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丹
《怎样看待起模范作用的问题》巳讨论了五期,本期就告结束。这次讨论,广大读者踊跃发表了意见,来稿很多。这样,经过讨论,很多问题已经有了较明确的认识。有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我们打算再组织文章进一步加以分析,得出结论。这里谨向热心参加讨论的读者致以谢意。
——编者
一个团员能不能“事事起模范作用”,起模范作用要不要分主次?我觉得对这个问题要有所分析。
共青团员、革命青年应把自己的全部力量都贡献给崇高的共产主义事业,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凡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有益于人民的事,我们当然都应该“见义勇为”,竭力去作。凡是关乎革命利益的事,不管大小,只要力所能及,都应该去作。做得越好越多,对人民和革命的贡献就越大。雷锋同志在这方面就是我们的一个好榜样。雷锋同志不但把本职工作做得最出色,而且还担任了文化教员、少先队辅导员,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做好事,他从来没有说,这种事情我不该管,不该发挥模范作用。为了革命利益、人民,利益,他真是不遗余力,真正高度发挥了一个共青团员、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我觉得我们每一个共青团员、革命青年都应该像雷锋那样,“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自然,正像刘少奇同志说的:“共产主义事业是一件千百万人长期集体创作的事业”,在这个伟大事业中,每一个人,只能做一部分工作,尽一部分责任。任何人不管他本事有多大,都不可能包办整个革命事业。我们在革命事业中,都各有其岗位、职责;我们都应该在本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你是一个机关干部,首先就要把自己的业务搞好;他是一个工人首先要把生产搞好;同样的,一个演员首先就应该把戏演好。只有这样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我们各项工作才能快速发展,整个革命事业才能日益兴盛。反之,我们干事情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或者本末倒置,如一个机关干部,不好好搞业务工作,却成天都去读书;一个学生不用心学习,却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搞文娱活动上,那就不可能完成祖国所交付的任务。这对革命事业是很不利的。据此,我认为起模范作用,确实是应该分清主次轻重,应该把主要精力首先用于搞好本职工作,完成主要的任务。
当然,我主张分清主次轻重,首先在主要任务上起模范作用,并不是不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一点也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有益于集体的其他事情。所谓次要的,是和自己最主要的任务比较而言的;是说它不应该“喧宾夺主”,在时间精力上,要安排得适当,不要影响主要任务的完成。但是,一个关心革命利益的青年,是决不会只把自已局限在本职工作的范围内的。凡有利于革命、有利于他人的事,我们都应该关心;只要是自己应该作而且能够作的,我们都应该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去认真做好,发挥模范作用。就拿政治工作来说吧,不论你在什么工作岗位上,帮助同志们进步,都是应该做和能够做的,应该像雷锋那样,在积极搞好业务的同时,也关心同志,热情地帮助同志。
更何况,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事情是人人能做也应该做的,譬如在公共汽车上,主动给老人小孩和孕妇让座,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节约国家财产等等,这些方面,就不能说“这和我的主要任务无关”,而不起模范作用。相反的,我们革命青年的一言一行,不论在任何地方,都应该作群众的表率。
总之,我觉得,对“事事起模范作用”要看怎样理解。如果做事情不分主次轻重,什么都一把抓,平均使用力量,结果使主要任务完成得不好,固然是不对的;但是,如果不尽力去为人民做更多的事,只在本职工作中起作用,而其他一些明明是关乎革命利益,自己完全可以做好,也不去起模范作用,那也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