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习明
古希腊人、古罗马人、雅典人早就用手帕了。雅典人通常作为一种装饰品,握在手中外出散步,以示悠闲快乐。希腊人在十八世纪前,陶醉于美妙的音乐时,就情不自禁地挥帕起舞。罗马人的白色短衬衫里夹一块手帕,纯粹为了擦汗,而绝不能用来揩鼻涕。有位作家在作品中写道:如果一个妇女用手帕揩鼻涕,男方甚至可以据此提出离婚。因此,那时伤风感冒的妇女,只得悄悄地躲在家里“饮泣吞声”,而不敢抛头露面。
欧洲许多国家恰恰相反,手帕并不用来擦“手”,专门用来擦鼻子。特别有趣的是,欧洲人在购买、挑选手帕时,不用手去搓摸比较,而是把手帕放在鼻子上,靠鼻尖的感觉来区分优劣,决定取舍。
英国人把麻制的手帕放在西装口袋里,而且略微露出一点点。美国人把手帕视为圣洁的礼品,男女青年相爱互赠,视为信物。西班牙人别出心裁地把文章印在方形的手帕上发行,还美其名曰“手帕周刊”。人们一旦读过手帕上的新闻后,洗去字迹,还其“庐山面目”,仍是一块实用的手帕。据说每个日本人平均有十五条手帕之多。日本还生产供学习用的手帕,四块为一套,每块分别印上日英单词、英语会话和汉字。
(摘自《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