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生钟情加拿大

1995-08-22 03:33艾水
中国青年 1995年1期
关键词:南希玛丽学位

艾水

在92185个学生签证中,13790个是发给香港学生的,香港成为加拿大签证学生最大的来源地。

近年来,加拿大已成为香港学生的热门留学之地,而多伦多更是热中之热。1992年,多伦多海外学生共419名,香港学生就有315名,占75%,而居第二位的台湾学生只有70名。

这些香港学生出自不同的家庭,怀有各自的目地,在远离父母亲人的异国他乡,品尝着各自的酸甜苦辣。

有书便读有工便做

——伴唱卖身赚外快

留学对玛丽来说是一份光荣,至少她可以炫耀自己家境不俗,尽管事实上她家并不富有。

虽然玛丽是家里唯一的大学生,是父母的希望所在,但她自己却觉得书读得再好也不代表将来能挣大钱,所以只要有学位就行,不一定非得高分不可。她不讳言自己的成绩大多是C,不过她并不在乎:“反正得A是拿学位,得C照样有学位,那么卖力干什么!”

留学给玛丽最深的感触就是,钱太重要了!在香港她的同学多是中下层人士。到了多伦多,接触到不少家庭富裕的同学,他们穿名牌,逛名店,自己若只穿小摊上的衣服未免寒酸。因此她也尽量穿名牌,与他们交朋友,增加自信心。

至于买衣服的钱,一半家里给,一半自己挣。她到卡拉0K作伴唱,如果遇到合意的客人就开房间赚外快,她认为只要自己不说,旁人根本不会知道。她和男友早就发生关系了,她说这是情到浓时的自然反应,用不着大惊小怪。她卖身时就当自己和男友作爱。“有钱就行啦,这也算‘寓工作于娱乐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玛丽相信,女孩子不会工作一辈子,找个好人家才最实际,所以拍拖一直是她留学生活的重要内容。目前她有两个男友,都符合她“有车和有钱”的先决条件。

已毕业一段时间的玛丽还未找到正式工作。她自己也不知喜欢什么样的工作,只是有书便读,有工便做,没甚大计。

对于4年留学生活,玛丽的评价是:“我好像没学到什么,只是学着玩,花钱轻松而已。我喜欢加拿大,因为这儿没人管我,留学生又大多有钱,我喜欢和有钱人交往。”

惶惶不可终日

——克勤克俭苦学生

对于南希来说,4年留学生涯却过得像苦行僧,般。

南希14岁时,在港开餐馆的父亲由于压力太大而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一家6口只好靠母亲为小吃店包烧麦来糊口。本来南希准备中五毕业后就工作的,但因她父亲早年曾资助她叔叔读书,所以叔叔提出要供她去留学,但叔叔的生活担子也不轻,除了学费,南希不好意思再多要钱了。赴加后,她也想过去打工,但加政府禁止学生半工半读,她不想违法,只好在省钱上下功夫了。

住,是租大学地下室的床位。屋里只有5张光板床,其他设备如电视等一概没有,一般学生只在考试期间才来租床位“闭关”复习。别人自备睡袋,她则用牛仔裤作枕头,T恤作床单,风衣当棉被。别人把脏衣服拿到自助洗衣房洗,她则为了省这1元多钱而用手洗。

吃穿方面也都控制在最低限度。4年中无论冬夏都穿同一件衣服,即使严冬时节,也只是一件5年前在香港街边买的T恤外罩一件

薄薄的风衣。饭费则每日限定在2元以内。

经济上的拮据不仅在生活上困扰着她,更重要的是打击了她的自信心,影响了她的学业。

4年当中,她一本书也没买过。读十三班时,课本由学校提供,上大学后,只好借书读了,她曾因为借不到考试要用的书致使成绩大打折扣。

为了省钱,南希要求自己在3年中完成大学4年的课程。为了学好英文她选择主修英文。但她的英文程度比较差,看书速度不够快,常常赶不及把课本预习一遍再上课。结果常常不清楚教授在讲什么,同学们在讨论什么;而当同学们听不懂她讲的英语时,她会更加惊慌。4年中她除了埋首书本,其他什么也顾不上,更甭提娱乐了。可成绩仍不理想,以至于她毕业后不敢回港工作:“港人认为留学生英文一定好,我主修英文,英文水平一定高,要是我讲的英文不如他们想像的那么好,他们会嘲笑我,还不如留在加拿大,人家会因为我母语非英语而格外宽容我。”

她的最终目标就是找个好伴侣,安下自己的小巢。

还是学位实在

——天才娇娇女回头是岸

富家小姐乐乐也发誓用3年读完4年的课程,不过她和南希的动力完全不同。

在香港时,乐乐一直上名女校,成绩非常好,中六时已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只等中七一毕业即可入学。可是她升上中七只读了一个月就自作主张退学出来工作了。她的想法很简单:“我想出来玩两年再去外国留学。”乐乐十三四岁时就曾作兼职模特,觉得工作之余拍拖、听歌、看电影比读书有趣多了。“我有好几个亲戚是博士,整天搞研究,看上去闷死人了。”

连乐乐自己也没想到,她这一干就是4年,一边当秘书,一边作模特,还雄心勃勃要进娱乐圈。可是现实教她体会到了学位的重要。她工作出色,很受老板赏识,待遇也不错,同事们忌妒之余便说,她是被老板“看上了”,所以没有学位也不要紧。而她一直向往的拍拖生活也不过是开心热闹一阵而已,并不完美。她本人也明白,有个学位选择职业时自由度会大一些。

乐乐决定去加拿大读书了,但一点也不后悔这4年的经历,因为她把现实世界看得比较清楚了,同时也更明确读书的目的:“得学位永远是第一位,我绝不会像其他学生那样因为拍拖或玩而影响学业。”那几年的秘书训练也没白费,起码用速记抄笔记就快多了。

读了一年十三班后,乐乐以平均90多分的成绩进入大学,选了“大众传播”和“社会学”作为双主修科。别人一年四五科,她则修六七科。为了一门必修课,她不惜每周花300多元“打的”去上课。总之她要以最好的成绩最短的时间毕业。她给自己规定的最低成绩是B,有一次得了C十,便一直耿耿于怀。尽管如此,乐乐并不是死读书的书呆子,她还有精力养狗、吃零食,和伙伴逛名牌店。

乐乐终于用3年时间以优异成绩毕了业。她觉得留学生活最大的收获就是得了学位,扩大了眼界。

对于将来,乐乐没有设想,“长远计划没什么用,到时候再说吧。”毕业回港后,她想先作接待员,因为这差使可以“暂时不用脑子”,以后再找其他工作,不过也不会找特别累的工作,因为“玩和工作和家庭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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