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继山
俗话说得好:“打人不打脸,吵嘴不揭短。”但是在现实生活里,某些青年一言不合就揭人之“短”的现象却时有所见。比如:有位已改过的失足青年看到一名青工违反劳动纪律,刚上前批评两句,就被反唇相讥:“哼!贼骨头还配管我?你的老底谁不知道!”一句话,“呛”得这位青年面红耳赤,顿然语塞。
在人民内部,在同志之间,象这种动辄翻人老账揭人之“短”的做法是很不好的,它伤害同志的自尊心,挫伤人家的积极性。一个人犯过错误,也就是有过“短处”,对他自己来说,一般是很感羞愧和痛苦的,因而总不喜欢别人旧事重提。北方人把“揭短”又叫“揭疮疤”。揭疮疤对患者来说是一件痛苦事。动辄揭人之短,就象往人家伤口上撒盐粒一样,是很伤人感情的。所以,“揭短”是缺乏道德修养的一种表现。特别是当人家决心改正错误,并以实际行动补己之“短”后,有的同志还动不动把人家的“短”抖落出来,旧账新算,那就简直有点“假洋鬼子”的味道了。这不利于帮助同志,也影响革命队伍内部的团结,甚至可能激化矛盾,酿成事故。
有的同志揭人之短,往往是为了护己之短。象我们开头提到的那名青年工人,他开口揭人之短,“倒将一军”,无非是为了拒绝别人的批评。其实,这虽然能一时堵住批评者之口,但自己的“短”仍是客观存在,护起来只能是养痈遗患,到头来反而害了自己。
当然,我们反对“揭短”,并不是要堵塞同志间正常的批评。比如,有的犯过错误的同志旧病复发、老毛病不改,必要时联系旧事,帮助他挖挖思想根源以引起重视,这就不能当成“揭短”来反对。这一点,想必不会引起误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