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树
《诗经》的篇目共三百十一个,其中《小雅》的《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六篇有目无辞,所以实收诗歌三百零五篇。
有人以为这六首“笙诗”,原本也是有辞的,只不过经历乱世以后,就亡逸了。《毛诗序》在《南陔》、《白华》、《华黍》下面说:“《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白华》,孝子之
当然,也有反对毛、郑旧说。宋刘敞《仪礼注》就认为“六笙诗”有目无辞,今本《诗经》篇数仅得三百零五:“《南陔》六篇皆有声无辞,《诗序》云有其义而亡其辞,谓本无,非亡失之亡。”读“亡”为“无”,直接指出汉、唐经生的错误。持相同看法的,在宋代有郑樵(李樗、黄
三百零五篇之数,最早见于《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可知由先秦遗留下来的诗歌,只得三百零五篇。但是,为什么又有三百十一之数呢?或许在汉代传《毛诗》的古文经生,为了跟三家的今文经生互争雄长,于是在《小雅》中增加只有名目,没有正文的“六笙诗”,来表示在篇目上比三家多了六个,也是可以推想的,而《诗经》的篇数就因此给混淆了。主要的是,这些经生把《仪礼》的《乡饮酒礼》和《燕礼》里六个笙乐的名目,错误地当作了乐歌。正如朱熹指出,“曰笙、曰乐、曰奏,而不言歌,则有声而无词明矣”;凡《仪礼》提到的“笙”、“管”、“奏”,都是无辞的,它们只是“器乐”、不是“乐歌”。因为无辞,所以没办法唱。吹奏完毕,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间”,《郑注》说:“间,代也;谓一歌则一吹也”,即是歌《鱼丽》后,然后笙吹《由庚》。等“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全部完毕,于是就“合乐”、“遂歌乡乐”《周南·关雎》等三篇和《召南·鹊巢》等三篇了。所谓“合乐”、“遂歌乡乐”,有合奏之意,自然是说在场诸人,能歌者歌,能操乐器者操乐器,就跟今天音乐会的大合奏没有两样。
一九八五、一、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