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笙诗”说

1985-07-15 05:54李家树
读书 1985年6期
关键词:篇目诗经孔子

李家树

《诗经》的篇目共三百十一个,其中《小雅》的《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六篇有目无辞,所以实收诗歌三百零五篇。

有人以为这六首“笙诗”,原本也是有辞的,只不过经历乱世以后,就亡逸了。《毛诗序》在《南陔》、《白华》、《华黍》下面说:“《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白华》,孝子之白也;《华黍》,时和岁丰宜黍稷也。有其义,而无其辞。”又在《由庚》、《崇丘》、《由仪》三篇下面说:“《由庚》,万物得由其道也;《崇丘》,万物得极其高大也;《由仪》,万物之生各得其宜也。有其义,而亡其辞。”《郑笺》谈及亡逸的原因,说这六首诗“乡饮酒燕礼用焉”,“孔子论《诗》,《雅》、《颂》各得其所,时俱在耳”,“遭战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其义则舆众篇之义合编,故存”。《经典释文》卷六也说“《毛氏训传》各引序冠其篇首,故序存而诗亡。”《毛诗正义》卷九之四则指出这六首诗虽亡其辞,但保存篇目,“必是诗有此字,不可以意言也”。遵从汉、唐经生说法的,在宋代有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严粲(《诗辑》)、在清代有陈启源(《毛诗稽古编》)、胡承珙(《毛诗后笺》)、黄中松(《诗疑辨证》)、范家相(《诗》)、姜炳璋(《诗序广义》),等等,都说《南陔》六诗不歌而笙,所以歌辞容易亡逸。

当然,也有反对毛、郑旧说。宋刘敞《仪礼注》就认为“六笙诗”有目无辞,今本《诗经》篇数仅得三百零五:“《南陔》六篇皆有声无辞,《诗序》云有其义而亡其辞,谓本无,非亡失之亡。”读“亡”为“无”,直接指出汉、唐经生的错误。持相同看法的,在宋代有郑樵(李樗、黄《毛诗李黄集解》引)、洪迈(《容斋随笔》)、朱熹(《诗集传》)、黄震(《黄氏日抄》),在清代有姚际恒(《诗经通论》)、皮锡瑞(《经学通论》),等等,而以洪迈、朱熹和皮锡瑞三人说得最为确切。

三百零五篇之数,最早见于《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可知由先秦遗留下来的诗歌,只得三百零五篇。但是,为什么又有三百十一之数呢?或许在汉代传《毛诗》的古文经生,为了跟三家的今文经生互争雄长,于是在《小雅》中增加只有名目,没有正文的“六笙诗”,来表示在篇目上比三家多了六个,也是可以推想的,而《诗经》的篇数就因此给混淆了。主要的是,这些经生把《仪礼》的《乡饮酒礼》和《燕礼》里六个笙乐的名目,错误地当作了乐歌。正如朱熹指出,“曰笙、曰乐、曰奏,而不言歌,则有声而无词明矣”;凡《仪礼》提到的“笙”、“管”、“奏”,都是无辞的,它们只是“器乐”、不是“乐歌”。因为无辞,所以没办法唱。吹奏完毕,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间”,《郑注》说:“间,代也;谓一歌则一吹也”,即是歌《鱼丽》后,然后笙吹《由庚》。等“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全部完毕,于是就“合乐”、“遂歌乡乐”《周南·关雎》等三篇和《召南·鹊巢》等三篇了。所谓“合乐”、“遂歌乡乐”,有合奏之意,自然是说在场诸人,能歌者歌,能操乐器者操乐器,就跟今天音乐会的大合奏没有两样。

一九八五、一、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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