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方
在很多西方人心目中,《圣经》(Bible)是创世以来最伟大的著作,它启迪心灵,激发智慧,诚可谓空前绝后第一书。自《圣经》成书以来,人们就开始从历史和宗教的角度对上帝加以探究,古往今来学者众多,学派林立,有关上帝的著述早已汗牛充栋,几乎到了题无胜义的地步。上帝对西方世界的影响之大是无可估量的。然而上帝这个称呼,一方面为人所熟悉,另一方面又被蒙上神秘的色彩。而对于撰写上帝的“生平事迹”,在人们心理上总是横亘着一道历史和宗教的心理障碍,向来鲜有问津者,故在西方学术著作中有关这方面的著述寥寥无几。
最近,美国学者杰克·迈尔斯(JackMi1es)出版了一部新作《上帝传》,在这部著作中,迈尔斯不落前人窠臼,别具只眼,力求在《圣经》研究中另辟蹊径。在他看来,尽管在西方世界中,上帝的名字深入人心,称得上家喻户晓;而且《圣经》那种引人入胜的叙事笔法,可说是有口皆碑。但是近几百年来,在学术专业研究领域里,学者们大都是从历史和神学的观点来研究《圣经》,其结果是把《圣经》视为历史或宗教的著作,否认《圣经》在整体上的文学性质,从而对所有其他诠释上帝的方式一概加以排斥。这种做法显然是与迈尔斯所服膺的阐释多元化精神誓不两立的。
迈尔斯根据犹太教正典(theJewishCanon)《塔纳赫》(Tana-kh),即《希伯来圣经》(theHebrewBible),把上帝亚卫(YahWeh)视为一部世界文学经典中的主人公(protagonist)。这样,人们自然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上帝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文学人物。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希伯来圣经》和基督教《旧约全书》(theOldTestament)是否完全相同?假如有所区别的话,那么《上帝传》是以哪一部《圣经》为蓝本呢?迈尔斯回答说,《旧约全书》的正典和《希伯来圣经》在内容上是一致的,两者之间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基督教《旧约全书》的编排顺序与《希伯来圣经》大不相同。《旧约全书》是《律法书》(theLaw)居前,其次是《历史书》(theHistoryBooks),继之以《智慧书》(WisdomLiterature),末尾是《先知书》(theProphets)。基督教《圣经》将《先知书》置于《旧约全书》卷末,显然是以便《新约全书》的《福音书》(TheGosplels)紧接其后;这是由于基督教认为耶稣是预言(Prophecy)的实现。而按《塔纳赫》的排列,首先是《托拉》(Torah),即《五经》(pentateuch)或《律法书》,《先知书》则居中,最后部分是《文集》(Writings)。从《上帝传》一书的内容来观察,迈尔斯本人显然是主张从犹太教的角度理解《圣经》,故依照《塔纳赫》的编排次序来描述上帝,并在一定程度上拒绝基督教对《希伯来圣经》的解说。
为了深刻理解《圣经》这样一部对后世产生持续影响的经典著作,迈尔斯承袭了英国学者布雷德利(A.C.Bradley)的文学批评观,即让作品中的人物以其自我的方式来表现。他反对那种受亚里士多德影响的阿奎那(Aquinas)式的传统《圣经》阅读法,即按照逻辑和根据字面意思的直接阅读法,而是试图采用黑格尔式的取径(Hege1ianapproach),在一个特定时代的广阔视野中以独特的辩证模式展现上帝。迈尔斯根据《希伯来圣经》对上帝的叙述,重新为上帝编排了一个充满奇异戏剧效果和哀婉动人情节的“生平”。他注意到,《希伯来圣经》几乎从来没有说过上帝的性格是永远不变的。相反,《希伯来圣经》中有很多例子显示,上帝的心理性格和精神状态是在不断变化的。这里,迈尔斯透露出一个极其值得注意的现象:作为神人(Godman)的上帝,其形象和性格(personality)并非从始至终一成不变,上帝的这种分裂性格(dividedcharacter)的发展过程可从《希伯来圣经》排列的各篇窥见一斑。上帝曾先后扮演过不同的角色——创造者、破坏者、君主、家长、仲裁人、保证人、旁观者、隐士等等。经过研究,迈尔斯得出以下结论:永恒不变(unChangeable)的上帝观念并非出自《希伯来圣经》,而是源于古希腊的哲学著作,然后又融合了《圣经》赋予上帝的特征;也就是说,现存的上帝形象是后人烘托出来的。
在《上帝传》里,迈尔斯勾勒出上帝的性格和气质的变化轨迹或发展趋向:上帝首先作出行动,然后发表言论,最后归于缄默。在创世之初,上帝充满力量,极少显露自我意识。其时,上帝的作为可谓壮观——他首先创造了世界,随后又创造了人。上帝发出了训示,但并没有下达禁令。在这之后,《塔纳赫》的叙述似乎渐趋完整,而上帝这时则发出了禁令。这个过程开始于出埃及、过红海,以及西奈山之旅,上帝不复像过去那样沉静、平和,他如今勃然震怒,向人间施以雷霆暴雨、烈火浓烟。以前的上帝随和、慷慨、友善,现在则变成天威难测的武士,无论对敌对友,一概怒目相向。上帝性格的转变,于此毕露无遗。上帝的选民以色列人同上帝离心离德之后,上帝立即把以往的警告付诸实施,摧毁以色列人的城市,让他们流落异国他乡。从表面看来,上帝和以色列人恩断义绝,关系就此完结。
然而在迈尔斯的笔下,上帝跟以色列人的一刀两断,对以色列人来说固然是一个悲剧,但从另一方面来讲,这对上帝本人也是一场危机。就人们所知,除了与人类之外,上帝跟其他世间万物并无任何关系。那么,同以色列人断绝关系之后,上帝又将何以自处?在此之后,上帝还有何事可为?正是从这时起,《希伯来圣经》的故事开始情致大增,曼妙无比。《先知书》就是从这里展开的。(当然预言皆出自上帝之口,众位先知只不过是传达上帝意思而已。)上帝开始发现自己能够去爱,但后来又改变了想法,决定完全按照律法来惩罚以色列人。上帝性格中存在着慈悲和宽容的一面,而属于这一面的特点总会在上帝性格中遇到对立面的挑战。因此,在上帝内心交织着创造者与毁灭者之战、惩罚者与宽恕者之战、复仇者与慈悲者之战的矛盾心理。那么,上帝怎样摆脱自身性格的矛盾和争斗呢?上帝要想把以色列人拉回自己身边,就必须熄灭自己胸中的怒火。上帝在允许以色列人跟自己和解之前,必须让自己先跟以色列人和解。在《以赛亚书》(Isaiah)的结尾处,上帝形容自己是一个跟妻子离婚的男子。两人年轻成婚,但妻子对他不忠,使他蒙受了耻辱。所以,妻子受到惩罚是罪有应得。他曾尽一切可能来挽救夫妻关系,但最终不得不把妻子赶出家门。可是,如今他又在想念妻子,觉得她已经受够了报应。所以他决定带妻子回家,重温鸳梦。这是一个温馨动人的时刻,而一般人或许没有留意,即在此时此刻,上帝这位神
简言之,迈尔斯在研究分析《希伯来圣经》的时候,并非把各个篇章看作是互不相关的片段,而是把整部《圣经》视为一气呵成的小说。在《上帝传》里,他实际上是以“新批评”(NewCriticism)流行以来的漠视作者、以文本为本体和强调文本多元性的传统为前提的。这样一来,作为一部小说主人公的上帝,自然就同一般人心目中的上帝大相迥异了。迈尔斯作了一个很有趣的比喻:《上帝传》的写法可以比作某个人参观一座漂亮教堂的经历。当他初次迈进富丽堂皇的正门,望见高高的拱顶和美丽的窗户时,会不由得跪地祈祷起来。正是教堂的建筑激起了他的这种强烈反应。第二天,他又到这里来,在教堂外面环绕而行,细观拱顶的建筑形式,琢磨彩画玻璃的制作工艺。这就变成了艺术欣赏。由此可见,他在前后两天的行为方式和观感体验全然不同。迈尔斯自称,虽然他通常是以纯宗教的方式阅读《圣经》,但在《上帝传》这本书里却是从纯文学角度来探索《圣经》的。
《上帝传》问世之后,在世界各地引起了异乎寻常的反响。目前,美国学术界对《上帝传》一书见仁见智,评价不一。美国威廉斯学院的西方古典文学教授马克·泰勒(MarkTaylor)称赞《上帝传》是对《希伯来圣经》的重新诠释,具有非同寻常的挑战性,因为对大多数犹太教和基督教徒来说,迈尔斯笔下的上帝与他们心目中的造物主大相径庭,这必然会让他们感到诧异。对很多人来说,《上帝传》最令人吃惊的一点,就是作者把《希伯来圣经》当做一部文学作品,而不是历史著作。诚然,迈尔斯并不否认《希伯来圣经》作为历史和宗教著作的重要性,但他坚持用分析小说的方式来对这部《圣经》加以探索。结果,书中的上帝形象恰如小说中的一个人物,从而引起了一连串各式各样的问题。泰勒教授指出,尽管迈尔斯解释《希伯来圣经》的方式与以往学者的做法全然不同,但是教徒们大可不必为此感到惶惑不安,因为上帝从来就不是一个与世无关的纯粹自在之物,而是走进尘世的基督。在泰勒教授看来,《上帝传》的作者与其他《圣经》研究学者的分野在于:以往大多数学者在研究《希伯来圣经》的时候,或把它视为犹太教的佐证,或把它看做犹太教的发展史。如果单将《希伯来圣经》的内容看作是完全事关一个古老民族的信仰,那么考古和历史方面的证据自然是至关重要的了。然而迈尔斯虽从未声称这些证据无关紧要,但他表示《上帝传》一书将把这些证据暂放一边,而是把《希伯来圣经》当做一部文学作品来读。迈尔斯试图把《希伯来圣经》视作本身具有目的的整体,而把历史、宗教限定为背景知识。可见《上帝传》所重视的是本文而不是语境。正是由于迈尔斯采取了这种不同的视角,《上帝传》的重心便从宗教的教义转移到了《希伯来圣经》中的最主要的人物——上帝身上。泰勒教授还相当肯定地说,迈尔斯还将写出《上帝传》的续集。他预测在未来的续集中,迈尔斯不仅将详细地阐述《上帝传》尚未论及的主题,还很可能改弦易辙,从基督教的角度来探索和研究《圣经》。
虽然不少人对《上帝传》一书赞美有加,然而此书引起的非议也不少。如纽约大学英语系布兰弗德·帕克(BranfordParker)教授对这本书的评价就有所保留。他认为迈尔斯从文学角度诠释《圣经》的方式大有斟酌的余地,《上帝传》的论点既显得牵强,又失之夸张。帕克声称,《上帝传》的最大问题在于,作者在阅读《圣经》的时候,想象自己是在读一部小说。而如果人们阅读《圣经》的时候,是在想象自己披览一篇描述某个人成长过程的故事,这就必然造成理解上的根本障碍。他还指出,尽管《希伯来圣经》采用了历史叙述的形式,但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它都不是运用文学笔法写成的一部著作。《希伯来圣经》出自众人之手,成书时间悠久,其内容具有不同的针对性,它本身带有口述色彩,并且还存在着不同版本。所有这些都与小说没有相类之处。所以,倘若把《希伯来圣经》视作展示上帝性格发展过程的一部文学作品,那就是大错特错了。纵然历史本身赋予《希伯来圣经》文本一种超越某种特定时代的意义和内容,但文本并不一定能比原作者更具有脱离历史限制的能力。因此在帕克眼里,《希伯来圣经》与其说是像一部传记,还不如说更像一本篇章选集。“选集”(antho1ogy)这个词来自希腊语,原意是“书之精华”。《希伯来圣经》可称是书之精华的绝佳范例。犹太民族悠久文化传统所蕴集的智慧在《希伯来圣经》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希伯来圣经》不仅展示了上帝,也展示了犹太民族及其世界,这才是《希伯来圣经》的根本主旨所在。所以,应该说这部圣典首先是坚定信仰和弘扬教义之作,其次才是一部文学作品。
西方学术界对《上帝传》的纷纭争议,恰好说明此书颇多可圈可点之处。现在,《上帝传》正在被翻译成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荷兰语、巴西葡萄牙语和日语等六种文字。据说迈尔斯本人对《上帝传》的日译本最感兴趣,因为他觉得对上帝的了解是东方人认识西方文化和民族性格特点的捷径。迈尔斯在《上帝传》出版后曾谈道:“我们西方人对自己的性格加以塑造,使之在某种程度上趋近于上帝的性格。换言之,上帝的形象融会着西方人所具有的性格情感。而东方人在这方面的做法显然有所不同。也许可以说,对东西方宗教的差异进行对照研究,乃是最深刻的文化比较。”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多数中国人来说,倘若今后能有《上帝传》中译本问世,肯定能使他们了解西方文明如何塑造了上帝这样一种特定人格化的宗教意识,进而对《圣经》所体现的西方文化价值有所认识。
(God:ABiography,NewYork:AlfredA.Knopf,Publiser,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