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家明
丰子恺喜爱动物。他一生中写动物的文章有近10篇,描绘动物的画更多,《护生画集》450幅画中,大多数是画动物的。其中有一幅画题为《已死的母熊》,旁有弘一法师题曰:“猎人人山,以枪击母熊,中要害,端坐不倒。近视之,熊死,足抱巨石,石下溪中有小熊三,戏千水。所以死而不倒者,正恐石落伤其子也。猎人感动,遂终身不复猎。”又有一画,名为《首尾就烹》,画的是一条鳝鱼,被人放到锅里煮食,但见它头和尾在沸水中就烹,而弓起身来离开沸水。主人奇怪,取而剖开鳝鱼腹,见其中已孕育了小鳝。方知弓身是为了保护其子。这些画,都是通过动物,来劝人为善的。
1943年,丰子恺居重庆沙坪小屋,家中养了两狗、两猫、两鸽、两鸭。在这些牲畜中,丰子恺最喜欢的是两只鸭。那年暮春,小女儿一岭从街上买来一对小鸭。小得很,两只可并排站在手掌上。这对小鸭,白天放到后门外的水田里,晚上用一只小篮子挂在梁上,以备黄鼠狼。然而有一夜,丰子恺睡梦中听见鸭子叫,连忙起身,拿电筒一照,只见地上一只小雄鸭仰卧在血泊中。后来一吟又去买了一只小雄鸭。丰子恺迁新居后,在附近掘一个水塘,作为鸭子的游乐场。不知不觉中,它们已长成大鸭,全身雪白,两脚橙黄,很是美观。然而一日,男工忘了在关鸭的箩子上压石板,雄鸭又被黄鼠狼偷去。白天放出雌鸭来,只见它东寻西找,仰天长鸣,早上喂的食,到傍晚仍没有吃。直到几天后邻人又提了一只雄鸭来,才安稳如初。丰子恺很喜欢这对鸭子,甚至当意大利的列奥巴尔迪作“百鸟颂”时,未把鸭颂在内,而抱不平。他认为,鸭走起路来摇摇摆摆,样子天真自然,另有一种“滑稽美”。更重要的是,鸭懂得廉耻,人去喂食时,鸭一定远远避开,直到人去远了,才慢慢走近来吃。正吃的时候,倘有人走来,它们一定舍食而去,绝不留恋。鸭子绝不摇尾乞怜,绝不贪婪争食,很有点“不食嗟来”之志。即使是人们忘了喂它们,它们仍是摇摇摆摆自得其乐。丰子恺叹曰:这不是最可爱的动物吗?
抗战胜利后丰子恺卖掉沙坪小屋,迁入重庆城中时,非常留恋一只白鹅。这是一位即将远行的朋友送的。刚到这沙坪小屋的院子内,这雪白的大鸟伸长了头颈,左顾右盼,立刻引起丰子恺的赞叹:好一个高傲的动物!他自思:凡动物,头是最主要、最能表明性格的。例如狮子、老虎,头形硕大,表示其力强;麒麟、骆驼,头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头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猪猡、乌龟等,头都是缩的,表示其冥顽愚蠢。这白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还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它的叫声、步态、吃相,更表现出一种傲慢。
鸭的叫声琐碎而愉快,鹅的叫声严肃郑重,甚至像厉声呵斥。凡见到生客,或者有人从墙外走过,它都会这样大声呵斥,有如狗的狂吠。但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的,而鹅则无论对何人都是如此,绝没有狗见了主人摇头摆尾呜呜乞怜的样子。鹅要求吃食时,也是如此声调,像是大爷嫌饭迟而怒骂下人一般。
鹅的步态虽与鸭相似,但鸭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而鹅则大模大样,这正是它傲慢性格的体现。
鹅吃食时,更有一副老爷气派。它一日三餐,需三样东西下饭:水、泥和草。先吃一口饭,再喝一口水,然后再到别处去吃一口草和泥。吃饭时,若水盆在远处,它便从容不迫地大踏步走去喝水,再大步走到一旁去吃泥,吃草,然后再回来吃饭,如此三板一眼,一丝不苟。这种吃法,必须有一个人在旁边侍候,像饭馆里的侍者一样。因为附近有许多狗,它们深知鹅老爷的脾气,等它去吃草泥时,便过来抢它的饭吃,不消几次,饭就被狗吃光,而鹅未吃饱,便昂首大叫,责备人们供养不周,真是老爷架子十足啊!
尽管如此,丰子恺还是十分喜爱这白鹅。它每天或隔一天生一只蛋。每次生完蛋,便大步走进屋,大声叫开饭。丰子恺的孩子们便趁机把蛋藏在背后取回来,以免让鹅老爷看了生气。这种鹅蛋个儿很大,制成盐蛋,一顿一家人吃不了一个。所以,家人都喜欢这白鹅。而丰子恺觉得,比吃鹅蛋更好的,是白鹅给人的精神贡献。寂寞的小院,因有了这白鹅的点缀,而显得生机盎然。
自从得了这白鹅,丰子恺对鸭的喜爱便转移到它身上。在这荒凉岑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丰子恺精神上的一种依靠: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中惟有这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小屋有了保障,院子有了主宰。
卖掉小屋的前几日,丰子恺将白鹅送给了一个朋友。送走后的几天里,他感到有种异样的感觉,正与诀别一个人时的感觉相同。于是他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记叙这只白鹅,好比为一个永诀的朋友立传,写照。
丰子恺一家返回江南后,住在杭州西湖边,家中养了一只白猫,取名“白象”,这只猫又成为他喜爱的新朋友。他喜欢白象,首先因为这只猫好看,两只眼一黄一蓝,叫作“日月眼”。它在太阳光中走动的时候,瞳孔细得几乎没有了,两眼像舞台上装的不同光色的电灯一样,人见了都惊叹。丰子恺的女儿们回到家,一坐下,白象就跳到她们膝上睡觉。她们不忍心动弹,就坐着不动,向人要茶,要换鞋,要报看。大家喜欢白象,竟至于此。
然而有一日,不见白象来吃饭,天黑仍不见;第二日,仍不见。丰子恺着急了,便写了两张海报,重金寻猫,但终无人送猫。后听说,是死在水沼里了。于是丰子恺想起,猫是不肯死在家里的。这一定是白象知道临命终了,便外出去死!白象的遗孤,5只死了3只,还有2只,活泼可爱,常常是丰子恺在读报,两只小猫便爬到他架起腿后的两只脚上,一高一低,令人见了发笑。而丰子恺则习以为常,倒觉得脚上没有两只猫反而不舒服了。
朋友们知道丰子恺爱猫,便给他送猫。很快,家里便有了5只猫。结果是,这5只猫经常成群结队地偷鱼吃,甚至偷蛋糕吃,引起了大家反感。丰子恺却认为,猫的贪污,定是没有吃饱的缘故。如果把每只猫喂饱,它们就会各自去睡觉,洗脸,捉尾巴,打闹,而不至于偷窃。于是,他把大司务叫来,详细询问猫的饮食问题。大司务回答:“每日规定3顿,每顿l000元猫鱼,拌一大碗饭。”丰子恺说:“这么多猫,这点饭怎么够呢,为什么不多买点猫鱼?”大司务回答:“这是太太规定的。”于是丰子恺去找太太,太太说:“一向如此呀。”丰子恺说:“不行,物价涨了么!从前1000元猫鱼很多,现在只有一点点。你这不是逼猫贪污吗!应给3000元猫鱼……”从此猫的贪污案件便销声匿迹。丰子恺爱猫,就更为有名了。
五十年代,丰子恺家里养了一只黄猫,起名为“猫伯伯”。在丰子恺的故乡,伯伯不一定是尊称,而是一种讥讽的称呼。这只猫伯伯,丰子恺的女儿一吟最喜欢。有时她正在写文章,忽然猫伯伯跳上来,面对着她,端端正正坐在稿纸上,让她无法写作。有时甚至盘起身来,就在稿纸上睡觉,身子正好装满了稿纸。
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位贵客,气氛一时十分严肃。正在这时,猫伯伯跳上矮桌,嗅嗅贵客的衣袖。贵客抚摸它的背,称赞:“这猫真好!”于是气氛松快了,开始了闲谈。正谈着,猫伯伯竟然迅速地爬上贵客的背,端端正正坐到他的脖子后面了。丰子恺正惶恐着,但那贵客却低下头,使猫坐得更舒服,谈话于是更加融洽了。丰子恺于是总结:猫能化岑寂为热闹,变枯燥为生趣,转懊恼为欢笑;能助人亲善,教人团结。即使不捕老鼠,也有功于人。然而,这只猫短命,4岁便死了,以至于丰子恺当时不愿意写它,直到10年后,才又深情地回忆起它,并由它回忆起60年前,父亲所养的活了18岁的老猫。那老猫在父亲晚酌时,总是坐在酒壶边,父亲常用豆腐干喂它,而这豆腐干,是丰子恺的姐姐们所享受不到的。由此观之,丰子恺爱猫,有家传因缘。
六十年代,丰子恺又养过一只白猫,这猫的名字叫“阿咪”。阿咪之父是中国猫,其母是外国猫,所以它的毛很长,像兔子一般。那时候,丰子恺居家著译,白天孩子却不在家,家里十分寂寞。自从有了阿咪,家中便热闹了。厨房里常有保姆的话声或骂声,其对象便是阿咪。有时客人带孩子来,大人谈话,孩子感到很无聊。忽然阿咪跑来,它招待小客人,大人也就安心谈话了。丰子恺照过一张照片,他身穿棉衣在写作,小阿咪就坐在他的肩上,看他写作。面对小阿咪,丰子恺有时回忆起15年前的“白象”和10年前的“猫伯伯”,真希望阿咪能像60年前父亲养的老猫一样,能活18岁……
七十年代,丰子恺在“文革”中备受屈辱,他所写的“猫伯伯”被诬为攻击伟大领袖(毛伯伯),成为一大罪状。他的寓所“日月楼”被占领一大半,全家局促于楼上一隅,养鸭养鹅养鸡绝不可能,大概养猫的闲情逸趣也谈不上了。
(钟建群摘自中国青年出版社《佛性文心》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