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阳
陈平原等三人文章《“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三人谈》(载《读书》一九八六年第二期)中有一段话:“林语堂误解了克罗齐‘表现即艺术的命题,可跟道家人生哲学结合起来,却产生了‘生活的艺术……”应当指出,关于克罗齐的艺术命题,该文所使用的概念是不准确的。
在克罗齐的美学著作中没有出现过“表现即艺术”的命题。他说过,直觉是“抒情的表现”;此观念通常被简单表述为:“直觉即表现”。朱光潜先生曾用“直觉即艺术”来概括克罗齐的美学观点。朱先生又用推论的方法概括克罗齐的基本美学观点为:“直觉即表现亦即艺术”。“直觉即表现”的意思是克罗齐明确表示过的,朱先生由此推出“直觉即艺术”或“直觉即表现亦即艺术”也是对的,但单截取“表现即艺术”这一段,并抽掉“主词”——克罗齐美学思想的核心(“直觉”),这不仅偏离了克罗齐的原本思想,而且恰恰与克罗齐的思想相反。
克罗齐的思想本质是否定“表现”的,他实际上是企图以“非表现”取代“表现”,具体地说,就是企图以纯属内心状态的“直觉”来取代一般意义上的艺术的表现。他把他的唯一的美学专著定名为《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其“表现”一词是有特定涵义的。
克罗齐的美学观点的核心是“直觉”论。他企图用“直觉”来解释艺术的一切现象,并非只是“表现”。在他看来,艺术即存在于人的心灵中,无须凭借物质媒介的外在的表现。艺术家完成了心中的构思,便实现了艺术创造的全过程。至于借物质媒介给作品以外观的形式,只不过是把乐调灌到留声机片上,所得到的是艺术作品的“备忘录”,这是一种“物理的事实”,属实践活动而非艺术活动。由于艺术品只在人的心中完成,因此艺术家与平常人只有量的区别——大艺术家与小艺术家的区别,“人是天生的诗人”。一句话,在克罗齐看来,艺术的全部秘密在于直觉中,什么通常人所说的艺术的表现、创造、欣赏之类根本不存在。
由此可见,当我们用“表现即艺术”来概括克罗齐的基本美学观点时,就把克罗齐的所谓表现与我们通常理解的表现混淆起来,掩盖了他实际上是取消表现的真实思想,至少由于表现一词在概念上的模糊性而使我们无法确定地了解克罗齐的真正美学观点是什么。而且,这种规定恰恰舍弃了克罗齐思想中的精髓部分——“直觉”论。因此,当我们想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概括克罗齐的基本美学观点时,应使用“直觉即艺术”,或“直觉即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