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生
一口气读完《读书》今年二期一组关于“大众文化”的文章,总的印象是几位作者议论的角度虽各异,但对他们心目中的大众文化现象“加之以白眼”的心态却大同小异。“编者按”一开始有云:“文化圈里的人之所以不怎么谈(甚至不愿意谈)大众文化,也许是同中国文化人的清高有关,但更主要地恐怕同文化人还来不及注意它有关。”时下国人对大众文化之关心,与“研究”二字之间还有一段距离,其原因怕也被编者一语道破了。
关于大众文化的特点,李陀先生文中云:“与传统的各种文化形式相比,它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赤裸裸的商品性——没有一种大众文化的产品不是为了在其消费过程之中或之后赚钱。”此话不算错,但商品性决不是“大众文化”有别于“传统文化”最显著的特点。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产品就总体而言也都有商品性,都须支付润笔、稿酬、工钱才能获得。那么,大众文化最显著的特点究竟是什么?笔者的回答是:实用性。
笔者早年曾多次听先师周谷城先生言及艺术之功效。周先生的观点,一言以蔽之,曰:“艺术是没有什么实际用处的东西。”他常引用与梁思成先生在人民大会堂湖南厅开会时,两人关于艺术功效的一段玩笑式的对话。周曾指墙上所挂大画问梁,“大师,那张画有什么用处?”梁答:“补壁。”周抚掌大笑,知道梁是藉说笑话表白了两人的共识:艺术无实际用处,遂引为知己。周先生后来撰《所谓意境》一文(收入上海人民出版社《史学与美学》一书,一九八○年初版),再次借此事重申其艺术无实际用处之观点。该文还记载了他与梁思成关于屏风、九龙碑作用的问答,梁的回答,一曰“摒风”,一曰“辟邪”,仍以说笑话的方式,强调了传统的文化(艺术)形式都不具备实用性的观点。笔者深以为然。
再来看托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传播技术)之福而萌生、壮大的所谓大众文化,无论其现象(或曰产品)取何种形式,莫不都有实用价值。消闲类读物用于killtime,广告用于诱引顾客;至于时装、美容、装潢、种花养鸟之类书刊、节目更坦白地冠上“实用”之名。其它各类大众文化产品,大抵也皆有实用性之特点。
文化由“精英”走向“大众”,由“补壁”走向实用,福兮?祸兮?从现象上看,整个过程确有堕落之迹象;但究其本质,能不能把这个过程视为一种历史的进步呢——艺术、美赖科技之力挣扎着冲破精神之樊笼,走向物质领域,最终使人类生活全方位艺术化、诗化?如是,则虽有牺牲,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