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那位姑娘所爱的人并非英雄,并非因公致伤致残。但他是人,虽然有病,却同别人一样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生的欲望和爱的要求,有爱别人和被人爱的权利。这还不够吗?难道在爱情的天平上,非要加上各种“条件”才算公允吗?如果把所谓“不道德”的帽子扣在他头上,实际上是剥夺了他爱的权利。恩格斯说过: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又如何解释这两种道德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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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1982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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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11期
3《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24年2期
4《微型小说月报》2024年10期
5《工业微生物》2024年1期
6《雪莲》2024年9期
7《世界博览》2024年21期
8《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4年6期
9《现代食品》2024年4期
10《卫生职业教育》202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