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岳飞与传说中的岳飞

1983-01-01 08:58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3年9期
关键词:演义抗金赵构

岳飞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将近九百年来,经过民间传说、评话、小说、戏曲的传播,岳飞已是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但是,传说中的岳飞和古代文人笔下的岳飞,与历史上的岳飞其人是颇不相同的。

一、关于岳飞的传纪

从赵构绍兴八年(1138年)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一直是南宋的宰相兼领“监修国史”的职务。在史馆中秉记事之笔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为了锻炼岳飞的冤狱,他们肆意篡改历史!篡改的范围包括岳飞历次战斗的捷奏、来往的公文,高宗的御礼和政府的省札。当时的一个史官曾透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诸词色,其间如阔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者,殆不可一二数。”《宋史·岳飞传》中亦载:“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或教(万俟以台章所指淮西事为言,喜白桧,薄录飞家取当时御札藏之以灭迹”。更明显的是:“初,飞下狱,桧令系党王会搜其家,得御札束之左藏南库。”这些被秦桧抄走的“御札”,有的已被灭迹,有的则在南宋孝宗年间由岳飞的儿子岳霖奏请发还,但已残缺不齐了。“御札”的命运尚且如此,岳飞的奏章和手迹的命运,由此可见一斑!又由于赵构、秦桧大兴文字狱,因岳飞一案,岳云、张宪同时遇害;家属流置边疆;部属故旧无故株连;幕属于鹏、孙革等六人坐从。这又使得人人自感危惧,以至于在岳飞死后,没有人敢把他的生平事迹和言论全面记录下来,写成行状和墓志铭之类。相隔六十二年之后,岳飞的孙子岳珂才为他编写了一部《鄂王行实编年》。虽然他是“大访遗轶之文,博观建炎、绍兴以来纪述之事,下及野老所传,故吏所录,一语涉其事则笔之于册。”这一方面说明关于岳飞的真实事迹,在当时搜集已很困难;另一方面也说明民间保留的岳飞传说也不无出入和讹误。而岳珂则不可能对此进行一番细致的辨伪工作,有意无意地造成溢美和错误,也是在所难免的。继岳珂之后,作者迭起,现可考见的有《鄂王飞事迹》、《岳武穆公遗事》、《鄂王事》、《岳侯传》等。这些传记,都不免有或虚夸、或不尽、或不实的毛病。如岳飞青少年时期的一段生活,就是岳珂根据自己的想象而描绘的。少年的岳飞,仅是河北地区的一位农家子弟,长大以后,曾为大户人家的庄客,以耕种为生。由于家境贫寒,从小既不能“尤好《左氏春秋》、《孙子兵法》”,也未曾结笔墨之缘。岳飞的文化,大概是他在大户人家做庄客时,与富家子弟接触后才渐受熏陶的。从军以后,他的幕僚中有许多文人,他的文字修养便提高得很快。又如《宋史·岳飞传》中记载,岳飞出生时,黄河决口,其母抱着他坐在缸中漂流等情节,也是虚构的。从宋史的其他有关史料看,岳飞诞生在崇宁二年,其时,黄河并没有决口的记录。岳飞的父亲,也不是在那次灾害中丧命,而是在岳飞二十岁时去世的。再如朱仙镇之役,实际上也是史无此事,是岳珂为提高他先祖的威望而虚构的。这些不真实的传记内容,使岳飞的形象蒙上了传奇的色彩,为后人研究岳飞和辨诬工作增加了困难。人民出版社即将出版的邓广铭先生的《岳飞传》,以其丰富的宋代历史知识和大量的考证纠正了许多谬说,弥补了这方面的缺失和不足。

二、关于岳飞的传说

岳飞是为抗金而死的。在他死后不久,他的英勇抗金的事迹,便被编造为各种传奇式的神话在民间传播。从南宋咸淳年间说书艺人五六大夫开始,历经元、明、清三代,岳飞的故事已被人们用评话、杂剧、演义的形式广泛地传颂。今天所能考见的传奇有明成化年间的《精忠记》、《金牌记》、《续精忠》;小说有明初熊大木编辑的《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戏曲方面从元代开始,几乎各个时代都有关于岳飞的剧目产生。到了清代,岳飞题材的戏曲,引起了小说家和剧作者的注意,于是产生了仁和(今余杭)人钱彩编的《精忠演义说岳王全传》,简称《说岳》。此书刊行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乾隆年间曾一度被查禁。《说岳》吸取了以前各种岳飞演义的优点,又收集了许多动人的民间传说及史纪稗钞,内容极为丰富。其文字也比较通俗、生动。因此,《说岳》流传以后,其他有关岳飞演义的小说便逐渐湮没了。近年广播的评书《岳飞传》,就是根据《说岳》改编的。

三、传说中的岳飞与历史上的岳飞

岳飞英勇抗金及被秦桧陷害屈死的悲壮史实,是一切有关岳飞的传记及传说、评话、戏曲产生的基础,而这些著作的出现,反过来又加深了人们对史实的了解和对岳飞这个历史人物的熟识。目前人们能见到的有关岳飞的传记和小说,大都从正面歌颂了岳飞的爱国主义精神,从反面鞭鞑了赵构、秦桧之类的投降卖国罪行,人们从岳飞的身上吸取了斗争的力量。这是传记和小说等文艺作品产生的积极效果。但其中的不真实的成分,由于众说纷纭,也曾使人们迷惑不解。下面就传说中的岳飞和历史上的岳飞做一比较。如《说岳》第十三回的“枪挑小梁王”,无论是正史别传,还是宋人的野史笔记,都找不到一点根据,而岳飞的青年时代,也不可能有这样一段惊险的经历。又如在朱仙镇大战中,王佐断臂假降金说反曹宁、陆文龙的故事,在史实上也找不到根据。但因为岳飞的不计个人恩怨、待人以诚的作风使得当时的一些文人武士慕名而往、望风景仰的事,却是确有记载的。有一个叫黄纵的文人,在岳飞的部下掌管机密文书。有一次,岳飞给部属分沉香,黄纵分得最小的一块,岳飞感到分得不均,又拿出一袋再分,轮到黄纵时,又剩下最小的,岳飞不知如何是好,黄纵却深受感动。正是他的这种待人至诚的作风感动了部属,所以岳家军的全体官兵,在平时都严于约束、在战时都乐于用命。“王佐断臂”在史实上虽系子虚乌有,但人们也觉得是在情理之中。再如第五十八回“义释戚方”,戚方在历史上确有其人,但却是张俊的部将。《说岳》将他写为岳飞的部将,并结为兄弟,而后违法受重责,怀恨在心,遂两次放毒箭暗害岳飞。这是小说作者的艺术加工。事实上,也确有其事,只不过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史书记载,岳飞屯军宜兴期间,有人控诉他的舅舅姚某有不法行为,岳飞不能容忍,只是在其母亲的极力劝说下,才没有按军法行事。不料在一次行军中,岳飞的舅舅却突然向岳飞放箭,射中了岳飞马鞍。岳飞大怒,立即驰马逐舅,将其斩首并剖其心。关于十二道金牌之事,史载不一。《说岳》写岳飞在抗金的大好形势下,对朝廷的班师诏唯命是从,一味愚忠,这是与史实不相符合的,实际上,岳飞在接到朝廷的“措置班师”的命令后,鉴于孤军深入(赵构已令其他抗金部队从淮河一线撤退),若不班师就要丧师的情况下才忍痛撤退的。这与愚忠是毫不相干的。岳飞班师后,又曾率部驰援淮西,后被任为枢密副使,与秦桧的企图摧毁南宋国防力量的阴谋作了坚决的斗争。他的入狱,也不是从前方回朝的路上被锦衣卫押解至京的,而是在经历了以上的一连串事情之后,被秦桧派赵构的心腹杨沂中从庐山骗到杭州的。他在狱中,任凭狱卒严刑拷打,决不低头招供,并以绝食表示反抗。岳飞的悲剧性结局,无论是评话、小说和戏曲,都与历史上的记载是一致的。

(张秀平根据有关资料编写)

(题图:李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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