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十万火急

1994-08-24 06:03唐湘约
中国青年 1994年6期
关键词:监利县益阳市法律

唐湘约

1994年2月28日,是湖南省益阳市胜利小学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但校园里看不见喜悦的气氛,师生们的心情都很沉重,因为5年级47班李振同学的座位还空着。班主任阳佩娥焦急地告诉记者:“李振被绑架当作人质已经整整144天了,我们天天盼望他回来上课啊……”

一、李振被绑架

1993年10月8日,星期五。早晨6点半,11岁的李振背着书包去上学。晚上很晚了,他还没有回家。父母慌了,找到学校。

班主任阳老师这天早上也很奇怪:早读开始了,而学习委员李振还没有来,这孩子是三好学生,门门功课在90分以上,从来不迟到,常常是教室的门还没有开就在走廊上等,今天怎么啦?是不是生病啦……

直到一个月以后,老师收到李振寄自湖北省监利县的亲笔信,才知道他因一起经济纠纷被绑架当作人质了。

据益阳市公安局的调查及对李振4封来信的分析,事情的起因大致如下:

李振的父亲李世云是益阳市商贸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公司属益阳市政府管辖。1993年4月,该公司总经理助理谭建国趁李世云出差之际,以公司名义向湖北省监利县朱河镇粮油食品厂赊购一批大米,运到湖南省汉寿县脱手后,将米款侵吞,该公司从而“欠”下朱河镇方面10万余元米款。大米是从百余户农民家里收来的,农民多次催要米款未果,到益阳上访也未解决。此前,朱河镇方面曾将李世云扣押20余天。当李世云伺机脱身后,朱河镇的人便使出了“太子换荆州”这一招,埋伏在李振上学的路上,将他强行掳走了。

从此,小李振离开了父母、老师和同学,失去了自由,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

二、洪湖边的“牢房”

李振被推上了一辆汽车。他感觉到事情不妙,想喊,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搁在他的脖子上,一个声音恶狠狠地说:“一出声,就杀了你!”

聪明的李振就瞪大眼睛注视着车窗外面,他想,只要记准路,我就能跑回来。车一路颠簸着,经过了一个又一个城市,绕过了洞庭湖,开出了省境……李振毕竟年纪小,车七拐八绕的,他糊涂了,不知自己到了什么地方。汽车终于停了下来,他被带进了一个黑屋子,日夜有人看守。不久,他又被连续转移了4次,呆得最久的地方,是地处洪湖边的湖北省监利县朱河镇一个农户家。

在非法扣押期间,小李振身上仅有的5元钱被搜走,4次挨打,而罚跪、罚爬、挨踢和挨骂则是家常便饭。有一次,有人逼着问他父亲李世云的去向,他没说,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爸爸妈妈此时此刻究竟在什么地方。于是,那些人就拿刀子恐吓他。恐吓不行,他们又使出另一花招,让小李振写信……

三、催人下泪的信

当李振的校长、班主任老师接到他从洪湖边写来的信,才知道了这个好学生的下落。4封信,封封催人泪下。他在信中呼喊着:“救救我这个无辜的孩子吧!”“校长、爷爷、奶奶、叔叔、伯伯们,社会上一切维护法律尊严的人们,一切具有良知的兄弟姐妹们,救救我这个无辜的受害者吧!”“我四五个月来,天天想妈妈,天天想同学们,连作梦都哭醒。醒来喊妈妈,妈妈不答应,我只好一夜哭到天亮。亲爱的妈妈,救救我吧!”“阳老师,我从10月8日到现在已经很久了,不知我缺了多少课,也不知您教到哪一课了,更不知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补上,是否能补上。我多么希望尽快回去补上!”“阳老师,当您收到这封信后,请您向全班同学宣读,然后将信的复印件寄到新闻单位,希望众多的同学们回家去后,讲给他们的父母听,争取求得各方面的援助……阳老师,我来这里已经几个月了,特别是这几天,我可能由重感冒转伤寒,茶水不进。他们(湖北人)请医生,但我一直没有好转。我可能活不太久了。希望老师、社会能救救我,救救一个无辜的儿童……”

读了这些信,李振的老师和同学们再也坐不住了。可是,他们万万不会想到,李振的这些信,是他照着别人拟就的草稿抄的,其中的“伤寒”更是编出来吓唬人的,绑票者的真正意图,是借李振的信向其父母和社会施加压力,以收回那10万余元米款。至于小李振真正受到哪些非人的身心摧残,信上只字未提。

四、各方努力无效

营救小李振已十万火急,刻不容缓!

益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认为这是一起非法拘禁少年儿童的恶性案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确保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遂立即成立了专案小组。12月2日,他们随李振的家属一道前往湖北省监利县朱河镇调查李振的具体下落,不料汽车被扣押,司机遭殴打……

此后,李振家的房屋被变卖,人不知去向。经过一番周折,记者在市委有关人员的大力协助下,找到了隐居起来的李振的父母亲。李振的妈妈符永红一见记者就泣不成声,拿出一封恳求营救的信,说:“为了营救振振,我们变卖了所有的房屋、家产,亲戚朋友也在凑钱,但无济于事。现在,我班也不敢上了,东躲西藏。过春节,我们没有搞年饭,正月十五没有吃元宵。人家放鞭炮,我们流眼泪。他奶奶都快急疯了。”李世云说:“无论如何,大人的事不能落在孩子头上。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希望经济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李振的同学们天真地说:“他们要钱,我们大家把零用钱捐出来,去救李振……”

五、孩子的命运系着千万人的心

有关李振的消息迅速扩散,更多的人对这一“人质事件”表示出强烈义愤与密切关注。全国妇联的有关领导说:年仅11岁的李振被非法拘禁140余天,不仅耽误他的正常学习,也使他受到精神上的伤害,对他的成长和身心发育将会带来不良的后果。成年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本应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加以解决。现在有人竟采用绑架儿童作人质的卑劣手段,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将自己陷于违法违情不仁不义的境地。“人质事件”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是对我国宪法的践踏,是决不能容忍的。团中央的有关领导希望舆论能够引起全国人民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视,救救李振这个不幸的孩子。北京大学法律系一位教授说,这个事件比较复杂,根据现有的情况看,严格地说,并不是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而是相互独立的两起刑事案件。首先,朱河镇方面绑架了孩子,是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从行为本身来看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其次,据报道,谭某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买卖粮食,牟取暴利,已经构成诈骗罪,也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他说:从法律上来讲,任何纠纷都不允许当事人采取违法或者犯罪的手段自行解决,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合法的渠道解决。一旦超越了法律允许的界限,不管什么人,不管你是什么理由,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他希望对谭某的犯罪事实迅速立案调查,挽回农民的经济损失,平息事态的发展,但当务之急还是要想方设法救出孩子……

3月3日这一天,被关在小黑屋子里的李振一点儿也没想到,益阳市、监利县两方面的宣传、公安、政法等有关干部和记者已经来到了距他近在咫尺的地方。在朱河镇政府机关,他们向镇长和镇委书记提出,要见一见绑架人质的人。不一会儿,人到了,为首的是朱河镇粮油食品厂的负责人,其余的是该镇的一些农户,七八个人进了屋,屋外还围着一圈人。

朱河镇地处江汉平原,洪泽湖边,曾是革命老区,目前的经济状况还不错,但农民的法律意识仍十分淡簿。问他们知不知道绑架人质违法,他们说知道,但为了10万元,别的也不顾了!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他们欠我们的钱不还,我们才这样做,”“我们反映过很多次,没人理我们,”“太子换荆州,给钱就放人……”记者提出要看一看小孩,被婉拒,说小孩在洪湖里,要坐船,有3天的路程……

六、两省联合行动

不幸的小李振又是幸运的,因为他的命运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关注。按照国务院的指示精神,1994年3月4日,湖南省省长陈邦柱、副省长王克英主持召集了省公安厅、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委宣传部、益阳地委负责人专门会议,湖南省委书记王茂林说:“非法拘禁小学生作人质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少年儿童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他强调:“湖南方面要做好以下工作:通过法律程序迅速解决湖北监利县农民与益阳市商贸物资总公司的经济纠纷,益阳市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归还所欠农民的大米款,保护农民的利益;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原益阳市商贸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谭建国的犯罪事实;益阳市政府应立刻派员赴湖北监利协调处理这起事件,将小学生李振接回来。”

就在同一天,下午1时,湖北省副省长苏晓云率监利县县长夏钧勤等有关领导及公安干警赶赴监利县朱河镇处理此事,下决心一定要救出人质。

朱河镇镇长见副省长亲临,连说:“我有责任。”鉴于3个月前益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专案组解救人质受挫的教训,他首先要求“不要来硬的”,农户方面由他来做工作。此时,粮油食品厂厂长听得风声,又将李振进行转移,经镇长苦口婆心地劝说并当场立下“10万元欠款由本人负责索回”的字据后,对方才同意交出李振。

下午4时30分,副省长将身背书包的小李振带到镇政府,然后送往县城……

七、回到亲人怀抱

1994年3月6日,当李振在湖北省监利县宾馆见到从湖南益阳市赶来接他的母亲符永红时,一下子扑到妈妈的怀里,母子俩脸贴着脸,泪花交融在一起……

李振仍然背着他心爱的书包。在这140多天里,他虽然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和人身自由,但他并没有放弃学习,书包里的数学、语文、自然和地理课本,他每本都看了好几遍。,

获救伊始,李振呆呆的,不说也不笑,148天的非人生活仿佛使他失去了作为一个少年所应有的天真和愉快。当他叙述完“牢里”的生活后,脸上渐渐有了笑容,他说,这两天警察叔叔很关心他,给他买了新袜子和新毛巾,给他吃巧克力,给他洗了澡。监利县委宣传部的叔叔还给他100元钱让他买学习用品。

益阳市胜利小学的师生们得知李振即将返回学校,整天都在苦苦地盼望着。次日早晨,当李振走进校门时,一万响鞭炮骤然轰鸣,所有的孩子都亲热地向他围上去,流着眼泪,摸一下他们的小伙伴,看看究竟是不是真的李振回来了。

儿子安然无恙,李世云也敢公开露面了。与此同时,益阳市政法部门受理了监利县农民的诉状;益阳市商贸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赊米欠款并逃避经济责任的谭建国已被公安部门收审;绑架人质者,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至此,所有一切将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诸多的思考,也将留给关注这起事件的人们。

值得补充的是,李振还托北京新闻单位的伯伯、叔叔们替他说一句:“谢谢所有救我的、关心我的人,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我一定好好学习,做个有出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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