就是广东电视台某领导的。尤其是在陈旭然的酒柜里,每一瓶洋酒上都有他的指纹。此外,陈旭然有用记事簿的习惯,在她的住宅里,人们找到了厚厚的3本。那上面详细地记录了她正常和非正常的工作、生活,还清楚写明了她与该领导不可告人的关系的开始和终结。这些记事簿证明,他们的婚外恋由1995年持续到1997年,这也是广东电视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滑坡的3年。
案件引发电视台“地震”
广东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电视台得风气之先,曾经是中国南方最有影响力、经济效益最好的电视台。但到1999年3月1日,广东省委组织部和宣传部领导宣布免去原广东省广播电视厅副厅长、广东省电视台党委书记和台长谢望新的一切职务的时候,广东电视台已经负债超过2000万元;一个拥有2千多名员工(还不包括几乎同等数量的临时工)的大电视台,当天现有的流动资金只有几十万元!
谢望新下台以后,在一次全国省级电视台台长会议上,广东电视台代表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苦涩的现实:从广告创收这个角度评估,广东电视台已经由全国电视行业数得着的富户,沦入广告收入较低的行列,与一部分老少边穷省份的电视台一起,排在全国倒数第几的位置。
搞文艺理论出身的谢望新,的确曾有干一番事业的雄心和举动,但在这个富得流油的单位呆上一段时间后,人们发现,他变了。
陈旭然可以用一张发票报销50万元的“制作费”,而且不列明详细项目。财务人员稍有疑问,陈旭然转身就找“老板”。
在谢望新的“竞争机制”下,广东电视台出现了不少新“富豪”。有一个干部,本来经济情况平平,到某部门上任仅一年,就买起豪华住宅,进行豪华装修,还买了豪华轿车。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陈旭然案的调查不断深入,一线希望的曙光在广东电视台广大职工的眼前出现了。
至于离开广东电视台的谢望新,有传言说他将到广东省某文化单位任职,但到发稿日止,未见他赴任。
至于陈旭然轰动全国的巨额财产,虽然有人证明她已经在澳大利亚开办了一个规模不小的公司,也就是说其财产已经有一部分转移到了国外;但在广州的这些,凡是有证据显示来历不明的,都已冻结,并未被她的家人继承。
在谢望新被罢官的同时,广东省委组织部和宣传部任命梁浩泉接任谢望新的一切职务,广东电视台的经济状况已有好转。
陈旭然被杀案虽已了结,但余波未平息。至于何时将她的巨额财产来源公之于众,还须看事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