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补党员在候补期中应有的努力

1954-08-29 02:54曾学三
中国青年 1954年5期
关键词:党章共产党员入党

曾学三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凡新党员入党,都必须经过候补期。候补党员在党内还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候补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还要经过支部大会的决定和上级党委的批准。党员的党龄,是由候补党员决定转为正式党员的那一天算起的。这些条文,说明候补党员并不能正式地称为党员,他必须在候补期内继续努力工作和学习,争取有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如果一个候补党员在候补期内的努力不够,到候补期满的时候他的进步不够,他就有可能被延长他的候补期,或被取消他的候补党员资格。所以每一个候补党员必须认识候补期的意义和他在候补期中应有的努力。

我们党在接收新党员时,为甚么要规定各种不同的候补期呢?“候补党员候补期的作用,是使候补人接受初步的党的教育,并在工作中保证党的组织考察候补人的政治品质。”(注一)因为共产党之所以有力量,不仅在於党员的数量而首先在於党员的质量。共产党是经常关怀着自己队伍的纯洁,关怀着改善党的质量、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如果不强调发挥候补期的作用,如果不对候补党员进行认真地有效地教育与考察,那就将是一种对党和人民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在候补党员来说,他是爱护党及其事业的,所以他对於党的教育与考察,也是乐於和勇於接受的。对候补期作用的这种规定,显然是规定党组织和候补党员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支部要对候补党员进行教育与考察,另一方面候补党员自己要接受支部的教育与考察。

据我们最近的了解,在有些机关的候补党员中,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入党以后,时刻不忘自己是一个光荣的候补党员,对自己的要求更加严格了。他们对於理论和文化的学习比以前更加积极,对党的政策的学习也抓得很紧;他们在总路线的灯塔照耀之下,进步很快。有的同志加强了对工作的责任心,提高了工作质量。有的同志改善了他和群众的关系,以前他对群众的态度较差,现在已经能和群众打成一片了。有的同志过去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提起”的态度,现在对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违反人民利益的现象,都能及时地提出批评;如果有同志指出他的错误和缺点,他真是“闻过则喜”“从善如流”。

第二种是入党以后,在工作和学习方面的表现都是很好的,但是不知道究竟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甚么。他们愿意做一个好党员,但是他们过分小心谨慎,怕犯错误;对某些同志或对某些工作有意见也不敢提,怕提错了对群众影响不好。还有个别同志认为党员是不应该有半点错误的,入党以后反而不敢暴露自己,不知道采取自我批评的方法,勇敢地公开地检讨和克服自己的错误和缺点。

第三种是极少数的候补党员,他们入党后精神上“松劲”了,个别的认为“保了险”,表现不好了。有的同志把入党看成“神秘”的事情,入党后看不到党的“神秘”,说的和做的都和从前差不多,就觉得“也不过如此”。有的同志入党后产生了骄傲情绪,学习不积极了,社会工作不参加了,群众意见也不接受了。个别同志入党前安心工作,钻研业务,入党后反而闹起情绪来了。也有同志入党前对党隐瞒了一点甚么历史情节,入党后以为骗过了党,竟还想继续隐瞒下去,但是他也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因而背着沉重的包袱,进步很慢。

对第一种情况的候补党员,我们希望他们继续努力。对第二种情况的候补党员,我们希望他们好好学习党章、党纲、党的政策,赶快提高自己的阶级觉悟,打破一切个人顾虑,改正缺点。对第三种情况的候补党员,就必须向他们敲警钟,让他们赶快积极起来抛弃一切错误的想法,否则他们是不能如期转正的,甚至是不能不被取消候补党员的资格的。

候补期虽有半年、一年或两年,但是对於一个对自己的进步要求得很严格的候补党员或是对於一个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缺点有待克服的候补党员来说,都应该抓紧这一个短短的候补期,把自己的党性锻炼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以便将来当一个够标准的共产党员。现在,我就根据上面所述的情况,根据党章关於党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提出以下四个问题,和候补党员同志们研究;我想,这些意见对於他们争取如期转正做一个好的共产党员是有帮助的。

要明确认识党员和党的关系,加强组织观念

一个青年在入党以前和在入党以后,是有根本的区别的。他在入党以前,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党的决议对於他是没有强制性的(只有国家的法令和决议对他才有强制性);他在入党以后,就已经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一分子,就已经是以建设共产主义社会为最终目标的共度党的一分子,他对於党和党的决议就有义务了,党的决议对於他就带有强制性了。打一个比较浅显的譬喻,就可以说明这个道理。在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只要他按照机关的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至於他是否参加政治学习或文化学习,是不加强制的,但是这些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就不一样,因为党员的义务第一项就是学习,他就不能“自由”地对待党支部所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文化学习了。如果他没有特殊的理由而不参

加学习,是要受到党内的批评甚至处分的。为甚磅有这样的区别呢?就是因为他已经是一个党员;就是因为党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而党员是必须统一於这一整体的。我们的党章第一条规定“凡承认本党纲领和党章、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就完全体现了党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这一个列宁主义的原则。只是“承认”党章党纲而不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不服从党的决议的人,能不能做一个共产党员呢?那是不行的。如果允许那样,党就不是战斗的党了。我们必须“把党看作是组织底总和,而把党员看作是党内某一组织底成员”。“党并不仅是党内各个组织底总和。同时,党还是这些组织底统一体系,是这些组织正式统一起来的统一整体,有上级的和下级的领导机关,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为全体党员所必须执行的实际决议。没有这些条件,党就不能成为有计划有组织地领导工人阶级斗争的统一的有组织的整体。”(注二)

一个人在入党以后,他的一切思想、言论和行动,在人民的心目里,已经不是他个人的思想、言论和行动了,巳经是一个党员的思想、言论和行动了。因此,一个人入党以后,就应该站在党的立场而不是站在个人立场、应该按照党的原则而不是按照其他任何原则办事,否则他一个人的言论和行动的错误,就要影响到党的威信,损害党的事业。党的立场就是工人阶级的立场,就是人民的立场;党的原则就是工人阶级的、人民的利益的集中表现。因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注三)的,所以,我们服从党的利益和服从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服从党的组织为党工作和服从国家为人民服务也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入党以后,必须加强组织观念,对党无限忠诚,严格地遵守党纪,经常研究和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当着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

要做一个好党员,必须对党无限忠诚,和党“一条心”,毫无保留。既然把生命都献给了党,还有甚么不可以为党牺牲呢?还有甚么秘密不可以交给党呢?如果对党还不坦白(不论他的出发点如何),那又怎样可以和党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呢。比方,为了使爱人不嫌他年龄大,他隐瞒了三、五岁,虽然是个人生活的小事,但是欺骗他的爱人也是不应该的;如果他对党谎报年龄,虽然也不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但是他为甚么要欺骗党呢?对党不老实,是非常不应该的。这只是拿比较小的问题做例子而已。总之,对党隐瞒或谎报,就是一样严重错误。一个喜欢对党隐瞒或谎报的“同志”,他是不可能全心全意地为党做好工作的;做坏了工作也不老老实实地向党报告,那对党的事业也可能有很大的危害性。只有对党忠诚老实,才是一个可以信任的好同志。有的同志以为只要今后忠诚老实,过去的事巳经过去,可以不提,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因为他是包庇自己过去的错误的,不是与自己过去的错误进行斗争;而不愿公开同自己过去的错误进行斗争的人,是无法投保他不再犯错误的。当然,同自己过去的错误作斗争,也需要一定的勇气。但是,如果他没有勇气同自己过去的错误(这也是一个敌人——比较小的敌人)进行斗争,党还能信任他将来能同更顽强的敌人进行斗争吗?

一个好党员,必须严格地遵守党纪。党的纪律就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为甚么要这样?因为我们党在过去担负着艰巨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今天担负着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这样重大的历史任务,没有党的统一,是不可能完成这些任务的。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党内有一部分党员,不服从中央的统一决定,自己另搞一套,那会发生甚么情况呢?我们党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叛徒张国焘,他就严重地破坏了党的统一,揖害了革命的力量。在一个支部也是如此。如果支部决定派某某同志赴某个地方工作,他自己不同意,就可以允许他不去吗?如果支部大会以多数表决通过了一种工作计划或学习计划,可以允许不同意这一计划的少数同志另立一套吗?当然是不可以的。如果允许这样做,支部的党内统一就被破坏了。有一种同志对於服从党纪是附有条件的,“他们或者以同意决议、指示的正确性作为服从的条件,或者以人事上的能力之强弱、地位之高低、党龄之长短、文化程度之高低以及某些历史的恩怨与山头亲疏等关系,来作为服从的条件。应该说:所有这些条件,都是不应该有的。”(注四)候补党员对於服从党纪,一般不会发生地位之高低、党龄之长短这样的条件,但是以能力之强弱、文化程度之高低和决议之“正确”与否等为条件的现象,是常发生的。有一位候补党员在组织分配给他工作时,他不接受,说甚么“组织有决定权,我有批判权”,这就是一例。我们对於党的决议,在没有决定以前是可以提意见的,也是可以讨论的,但是在既经决定以后,就只有无条件服从。经验说明:有两种破坏纪律的人,一种是明知故犯的,另一种却是由於不懂得甚么是党的纪律才违反了党纪的。候补党员尤其是青年候补党员很容易发生后一种情况,所以他们应该很好地学习党纪的这些基本原则。

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经常研究和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今天,党中央和毛主席已经明确地把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规定了,全体党员都应该深刻地研究它,把它作为照耀我们一切工作的灯塔。各个工作部门,又有党的各项具体的政策、国家的法令以及工作单位的许多具体规定和计划。在那个部门工作的全体党员也都应该好好地进行学习和正确地付诸执行。党章上既规定了“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又规定“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於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有执行的义务,也有参加讨论的权利,就是为了保证党员正确地执行这些政策。

在党员与党的关系头号题上,还有一个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的问题。在通常的时候,党员个人的利益和党的利益是没有矛盾的、统一的,因为党的利益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现,它也代表了所有党员的利益。逐步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是今天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是今天党的利益,也是每个党员的利益。一个共产党员在这一个总任务下,有甚么个人利益会和党的利益发生冲突呢?当然没有。我们现在已经入党了,当了候补党员了,我们牺牲了甚么个人利益呢?我看甚么也没有牺牲,相反地倒是得到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在可能的条件下,党组织对於党员个人的利益,还经常给以照顾,毛主席在论干部政策时,就说到“要照顾他们的困难”(注五)。所以,一般说,党员个人的利益服从党的利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党的某些具体决定,和党员个人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也是常有的。在这时候,就要求党员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过去三十多年,如果没有成万成十万的革命先烈为党工作,奋不顾身,我们能想像一九四九年的全国胜利吗?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如果没有成千成万的英雄们冲锋陷阵、英勇牺牲,我们能想像美国强盗们会同意停战吗?我们这样大的祖国,要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还要实现对农业、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如果没有成万、成十万、成百万的优秀党员毫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地为党工作,我们能保证完成任务吗?

个别同志不知道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把入党当成目的,入党之后就发生了骄傲情绪;还有个别同志入党后不知责任重大,努力工作,反而向党要求特殊,或单纯地要求党的帮助。这些个人主义的想法,与党员的光荣称号不相适应,必须赶快纠正!也有个别同志不知道党是工人阶级的战斗的先进的组织,入党的目的只是来寻求甚么“温暖”的,但入党之后只看到紧张和热情的工作,虽然大家团结友爱如一家人一样,却和他所幻想的温暖不相符,因此就感到“失望”。这种小资产阶级的情绪,也必须赶快克服。

要做好本身业务工作,要联系群众

每一个候补党员都必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好工作,并密切地巩固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正在学习的同志就要首先努力学习,今天学习好,就是为了明天工作好。关於党员标准的第七个问题,已经教导我们:“党员是人民的勤务员,不是人民的‘老爷。一切党员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虚心地听取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地向党反映,并把党的政策向人民群家众作宣传解释,使党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领导群众前进。”(注六)党章上规定了党员要“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刘少奇同志说:“如果我们的党员,只有革命的热情,而无熟练的业务本领,那我们就不能领导人民的事业,就不能建设强盛的国家。”(注七)如果一个共产党员只能讲一些空洞的道理,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群众是不会相信他的,他就不能联系群众。另一方面,他的业务本领虽好,如果骄傲自满、看不起人,也是不能团结群众的。在目前,这个任务更加重要了,因为我们已经进入有计划地经济建设时期,国家非常迫切地需要各行各业的专门人材,“培养建设人材”已经被提到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上来了。如果共产党员不能带头学会做好一切工作,那又怎么能够团结一切技术人材和劳动人民来完成祖国建设各方好的任务呢?我们在各个岗位上的党员都要正确地认识本身工作的意义。努力使自己钻进业务中去,学会本领,来领导广大群众进行伟大的祖国建设。只有对本身工作有正确认识的同志,才能安心工作,钻研业务,才能把工作做出成绩,把党章上所要求我们的“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实现出来。在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学习业务现在已经成了高潮,凡是党员都要在业务学习中起模范作用。已经学会的积极帮助别人,还没有学会的就要赶快学会。

每个党员除了做好自己的业务工作外,还要接受党的支部分配的工作。任何党员除了业务工作之外,都必须为党做一些工作;老党员如此,候补党员也应该如此。这种工作中的最主要的一项,就是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主张和政策,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有的支部为了锻炼候补党员的工作能力并考察候补党员的个人品质,特别注意分配候补党员以一定的工作,这种办法是很好的。候补党员在接受任务时,应该以一个共产党员的立场,发扬自觉性和积极性,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来锻炼自己的群众观点和劳动观点,不要只是简单地当作党所分配的任务去接受。有的同志加入党只是为了多学习一点,那是不完全正确的。加入党以后,的确能够多学习一点,为党工作也是学习;但是一个人入党之后,首先是要比非党员多工作一些。党是革命的党,它的任务就是要工作,学习也是为了更好地工作。所以候补党员必须做好业务工作,又必须做好支部所分配的工作。

要加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第一项就是“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关於共产党员标准的第八个问题也规定:“一切党员,必须努力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使自己的觉悟更加提高。不努力学习的人,是不能做一个好的共产党员的。”(注八)我们党为甚么这样重视党员的学习呢?刘少奇同志说:“因为这是每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关节。如果党员的觉悟程度不高,对於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不能领会,那他就不能作一个好的党员,不能自觉地很好地为人民的事业而奋斗。”(注九)

我们党之所以强调关於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同志的著作的学习,完全是从工作的要求出发的;因为学习不好,就不能自觉地很好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这就是说,党员应该把努力学习当成自己的第一项义务,应该为人民的事业而去学习,而不应该是为了任何别的目的。有的同志不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同志的著作,是不对的;有的同志为了不能达到学习就不安心工作或不努力工作,也是不对的。除了在学校学习的同志们以外,所有同志都应该也只能在工作中努力学习,轻视在工作中挤时间进行学习,我们的学习机会就不多了。

现在,我们的学习任务更加繁重了。党在一整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己经明确宣布了,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灯塔;我们必须深刻地学习它,遵循着这个灯塔所照耀的方向前进。

文化程度太低或是不高的同志,今天还是应该拿主要的力量学习文化。毛主席说:“没有文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就学不进去。学好了文化,随时都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些文化课学好了,到处有用。”(注一○)当然,参加文化学习的同志,也应该学习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否则他也会迷失方向。

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上面我已经说过要服从组织、遵守党纪,要做好工作、联系群众,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觉悟水平等,这些都是基本的要求,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的要求。我们候补党员同志,能不能达到这些要求呢?我相信你们都有决心达到。你们有决心做一个很好的共产党员,就必须确切地弄清楚:有甚么力量保证共产党和它的党员是永远前进和发展的?有甚么方法保证共产党和它的党员不受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所侵蚀呢?这种力量、这种方法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是说,只要你们能够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经常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发现缺点,及时克服,就能保证;没有自我批评,就不能保证。

在我们的党章上对这一个问题已作了庄严的规定,候补党员都应该深刻地体会它的重要性。如果一个同志不愿意进行自我批评来对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展开斗争,或者不知不觉地被侵蚀而又不肯接受同志的批评赶快改正;如果一个同志因为工作中有过若干成绩就冲昏了头脑,夸大个人作用,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那末,他们发展的结果就会是很危险的。

有一种不肯进行自我批评的人,是由於他看不到工作中的缺点,经常满足於已有的成就。他们不知道任何工作都是发展的,因此,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没有缺点。工作,就是在不断地发现缺点与不断地克服缺点中前进的。我们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在於它在批评自己的缺点时就取得继续前进的力量。一个党员的以想也是这样,它的不断发展也与不断克服缺点相联系,一且停止了思想斗争和自我批评,它就没有生命了。

有些候补党员同志,可以进行自我批评,但是他们对外其他同志在工作中的缺点不很关心,认为事不关己,可以高高提起,或者为了求得“团结”,不好进行批评,这种腐朽的自由主义,也是应该反对的。他不知道,他既然是共产党员,党的任何一件工作都是人民的事业,也都是非常“关己”的,他对於这一件工作进行的好坏,决不能置之不理。我们揭露一个同志的工作缺点,正是帮助他克服缺点;对党的工作有益,对那一个同志也有益,也只有这样进行批评和帮助,才能更好地团结他。

候补党员能对老党员进行批评吗?我们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是对着工作中的缺点的,不管这一缺点牵涉到甚么人,都可以进行批评。党章第三条已明确规定:凡党员均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的权利。任何人也不能阻碍党员实行这种权利,谁要是对批评者实行压制报复,谁就会受到党纪的制裁。所以候补党员对党的事业只要看出缺点和错误,就可以提出批评,任何顾虑,都是多余的。

候补党员是党内的新鲜血液,他们对於党内的生活和党的工作感到新鲜,在进行学习的同时,对过时了的不合理的东西也会感觉敏锐,所以他们虽然经验不足,他们对党的工作还是会有意见的。他们的意见不论是完全正确的或是不完全正确的,都会对工作的改进有启发和帮助。如果由於自己的经验不足,怕提出来的意见有可能不正确,就不敢发表意见,那是不好的。毛主席教导我们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又说“言者无罪、闻者足诫”。他们既已发现问题,就应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不敢讲,就是履行党员义务不够,就算是一个缺点。党章上规定“要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我们能够“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吗?

同志们,我讲这些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每一个候补党员都不要把自己的候补期白白地浪费掉了,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纲和关於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要老老实实地向老党员学习,要虚心谨慎,把学到的东西都在工作中贯彻下去,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够标准的共产党员,争取如期转为正式党员,并且要永远掌握着自我批评的武器,向着党的最高目标前进。

(注一)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七条。

(注二)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莫斯科中文版,一○六——一七页。

(注三)、(注一○)《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一一九页利八四○页。

(注四)、(注七)、(注九)刘少奇:《论党》,八十三页、六十九页和六十六页。

(注五)《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四九○页。

(注六)、(注八)《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编,人民出版社出版,二十九页和三十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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