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法 王占新 王德昌 丁惠才 潘莜成
本刊第九期发表了张汉光同志“怎样才能搞好家庭关系”的来信后,我们收到很多读者的来信,对这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介绍了自己的体验。这里我们摘登其中一部分来信如下:
为什么家庭关系搞不好
朱德法(中国人民大学):张汉光同志提出如何搞好家庭关系的问题,的确是回乡青年容易出现的问题。我过去在农村时,也爱管队里的“闲事”,引起家里的不满,常常和母亲吵嘴。家庭关系搞不好,检查起来,不外两方面的原因:在家庭方面,往往是由于小农思想较重,比较狭隘落后,想家里的利益想的多,关心集体的思想较少;而在我们青年方面,则比较简单片面,不能耐心细致地处理家庭问题。有些家务事,自己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也没有做;或者做了具体事,但没有向家里的人做思想工作,使家里的人支持自己的正确行动。双方思想行动既不一致,矛盾就由此发生了。
从思想上进行帮助
王占新(北京丰台公安十二连):处理好家庭关系,从思想上对家里人进行帮助很重要,而且不仅要讲道理,还要结合实际,要多讲家里所熟悉的,容易理解的实际事情,才容易为家庭所接受。前年我在家的时候,也经常关心队里的事情。妈妈也常骂我“心眼朝外长”。公社主任了解我家情况,告诉我应该耐心地给母亲做思想工作,从新旧对比、从大处来开导她。我牢记着公社主任的话。一天晚上,我因有事回来较晚。妈妈怒气冲冲地对我说:“你回来干什么,上社里去住吧!”我没有跟她吵,告诉她:“前天政府号召增产节约,反对浪费,你不也知道吗?”她说:“反对浪费是件好事,我不反对!”我说:“社里粮食要是让大雨冲跑了,这不是浪费吗?我刚才就是为这件事才回来晚的。”母亲不说话了。于是,我就慢慢地和她谈起解放以来我家生活的变化。1949年土地改革时,我家分到了地。由于生活困难,1951年就卖了二亩;1954年我家又遭了灾,幸亏国家贷款,才解决了困难。以后家里参加了合作社,才算有了依靠,生活才一天天好起来。比如,过去全家六口人只有两床被子,现在光我一人就有两床被子;过去全家衣衫破破烂烂,现在全家穿得整整齐齐。要是不依靠集体,走合作化道路,能有今天吗?如果每个社员的心眼都只朝家里长,都不关心集体,集体生产能搞好吗?集体生产搞不好,个人的生活能提高吗?……我说着说着,妈妈落泪了。说:“孩子,你有远见。妈妈思想通了,你今后多多照顾社里的事吧!”从此,妈妈就不再跟我吵嘴了。
也要关心家里的疾苦
王德昌(河南杞县副集公社):为了处理好家庭关系,我们也要关心家里的困难,帮助家里做些家务事。一个革命青年,应以集体为重,关心集体应胜过自己的家庭。但是,我们回乡后,生活在家庭里,对家庭的事一点不管,也是不好的。我1961年回乡以后,开始也不习惯闷在家里,一有空就向队里跑,常受到妈妈、妹妹的埋怨。对于这些,我轻了不理,重了就跟他们顶嘴。一家三口闹得很不和。后来,在同志的帮助下,才认识到自己也有缺点。家里的琐碎活很多,还有自留地,母亲年老,妹妹年幼,有时做不过来,自己是家里的一员,对家里的事一点不关心,的确说不过去。于是,我在不耽误队里集体生产和社会工作的情况下,主动地帮妈妈妹妹做些家务事。在上工前,下工后,我抓紧时间积肥、翻自留地,来减轻妈妈和妹妹的负担。
这样,我和家里的关系就逐渐好转,慢慢地母亲和妹妹对我的看法也改变了。大家在一起相处得很好。以后,碰到队里的事或开会,她们不但不阻拦我,反而叫我把家里的活放下,催我赶快去。可见,你关心了家里,家里也会关心你的。
丁惠才(浙江平湖县城北公社):我们要关心家庭,但也要注意坚持原则。对于家里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不能迁就。我以前有一种想法:父母辛勤劳动,供给我读了十二年书,做儿子的应该孝敬父母,尽量使他们不要为我而生气。因此,他们有什么要求,甚至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叫我违反制度给家里买饲料,我都尽量设法满足。后来,经过党的教育,我认识到对待家庭的要求应该坚持原则,不能事事迁就家里。不能为了个人利益去损害集体利益。
合理安排好时间
潘莜成(南京师范学院):我是在农村里长大的。我觉得,要搞好家庭关系,合理地计划和安排时间很重要。我回家时,在一般的情况下,每天的时间是这样安排的:
白天上工时间,参加集体劳动;中午,休息;晚饭前,帮家里作些零星活;晚饭后不要把碗推开就走,可以在家稍坐坐,聊聊,然后到队里开会,学习或参加其他社会活动。如果没有事情,晚上不在外面呆得太晚,以免家里久等,挂念。管理自留地,一般利用清晨、假日,或挤其他零碎时间。当然,这种安排也可以随季节灵活掌握,农忙时管队里的活多些,农闲时管家里的事多些。要真正把集体和家里的事情都做好,自己是比较劳累的,但对我们青年人来说,只要能为集体多出力,同时也能搞好家庭关系,劳累一点也算不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