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者

  • 数据可携权的困境与重构
    R的规定,数据控制者不得为主体可携带权的行使设立阻碍,不得“无故拖延”,并且应当在自身收到用户请求后的一个月内采取行动,重大复杂疑难情况可以延长,反观我国并未具体规定数据控制者处理请求的具体时间;第三,GDPR要求权利的行使必须在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之下进行,确立了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以及数据控制者的责任承担方式。反观我国法律,只是简单规定了权力形式要件以及义务者。第四,GDPR规定,数据主体申请过于频繁或者缺乏依据,可以考虑数据控制者的利益,让其收取一

    绥化学院学报 2023年11期2023-12-26

  • 数据可携带权的适用逻辑与本土化改造
    从收集其数据的控制者那里传输给其他控制者”[2]。从该条款中可以得出,个人数据是数据可携带权的调整对象。GDPR第4条将个人数据定义为任何指向一个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数据主体)的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5 条第3 款规定了,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有请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将个人信息转移至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权利[3]。基于此,数据可携带权的概念可以被界定为:一项用户出于合法正当的传输目的,请求数据控制者将相关个人数据传输至用户指定的另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4期2023-12-16

  • 大数据时代下智能化算法侵权的认定规则
    的方向也可能与控制者的意图不同。由此就产生了智能化算法造成损害的问题。智能化算法构成侵害的形式包括:对个人的犯罪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行大数据算法评估形成算法标签;对不同的个体采取差别化对待形成的算法歧视;利用算法个性化推送和检索过滤等方式影响个人的意思形成与行为抉择的算法操纵;此外还包括算法因设计缺陷和输入数据的片面性或第三人滥用而作出错误决策[4]。上述算法侵权形式首先会对个人的人身或财产权益造成损害,且由于智能化算法的应用具有系统性和规模性,因此又会对整个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3年9期2023-11-06

  • 个人信息控制权的界定困境与应对之策
    国关于个人信息控制者的相关规定首见于《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其中第3.4条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控制者指的是有能力决定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等的组织或个人。此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层面上我国对欧盟的借鉴。因为根据GDPR第4条,数据控制者是指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决定处理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公共权力机关或机构等等。可见GDPR的实施唤起了各国对数据保护的重视,其对数据控制者的定义已基本成为一个国际通行标准。

    中国信息化 2023年9期2023-10-30

  • 数据信义义务理论下数据主体保护的简析
    数据时代下数据控制者和数据主体权力失衡,我国引入了数据信义义务理论。提出者巴尔金教授指出,数据主体的脆弱性和对数据控制者的依赖性产生了新的信托关系和信托义务,法律应该承认这些关系和义务。通过对数据控制者施加忠诚、诚实、谨慎的义务,防止数据控制者以违背数据主体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一般认为,数据信义义务属广义上的“数据信托”理论的一种,有学者称之为“美式方案”。然其因存在内生性缺陷备受质疑。以此为基点,学者转而投向其他模式的“数据信托”理论,如“英式方案”以及

    互联网天地 2022年11期2022-12-31

  • 数据信托:一种可能的数据治理框架
    ect)与数据控制者(data controller)之间的关系可被具象化为边沁所构想的全景敞视监狱(panopticon)。数据主体似乎生活在精制而残酷的“无形囚室”中,数据控制者则处于环形建筑中心的“瞭望台”上。从数据控制者的视角来看,数据主体被一览无余。从数据主体的视角来看,“监视”是可见但未可知的。数据主体与数据控制者间呈现出信息不对称与权力不均衡的紧张关系,随之而来的是数据主体的隐私问题、数据操控与数据歧视等。(一)隐私问题数字时代的诸多服务以数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3期2022-12-26

  • 数据保护制度之嬗变 ——从赋权模式到数据信托
    处理方式的数据控制者。数字经济时代下,数据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其所具备的价值在不断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驱使着数据控制者不断对个人数据进行挖掘、分析。现实中,人肉搜索、个性化推荐等行为正严重威胁着数据主体的合法权利。近年来,相关法律的出台和修订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数据安全,但仍未达到预期效果,数据不当利用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基于此,本文从传统数据保护模式入手,阐明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数据信托的可行性和优势分析,为我国数据治理提供新的思路。一、我国现行数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19期2022-11-14

  •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侵权法救济路径 ——以复数信息控制者情形下加害人不明为切入点
    ,在有多个信息控制者的情形下,由于各信息控制者之间存在数据共享现象,信息权人往往难以知悉是哪些机构或平台实际参与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更难以知悉是谁实施了信息泄露行为,此类案件往往具有以下特点:仅有一位或几位信息控制者(并非全部)实施了信息泄露行为,但不能确定具体是谁实施了该行为。该情形下信息权人若要维权,则其通常面临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加害人不明。信息权人难以举证证明是哪位信息控制者实施了信息泄露行为。二是,因果关系难以证明。如果有数个信息控制者实施了信息

    理论月刊 2022年3期2022-10-31

  • 基于1→2相位协变克隆之逆的同时量子信息集中
    在方案中添加了控制者,其中控制者起到单向通信的控制作用,当且仅当在控制者许可下,信息集中方可完成.1 量子远程信息集中1.1 量子任务和量子信道假设有2个未知赤道态的信息被分别加载到由粒子(A1,B1)和(A2,B2)构成的对称相位协变克隆态|Ψ〉eiδ1|11〉)A1B1,(1)|Ψ〉eiδ2|11〉)A2B2,(2)其中,粒子A1(A2)和B1(B2)分别属于空间分离双方Alice1(Alice2)和Bob1(Bob2).现在Alice1和Bob1想让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2年3期2022-05-13

  • 欧盟数据可携权的法律构造与本土化思考
    但现状却是数据控制者主导下的数字经济缺乏流通,相关法律规范尚不健全[1]。更重要的是,现行体制下数字经济的红利难以惠及到众多数据主体。鉴于此,应加快数据在信息网络中的流动速率,否则将会影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效率。在此背景下,“数据可携权”的诞生正当其时,它将数据的自由流转创设为数据主体的一项权利,可以有效打击“数据垄断”行为,满足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助推国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增长。1 数据可携权的具体内涵与法律构造1.1 数据可携权的具体内涵1.1.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4期2022-03-18

  • 大数据背景下“数据控制者信息权”权益定位 ——以《民法典》个人信息权为视阈
    新解读,将数据控制者信息权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亦即个人信息权包含数据主体信息权和数据控制者信息权。数据控制者信息权是企业在合法收集批量信息的前提下享有对数据的转让、加工、流转、共享等权益。数据主体信息权即信息自然人主体对信息的控制权。一、国内外立法背景下个人信息权的确立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是在国际立法的背景下结合我国实际立法需求,并顺应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商业化中逐步完善和更进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已渐渐由个人隐私权转向信息权,个人信息权已经成为民法所保护的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2022-01-01

  •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与信息可携权研究
    ,基本是从信息控制者方面进行约束、规范、处罚,而对个人金融信息主体(个人金融信息所标识的自然人)所享有对个人金融信息控制的权利,如信息可携权、信息遗忘权、信息访问权等权利很少有相关规定或标准,存在不足。二、信息可携权概念2012年,欧盟委员会信息保护改革草案中提出信息可携权,并于2016年4月通过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GDPR)中予以确定。GDPR中信息可携权是欧盟数据保护改革中的重点之一,规定信息主体有权获得其提供给控制者的相关个人信息,且其获得个人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26期2021-12-02

  • 论公司国籍认定的外国控制标准 ——以《华盛顿公约》第25 条(2)(b)为切入点
    当地实体背后的控制者,并以其控制者的国籍作为当地实体的“虚拟国籍”,从而使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ICSID 提起仲裁。作为ICSID 的缔约国,在满足主客观要件的情况下,外国控制标准对我国亦适用。在我国与阿根廷、文莱等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BITs)中包含了关于外国控制标准的规定,[2]同时也不排除我国与外国投资者在投资合同中达成协议的可能。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吸收利用外商投资的规模不

    对外经贸 2021年8期2021-11-21

  • 多方控制的多粒子未知态双向量子隐形传态方案
    加了第三方作为控制者,决定此次传态是否成功。CHEN Y[5]提出了基于五粒子纠缠态实现双向受控的量子隐形传态方案;YAN A[6]提出了利用六粒子Cluster态实现双向受控的量子隐形传态方案。其后,不同量子信道的双向受控量子隐形传态方案、双向非对称可控量子隐形传态方案[7-8]等相继被提出。2000年,LU H等人[9]和IKRAM M等人[10]分别提出了两粒子纠缠态的量子隐形传态方案。之后,三粒子GHZ态、三粒子W态的量子隐形传态方案[11-12]

    上海电力大学学报 2021年5期2021-11-04

  • 从使用者视角看合作社的利益关系
    二是由使用者—控制者(民主)控制;三是利益(净收入)按照使用(而不是所有权)分配给使用者—惠顾者。可见,在合作社的制度结构中,“成员是使用者(user)”这一点是极其关键的。既然如此,一个合作社的制度结构或利益关系就可以从三个相关的视角加以考察:使用者的利益和责任、使用者的角色、使用者的交易。第一个视角:使用者的利益和责任首先,一些人组建和使用一个新合作社或者使用一个现有合作社的主要动机是他们期望获得的利益。一般而言,处于市场竞争环境中的合作社的使用者联合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1年7期2021-09-03

  • 个人数据处理行为人的概念界定与划分问题 ——基于欧盟范式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护的欧洲范式,控制者与代表其处理数据的处理者,构成并列的处理行为二元主体框架,相关概念客观上影响了其他国家数据保护法的制定与修改。多数国家和地区实行数据处理双主体(非并列二元主体)加处理活动外第三人的立法模式,概念内涵基本沿用欧盟范式。如美国《加州隐私权法案(草案)》(CPRA)中的“企业”(business)与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处理经营者”是数据处理的主要主体,均强调经营者属性。印度《2019个人信息保护法案》将数据处理的主要行为人定义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7期2021-07-22

  • “精英控制者”开启治疗艾滋病新策略
    们被称为“精英控制者”。2020年,一项针对64名艾滋病毒感染者的研究,揭示了他们的不寻常成功与病毒在其基因组中的定位之间的联系。这些“特殊患者”多年来未曾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并一直保持健康状态。这些新的发现虽然暂时无法达到治愈艾滋病的目标,但开辟了一种新的策略,使感染者能在不服用药物的情况下生存数十年。HIV-1感染者中存在着一小部分群体,在没有联合抗逆转录病毒疗法(Combination Antiretroviral Therapy,cART)或其他

    家庭医学·下半月 2021年5期2021-07-19

  • 数据可携权的争议与制度反思
    收他或她提供给控制者的有关他或她的个人数据,并有权将这些数据传输给另一个控制者,原数据控制者不得阻碍[3]”.2016年12月13日,欧盟数据保护工作委员会发布了《数据可携权的指南》.1.2 数据可携权与信息自决权信息自决权是数据可携权的前身.信息自决权的基本内涵可概括为公民个人对其个人信息流动的决定权,这是由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根据其《基本法》中前2条的第1款规定的权利,并经过一系列判例所确认的新型基本权利.信息自决权类似于学者艾伦·威斯汀(Alan Wes

    信息安全研究 2021年11期2021-03-06

  • 我国民法典中“信息处理者”的内涵界定及司法应对
    主体划分为信息控制者和信息处理者不同,《民法典》对信息利用主体采用统一、一元“信息处理者”的概念,在此背景下,以信息处理者为主要信息保护义务和责任主体的体系逐渐成型,司法如何在遵循立法原意的基础上对复杂的信息实践纠纷作出回应,是司法的应有之意和时代要求。实践中,信息侵权案件频发,信息侵权行为屡禁不止。根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安全事件中信息安全问题凸显——位居第一(见表1)。[1]但与此同时,信息侵权纠纷得以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4期2021-01-29

  •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域外效力
    经营场所的数据控制者或处理者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不论其实际数据处理行为是否在欧盟内进行。“处理行为发生地标准”第三条第一款:组织、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粗看之下,《草案》有关域外效力的条款确有借鉴GDPR之处。但如果仔细比较GDPR第三条与《草案》第三条的措辞,仍然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境外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尤其需要注意。关于GDPR的域外效力问题,已有很多讨论。GDPR的地域适用范围由两个标准共同确立,即“经营场所所在地

    法人 2020年12期2020-12-18

  • 艾滋病病毒血浆控制者外周血淋巴细胞亚群分析
    因此,了解血浆控制者体内免疫状况,对揭示其免疫防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血浆控制者样本获得的稀缺性,目前对血浆控制者机体免疫机制的研究仍然较少。有效清除病毒感染细胞需要先天免疫效应和适应性免疫效应的连续活动,这可能与淋巴细胞各亚群均有关联[8]。本研究旨在通过对血浆控制者、慢性感染者以及健康人群外周血淋巴亚群的表达情况进行分析和比较,为进一步研究血浆控制者免疫作用机制提供参考。1 资料与方法1.1 研究对象收集江苏省内艾滋病防治基本信息系统2016年1月

    医学研究生学报 2020年10期2020-11-27

  • 论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适用
    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删除关于其个人数据的权利,由欧盟的《个人数据保护条例》中的删除权逐渐演变而来。2019年1月18日,在读秀学术搜索中,以“被遗忘权”并含“个人信息保护”为关键词进行全部字段的精确搜索,发现相关图书1种,主要研究了隐私权法律的保护与调整;在中国知网文献库中,以“被遗忘权”并含“个人信息保护”为关键词进行篇名检索,剔除一稿多发及重复文献,检索结果显示有效的相关文献共有10篇。分析发现,相关文献的研究重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有关被遗忘

    办公室业务 2020年14期2020-11-23

  • 越控制,越失序
    希那穆提问:“控制者和被控制者是什么关系?我脸红,我控制脸红。那么,脸红和你是什么关系?”脸红就是我,脸红本来就是我自身的一部分。所以,一旦我试图控制脸红时,就是在制造分裂,脸红和我不再是一体,脸红被我当成了异己。这就是失序的根源,我把本来属于我的一部分排挤成异己,于是它开始与我对抗。这是更大的失序,于是我更想控制,而这个异己由此成长得更厉害,最终它成为我极大的苦恼。克里希那穆提说:“只有当你缺乏理解的时候,才有掌控的必要。”

    读者·校园版 2020年17期2020-09-02

  • 越控制越失序
    里希那穆提问:控制者和被控制者是什么关系?我脸红,我控制脸红,那么,脸红和你是什么关系?脸红就是我,脸红本来就是我自身的一部分。所以,一旦我试图控制脸红时,就是制造了分裂,脸红和我不再是一体,脸红被我当成了异己。这就是失序的根源,我把本来属于我自己的一部分排挤成异己,于是它开始对抗我。这是更大的失序,于是我更想控制,而這个异己由此成长得更厉害,最终它成为我极大的苦恼。克里希那穆提说:“只有当你缺乏理解的时候,才有掌控的必要。”

    意林 2020年12期2020-07-03

  • 从“控制者”变身“隐形人”
    想这就是我从“控制者”变身为“隐形人”所带来的神奇效果。这就要求教师要学会合理处置教学过程中的预设与生成,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首先,理解预设的必要性。预设是教育的基本要求,没有预设的课程是盲目的、低效的课程。预设对幼儿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幼儿学习的有效性离不开教师的支持和帮助,这些都需要以高质量的预设为基础。其次,“追随儿童”也是“预设课程”的要求。预设与幼儿的兴趣需要并不互相矛盾,教师的预设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幼儿的兴趣需要相连接的,因为,预设本身就

    好家长 2020年3期2020-06-05

  • 论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数据删除权落实中数据控制者的法律责任
    保护,要求数据控制者删除相关信息的诉求更是难以实现。因此,作为数据主体的个人普遍失去了在互联网世界中控制自己信息数据的权利。[1]当大多数数据主体普遍有确立个人数据删除权的现实要求时,数据控制者的相关方又应该作出如何的回应?数据控制者在个人数据删除权实施过程中是否应该主动承担责任呢?二、个人数据删除权的主体一直以来,各国对个人数据如何实行规范化保护的问题争议颇多,各国对其称法也存在差异。西方一些国家将其称为“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权”“删除权”等等,笔者基于

    法制与经济 2020年6期2020-02-25

  • 摆脱控制从我做起
    ,学会拒绝。对控制者说:请脱下超人的披风控制者老是自我感觉良好,跟超人似的随时准备拯救别人。请控制者在想对别人发号施令的时候,先默念三遍——不要想“我是为了你好”!他想不想要?如果他是我的领导(老师),我会不会这样说(做)?好好说话。所以,不要给大象喂肉吃,那是老虎爱的食物。请用对方能够接受的方式,去爱他。编辑/苗嘉琳

    中学生博览 2020年2期2020-02-14

  • 那个夏夜的欢喜忧愁
    横、霸道无比的控制者,他们通常有着一颗脆弱而害怕失去的玻璃心!一旦失去了他们心中既定的规则和秩序,他们便不知如何应对。失控的感觉,会让他们感到崩溃,就像雏菊的妈妈,几只小蚊子就能完全击溃她内心的平静。戳穿纸老虎揭开控制者的软弱:1. 其实对于控制者来说,他们是很局促和没有自信的。他们不允许多样性的发生,因为他们控制不了那么多的变化。那些厉害的父母们,他们心里才是软弱的小绵羊。2. 人在什么时候控制欲最强?或许就是刚出生时,那时的自己是最弱小的时候。控制越强

    中学生博览 2020年2期2020-02-14

  • 越控制,越失序
    里希那穆提问:控制者和被控制者是什么关系?我脸红,我控制脸红,那么,脸红和你是什么关系?脸红就是我,脸红本来就是我自身的一部分。所以,一旦我试图控制脸红时,就是制造了分裂,脸红和我不再是一体,脸红被我当成了异己。这就是失序的根源,我把本来属于我自己的一部分排挤成异己,于是它开始对抗我。这是更大的失序,于是我更想控制,而这个异己由此成长得更厉害,最终它成为我极大的苦恼。克里希那穆提说:“只有当你缺乏理解的时候,才有掌控的必要。”

    幸福 2019年28期2019-12-17

  • 越控制,越失序
    里希那穆提问:控制者和被控制者是什么关系?我脸红,我控制脸红,那么,脸红和你是什么关系?脸红就是我,脸红本来就是我自身的一部分。所以,一旦我试图控制脸红时,就是制造了分裂,脸红和我不再是一体,脸红被我当成了异己。这就是失序的根源,我把本来属于我自己的一部分排挤成异己,于是它开始对抗我。这是更大的失序,于是我更想控制,而这个异己由此成长得更厉害,最终它成为我极大的苦恼。克里希那穆提说:“只有當你缺乏理解的时候,才有掌控的必要。”摘自《感悟》

    幸福·婚姻版 2019年10期2019-11-20

  • 论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能力与追究
    刑事责任能力;控制者在过去几十年里,人工智能似乎是科幻作品中的东西。但近年来,人工智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从计算机科学到金融到医学、从无人机到自动驾驶汽车,人工智能显得越来越智能化,在某些特定领域甚至超越人类智能,如智能机器人AlphaGo在围棋挑战赛中屡胜国际高手。国外一些保险和金融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开始用具有认知能力的人工智能系统置换人类雇员。[1]2017年10月,沙特政府更是授予机器人索菲亚以公民身份,开创了历史先河。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人工

    克拉玛依学刊 2019年3期2019-10-08

  • 越控制,越失序
    里希那穆提问:控制者和被控制者是什么关系?我脸红,我控制脸红,那么,脸红和你是什么关系?脸红就是我,脸红本来就是我自身的一部分。所以,一旦我试图控制脸红时,就是制造了分裂,脸红和我不再是一体,脸红被我当成了异己。这就是失序的根源,我把本来属于我自己的一部分排挤成异己,于是它开始对抗我。这是更大的失序,于是我更想控制,而这个异己由此成长得更厉害,最终它成为我极大的苦恼。克里希那穆提说:“只有当你缺乏理解的时候,才有掌控的必要。”

    文苑 2019年13期2019-07-12

  • 越控制,越失序
    里希那穆提问:控制者和被控制者是什么关系?我脸红,我控制脸红,那么,脸红和你是什么关系?脸红就是我,脸红本来就是我自身的一部分。所以,一旦我试图控制脸红时,就是制造了分裂,脸红和我不再是一体,脸红被我当成了异己。这就是失序的根源,我把本来属于我自己的一部分排挤成异己,于是它开始对抗我。这是更大的失序,于是我更想控制,而这个异己由此成长得更厉害,最终它成为我极大的苦恼。克里希那穆提說:“只有当你缺乏理解的时候,才有掌控的必要。”

    文苑·感悟 2019年7期2019-07-11

  • 浅谈中小学财务人员角色转换的紧迫性
      规划者  控制者  评价者云平台、大数据、财务共享、区块链的这些技术已逐步运用在会计核算中。我们的会计工作受到了巨大影响,会计的两大职能之一核算职能将被人工智能所取代。我们的会计工作重心将会更偏向监督职能。所以,我们的财务人员必须从“核算者”向“管理者”转变,加强中高级人才队伍建设就显得更加重要了。这对于我们教育系统的会计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学校财务人员要充当学校工作的“组织者”作为学校财务人员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财务方面工作。“组织”制订各种合理有

    财经界·下旬刊 2019年4期2019-06-03

  • 论社交应用中用户头像和昵称的二元属性
    络服务商(数据控制者),服务商以0和1的编码方式进行数据存储和聚合,且该等数据存在给网络服务商带来利益的可能性,体现了数据权。因此,造成权利复杂性的原因是,数据主体与数据控制者的分离,一份信息数据承载两个主体的权利。3从控制力角度看,用户对其个人信息具有控制权,其可以选择是否提供或提供范围,但用户对于存储在数据控制者处的数据没有直接的控制权,特别是无权要求数据控制者将该数据提供给他人。同时,由于用户可能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多个经营者,个人信息可能会对应不同经

    中国知识产权 2019年4期2019-05-08

  • 欧盟数据控制者的义务:源起、变迁及其缘由*
    ,是我国对数据控制者缺少义务规制,导致数据产业的野蛮生长,产生极高的市场负外部性。针对该问题,强调个人数据保护的欧洲在数十年间多次在立法中论及数据控制者,并对其义务进行严格规制。其中,最具代表性且具有时间继承顺序的法律渊源是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欧洲委员会以及欧盟的立法。本文挖掘以上三大法律渊源中数据控制者的源起及义务设定,总览其

    图书馆论坛 2019年3期2019-03-20

  • 数据私权至上解析欧盟GDPR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规
    是知情权。数据控制者收集个人信息必须给予个人充分的知情权。应当向数据主体提供相应的信息以保障数据主体对控制者身份、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及方式、权利维护途径等内容的知晓。比如依据GDPR第14条的规定,数据控制者在收集与数据主体相关的个人数据时,应当告知数据主体,包括数据控制者的身份与详细联系方式、数据保护官的详细联系方式、数据处理将涉及的个人数据使用目的,以及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等。二是访问权。GDPR第15条专门规定了“Right of access by

    通信世界 2019年3期2019-02-21

  • 数据控制者的权利与限制
    题的提出与数据控制者概念辨析2018年3月17日,媒体曝光美国社交网站Facebook(脸书)的5 000万条与客户有关的数据被泄漏,再次提醒了世人数据问题的严峻性。[1]2017年11月,Uber(优步公司)承认其在2016年曾遭黑客攻击,被窃取了5 700万个用户的相关数据。[2]2017年10月,雅虎公司宣布2013年该公司曾经被窃取高达30亿的个人账户数据。[3]2017年9月,美国4大信用报告机构之一的Equifax(艾可菲公司)宣布有犯罪分子从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6期2019-02-09

  •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的数据保护官制度
    外,相关的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都应当聘任数据保护官。当然,不属于GDPR规定范围内强制要求聘任数据保护官的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也可以自愿聘请数据保护官在企业或组织里任职。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强制要求聘任数据保护官的有两类主体:一类是处理数据的公共机构或团体,另外一类是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GDPR对两类主体聘任数据保护官分别做了规定。1.1 强制性聘任数据保护官1.1.1 公共机构或团体简单来说,公共机构就是为了实现给生产创收企业提供融资、建设或运营支

    中国科技论坛 2019年12期2019-01-26

  • GDPR中数据控制者的立法解读和经验探讨*
    务主体为“数据控制者”。反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以“网络”为中心展开,以保护“网络安全”为旨要,主要规范的责任主体为“网络运营者”。GDPR被认为是全球现今个人数据保护法律体系的典范,数据控制者是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法律中特有的法律术语。通过剖析其概念要义、义务类型等,可为我国当前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或未来的个人数据法律保护提供些许可鉴经验。1 数据控制者的概念要义对“数据控制者”概念要义的理解应该回归到相应的法律文本。欧盟有

    图书馆论坛 2019年3期2019-01-19

  • 我国数据立法的思考和建议
    更为严格,数据控制者权益被极大剥夺等。所以,正确认识欧盟《条例》的创新性和立法的严谨性,对推动我国数据立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对《条例》的六个认识误区误区一:会限制经济社会发展《条例》要求,不能以保护个人数据为由,对欧盟内部个人数据的自由流动进行限制或禁止。《条例》认为,数据主体享有的权利并不是绝对的,有关数据权利应当与其他权利及正当利益之间形成恰当的平衡关系,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条例》应兼顾平衡,对个人数据保护权利作出适当限制,对义务、责任予

    通信产业报 2018年31期2018-11-26

  • 探索激励相容的个人数据治理之道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方向
    身的特性,信息控制者有很强的利用激励而缺乏同等程度的保护激励。如果立法缺乏科学性,只是简单施加各种强制性外部要求,忽视信息控制者内在激励机制设计,就不能消除失衡根源。只有外部要求与内生激励相容,才能够实现大数据利用与个人信息保护协调发展。因此,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通过科学的立法与制度设计,理顺立法要求与信息控制者内在激励之间的关系,使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信息控制者的内在需要。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度设计的目标和最终评价标准。准确理解欧美

    社会观察 2018年4期2018-11-20

  • 厘清欧盟GDPR六大认识误区
    制,包括:数据控制者为了公共利益或履行法律职责的需要,为了履行数据主体所参与的合同,为了保护数据主体或其他自然人的核心利益,保护数据控制者或第三方所追求的正当利益等五种情况。误区3 个人随时可以主张删除数据《条例》提出的“被遗忘权”,是指当用户依法撤回同意或控制者不再享有合法理由继续处理数据等情形时,用户有权要求删除数据,该权利是传统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删除权”的升级。《条例》要求数据控制者采取所有合理方式予以删除,并通知处理此数据的其他数据控制者,删除关于

    中国信息化周报 2018年29期2018-10-31

  • 从数据管理看个人信息保护挑战与现状
    此定义数据的“控制者”和“处理者”:控制者是决定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和方式的法人、自然人、公权力机关或其他实体;处理者是代表控制者处理数据的前述类型实体。根据这一定义,显然Facebook是用户数据的控制者。GDPR规定,个人对自己的数据拥有知情权、访问权、反对权、限制处理权、反自动化决策权、更正与删除权和携带权等多项权益,数据控制者有责任保障上述权益。Facebook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GDPR。我国发布的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和归口管理的国家

    中国信用 2018年7期2018-02-08

  • 个人信息保护的特别机制研究* ——以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为考察样本
    角度对个人信息控制者的信息利用环节加以具体规制,包括个人信息跨境转移、个人信息互联和个人信息处理的通知与许可等。纵观我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现状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学界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多集中于一般机制的展开,几乎没有针对特别机制的专门论述,这虽是由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理论关注和立法跟进起步较晚所致,但对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现实工作的有效运行和学理研究的系统发展可谓是一个不容被忽视的“体系性缺失”。在此背景下,笔者选取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作为特别机制研究的

    图书馆 2018年3期2018-01-28

  •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解读
    主体权利、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责任义务、数据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二、主要内容(一)GDPR适用范围广1.GDPR扩大了“个人数据”的范围,即与确定的或可识别的自然人相关的任何信息。2.在欧盟内设立的控制者或处理者对个人数据的处理,无论其处理行为是否发生在欧盟内,适用GDPR。3.对欧盟内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处理,即使控制者和处理者没有设立在欧盟内,也适用GDPR。4.设立在欧盟外,但依据国际公法可适用欧盟成员国法律的,同样适用GDPR。(二

    法制博览 2018年34期2018-01-22

  • 欧洲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发展历程及其改革创新
    重新分配了信息控制者、处理者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完善了信息跨境和刑事活动领域的特殊信息保护规则。通过该改革创新,欧盟旨在协调统一各个成员国的法律,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为信息技术和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这对于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借鉴。个人信息; 欧盟; GDPR; 信息控制个人信息保护在中国是一个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改进的社会难题,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条繁荣的个人信息产业链,由此导致公民的信息安全感普遍较低。2016年下半年,山东、广东等地连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2017-11-13

  • 如何和控制欲强的人相处
    把责任全部推到控制者身上,没有受控制的人配合,控制欲再强的人也无处发挥影响力。之所以TA们能够成功,大多数是因为对方一再退让,使TA们的行为得到强化,所以我们和任何人相处都要知道自己能够接受他人影响的底线是什么?如果对方要求触及底线,比如,我们力所不及的、侵犯我们隐私的、让我们失去独立思考的、伤害我们内心的行为,我们都要大胆和果断的说不,我们有权力保护自己,对方也要为自己不合理的言行负责。其次,对自己的内心需要和反应模式进行觉察。为什么明明不舒服,我们却一

    大众健康 2016年5期2016-08-03

  • 合作社成员资格 谁能说得清
    的成员。其四是控制者控制者是一个有权在合作社重要事项投票表决的成员。在大多数合作社,投票表决是在一人一票(即一成员一票)制或民主基础上进行的。那么,合作社成员的资格意味着什么呢?在一个最纯粹的情况下,所有合作社成员都是(内部)顾客、惠顾者、所有者和控制者四种角色合一的个人或主体。然而,大多数合作社都有不是惠顾者、所有者或控制者的顾客,但他们都是成员。换言之,合作社成员资格并不必然地只属于顾客、惠顾者、所有者和控制者四种角色合一的人们。这不在于理论上是否如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6年4期2016-08-03

  • 欧盟数据可携权评析
    可行时直接要求控制者将这些个人数据传输给另一控制者。这一权利的创设及适用对于大数据的利用以及个人隐私、商业竞争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对于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也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大数据;可携权;利弊1 引言21世纪是信息时代,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数据俨然成为提升生产力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但个人数据又因为其自身的隐私属性使得对它的收集利用争议不断。2012年,欧盟在1995年通过的《欧盟数据保护指令》(以下简称《指令》)的基础上,起草了《欧盟统一数据保护条例》(

    大数据 2016年4期2016-04-06

  • 《欧盟数据保护通用条例》详解
    的需要以及数据控制者的合法利益等。以下对数据主体的同意、数据控制者的合法利益以及敏感数据的处理等重点条款作进一步的解释。(1)关于数据主体的同意《条例》对于数据主体的同意的有效标准相比《指令》严格很多。“同意”必须是具体的、清晰的,是用户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由做出的。如果数据控制者希望获得的同意的事项区别于此前已取得同意的事项范围,则需要向用户做出单独明确的说明;如果将同意数据处理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而这种数据处理事实上超出了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将违

    大数据 2016年4期2016-04-06

  • 用人脑意念遥控昆虫
    参与成员:一名控制者、一只蟑螂。控制者佩戴上便携式无线脑电采集器;蟑螂背上了电子背包,且这只蟑螂脑部的触角神经被植入了数个微电极,用来对它实施电刺激。控制者首先想象这只蟑螂听他的话,将沿着他所看得到的某种路径行走,然后他的脑海里接受了相应的视觉反馈,产生了方向控制意图,意图发出脑电信号,无线脑电采集器将脑电信号传输到电脑上,然后电脑解码脑电信号,识别控制者的控制意图,控制意图被电脑转换为与蟑螂身上电子背包匹配的指令,发送到电子背包,电子背包根据指令控制蟑螂

    奥秘 2015年10期2015-09-10

  • 被遗忘权的概念分析
    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永久删除有关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除非数据的保留有合法的理由。其权利主体就是数据主体,包括一切在互联网上存储数据的个人;义务主体是控制者,指获得个人信息并且对之进行收集与使用的企业或机构等;其客体就是与数据主体有关的任何信息;但其不能践踏言论自由和损害公共利益等。有的学者则认为被遗忘权仅仅是“数字遗忘权”,简言之,它是一个人应该拥有的被网络和数字媒介遗忘的权利。具体来说,即个人可以依法要求从网络上删除有关本人的某些行为和言论记录,而不应该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5年1期2015-03-20

  • 基于控制者视角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研究
    院 夏诗明基于控制者视角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研究南京审计学院 夏诗明内部控制理论不断发展,内部控制实务不断深化,但其目标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由于设置内部控制者处于权力链的最高端,但现行内部控制是一种下行控制,真正的控制者应处于内部控制体系之外,成为自由的控制者控制者的自由使其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进行被控制企业的经营决策以及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重组等活动。本文的研究表明,自由的控制者并不能提升企业价值。因此,控制控制者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键,控制的有效途

    中国商论 2015年10期2015-03-17

  • 越控制,越失序
    里希那穆提问:控制者和被控制者是什么关系?我脸红,我控制脸红,那么,脸红和你是什么关系?脸红就是我,脸红本来就是我自身的一部分。所以,一旦我试图控制脸红时,就是制造了分裂,脸红和我不再是一体,脸红被我当成了异己。这就是失序的根源,我把本来属于我自己的一部分排挤成异己,于是它开始对抗我。这是更大的失序,于是我更想控制,而这个异己由此成长得更厉害,最终它成为我极大的苦恼了。克里希那穆提说:“只有当你缺乏理解的时候,才有掌控的必要。”

    视野 2015年14期2015-02-05

  • 二粒子未知态的受控量子通信
    。Diana为控制者,不具备接收未知态的能力,但是她能够控制接收者重构二粒子未知态。Alice对自己拥有的4个粒子做一次 von-Neumann联合测量[8],控制者在计算基下对他的粒子做测量。接收者Bob和Charlie可以根据2次测量结果对自己拥有的粒子做相应的幺正操作,就可以重构Alice所发送的未知态。假如在建立量子信道时,将Diana的粒子发送给Charlie。Charlie手中有3个粒子,她既是接收者又是控制者,她能够单独得接收Alice所发送

    江西科学 2014年2期2014-04-04

  • 四粒子团簇态的量子信息分离
    发送给接收者和控制者;发送者与控制者分别对粒子作Bell基联合测量,并利用经典通道将测量结果告知接收者;根据测量结果,接收者在其粒子上执行相应的操作,从而完成量子信息分离.量子信息分离;团簇态;Bell基联合测量0 引言近年来,量子纠缠态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其原因在于量子纠缠态不仅可以作为测试量子力学非局域隐变量理论[1]的有效工具,而且还是量子信息科学领域极为有价值的资源,例如在量子隐形传送[2-3]、量子密码术[4]、量子密集编码[5]、量子信息分离[

    延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年3期2011-01-15

  • 美国硅谷开发远程控制机器人 可让人类分身有术
    内容传送给远程控制者。另一个监控摄像机安装在QB的脚上。这个机器人通过三个麦克风可以“听见”周围的声音,并将声音传送给远程控制者;而且它的另一个方向还具有一个高质量的扬声器,用以播放远程控制者的声音。这个机器人能够通过一个安装在头部的长320毫米宽240毫米的液晶显示器(LCD)屏幕,将远程控制者的图像传送到现场的人们那里;这个屏幕同时还是能够进行无线网络(Wi-Fi)连接的控制面板。另外一只眼睛则起着激光笔的作用。QB可以进行远程控制,同时一个内置的激光

    科技传播 2010年10期2010-08-15

  • 基于教育社会心理学视角的心理控制重构
    心理控制,就是控制者作用于被控制者,使其改变或保持某种运动,把它引向期望的心理状态,以达到合乎控制者的目标的运动过程。”而控制心理则是指个体即控制者和被控制者自主的心理控制倾向。作为控制者若没有正确的控制心理,就容易造成心理控制的混乱;而作为被控制者若没有良好的控制心理,就易出现心理控制活动的低效率。因此,对当前教育活动中的心理控制进行深入思考,不仅要关注心理控制中控制者(教师)与控制者(学生)之间的互动,还应考察如何调整控制者和被控制者的各自控制心理。2

    科教导刊 2009年24期200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