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化还是布尔什维克化: 中共二大党章的创制修订与大革命前后党的组织建设

2024-05-16 10:57林炫羽何菲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24年2期

林炫羽 何菲

[摘  要]中共二大党章的创制修订围绕群众化与布尔什维克化的张力展开,在内外因作用下,表现为从定调布尔什维克化,到提出群众化,再到重提布尔什维克化的辩证运动。中国共产党始终在研判革命形势、权衡组织目标的基础上,设计组织章程,制定发展计划,实施有序可控的组织治理。中共二大党章的创制修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把握历史主动的精神。

[关键词]中共二大党章;布尔什维克化;群众化;党的组织建设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4)02-0028-05

中國共产党历来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创立至今共制定和修订过19部党章。党章发展史反映了党的组织建设的奋斗历程。中共二大党章是首部党章,经三次修订,直至“六大”才被新党章取代。中共二大党章的不断修订旨在解决大革命前后党的组织建设中群众化与布尔什维克化的张力问题,现有研究尚未从党章发展史的角度对此展开讨论。中共早期群众党建设和布尔什维克化是近年来较受学界关注的问题。刘建萍认为中共早期的建党目标经过短暂的游移和反复后,以“四大”为起点,建设“布尔什维克化”政党的目标日益清晰;曾成贵关注共产国际对群众党建设和布尔什维克化的顶层设计,中共三大前后对建设群众党的分歧,他认为中共四大掀开群众党建设和布尔什维克化的一页。党章发展史研究分为整体性和阶段性研究两类。前者有叶笃初《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与王金玲《中国共产党党章发展史》(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二者均强调“二大”首部党章诞生的历史意义,但未将中共二大党章的创制修订视为一个独立的发展阶段。后者集中于七大党章,将“二大”至“六大”的党章视为七大党章的发展前史。本文结合大革命前后的历史语境,考察党章发展与党的组织建设之间的互动,以期深化学界对中共早期组织建设经验的认识。

一、组织建设的难题:

群众化与布尔什维克化的张力

组织建设常面临规模与质量的悖论。中共早期组织建设,既设定了建立“群众党”的目标,又设定了建立布尔什维克式政党的目标。然而,群众化与布尔什维克化之间存在张力。要实现布尔什维克化,须规定严格的组织路线,但会放缓组织扩张的速度;要实现群众化,则难免党员数量快速增长带来的权力分散、组织涣散、纪律废弛等问题。

(一)从定调布尔什维克化到提出群众化。列宁的建党学说已论及群众化与布尔什维克化问题。针对一些俄国社会民主党员认为“党员称号散布的越广泛越好”的观点,列宁指出,党员身份的普及化难以保证党员素质水准,将损害无产阶级政党对工人运动的领导权威,所以党员身份不是要普及化,而是要先锋化。

中国共产党人熟悉列宁的建党学说,但在“一大”召开前后对是否建立布尔什维克式的政党仍存在分歧。一种意见主张“党的组织为极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另一种意见认为中国无产阶级太幼稚,不懂马克思主义,所以,目前的任务还不是“组织严密的、战斗的工人政党”,而是“团结先进知识分子,公开建立广泛的和平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政党”。绝大部分代表赞成建立有战斗力和纪律性的无产阶级政党,并据此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建设“群众党”是“二大”提出的目标。“二大”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提出,中国共产党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而是“一个大的‘群众党”。提出群众化不意味着否定布尔什维克化。因为“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

建设“群众党”的目标来自“二大”的民主革命纲领。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自觉探索和共产国际的直接帮助下,“二大”揭示出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初步阐明了现阶段中国革命的任务和目标是反帝反军阀,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为此,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革命领袖军”,联合广大农民、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组成“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这要求中国共产党打破知识分子小团体的局限,投身广大工农群众,进行最广泛的革命阶级的政治动员。

(二)组织目标与组织路线的错配。实现“群众党”的目标要适度放宽组织路线,但是中共二大党章的组织路线比一大纲领更加严格。

首先,全党权力集中于中央。中共一大纲领没有明确说明党中央的地位,而中共二大党章规定中央执委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最高机关,全体党员必须绝对服从其决议。在入党审批方面,中共一大纲领规定,地方执行委员会可以批准候补党员入党;而中共二大党章规定,党员入党“须经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次第审查通过”,将入党决定权由地方党组织收归中央。

其次,党的组织层级更加严密。“二大”召开时,党员人数扩大近4倍,于是产生加强组织管理的需要。一大纲领只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执行委员会两级组织;而中共二大党章由低到高依次设置组、地方支部、区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四级组织。

再次,党员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参加党的会议是党员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中共一大《纲领》没有关于党内会议的规定;而中共二大党章不仅规定了组、地方、区、全国环环相扣的例行会议,还穿插以中央和上级执委召开的各种临时会议,将全体党员活动编入组织日程。

最后,党的纪律规范更加细致。中共一大纲领缺少开除党员的规定,而中共二大党章规定了“言论行动有违本党宣言、章程”的六项开除标准。

“二大”召开前,共产国际在给中共中央的信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成分依然主要是知识分子,党与工人没有什么重要联系。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二大”专门通过了《组织章程决议案》,提出建立群众党的组织目标。然而,严格的组织路线不利于实现“群众党”的目标。“二大”以后党员数量没有大幅增加:“三大”召开前,党员总数为420人,“四大”召开时为995人。1924年5月,中共中央批评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时“过分严守”,有“闭关主义”的毛病。

随着革命形势日益高涨,扩大组织规模的要求愈发迫切,如何使党组织发展能跟上突飞猛进的革命形势,又能保持严密性和战斗力,成为亟须解决的难题。

二、大革命前后党章的修订与执行

1923年中共三大确定了国共合作的方针,1924年国民党一大召开标志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国民大革命兴起。五卅运动掀起了全国性反帝风暴,革命形勢一日千里。因此,群众化的要求变得非常迫切,与布尔什维克化之间也更加充满张力。

(一)修订党章宽严相济。“三大”和“四大”对党章的修订采取宽严相济的原则,本质是兼顾群众化与布尔什维克化。

宽的一面表现为入党决定权不断下放。“三大”通过的《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提出,今后“应该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工作”,“须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凡已了解国民革命之必要更进而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当尽量加入我们自己的组织”。因此,“三大”将二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入党须经地方执委会、区执委会、中央执委会次第审查,修改为只须经地委审查、区委批准,把入党决定权下放到区委。“四大”进一步下放到地委。

严的一面表现为入党条件的限定更加严格。中共二大党章仅要求有一个入党介绍人且无党龄限制,也没有关于候补期的规定;而“三大”要求有两个入党半年以上的介绍人,同时规定候补期为“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

(二)执行党章守正变通。五卅运动后,中共中央决定进一步放宽组织路线,但此次放宽组织路线对党章采取守正变通的方针,即在党章条文不变的前提下,出台临时性规定以符合现实需要。

1925年8月,中共中央通告全党,当此党极须发展之际,原来的入党条件颇不便适用,特拟变通办法:两名入党介绍人中,只须一人是正式党员,且不限于入党半年以上者。

地方党组织也在吸纳党员上发挥自身的灵活性。上海区委要求每位党员“于最短期内介绍工人五人以上或知识分子二人以上”;同时,将候补期也尽量缩短,工人的候补期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知识分子的候补期由半年缩短为三个月。

放宽组织路线有利于加快吸收党员,但不可避免地导致党员素质下降,并给党组织的严密性和纪律性带来不良影响。王奇生的研究显示,当时党的组织建设存在几个重要问题。一是党的组织状况不稳定,党员人数时增时减,波动极大,“骤增骤减的背后,其实是党员数字的虚报不实”,下级党组织无法完成上级的指标,只好浮夸虚报,或者临时拉人凑数。二是新党员对党关系不如对私人。为了完成入党指标,入党介绍人自然首先从发展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入手,但是“通过私人感情介绍党员的方式固然便捷,而其弊端则是新党员效忠于个人胜过效忠于党”。如果一个党员被开除或脱党,那么“其余凡为这个同志所介绍的同志,都与党脱离了关系”。三是常态化的组织生活遭受破坏。支部会议不能按时召开,不少党员不参加支部会议。在前所未有的开门办党的大潮中,支部工作受到很大冲击。上海区委因此感慨:“现在C.P.是暴发户,而无支部工作,支部很不好。”

革命高潮时,党员质量不高、组织松散、纪律废弛等问题,很容易被党组织的快速发展掩盖。然而,当革命形势陡然逆转时,上述问题将凸显出来,危害党组织的发展。

三、大革命失败的教训

与中共五大后的党章修订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以“清党”为名捕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召开“分共”会议,国共合作至此完全破裂,轰轰烈烈的国民大革命失败了。

在白色恐怖下,中共队伍中的一些不坚定分子发生动摇,脱党、叛党。李维汉回忆,“那时报纸的广告栏里,常登载着一排排退出共产党的声明”。到1927年11月,共产党员数量已由大革命高潮时的57963人锐减到10000多人。不少党组织被打散了,党内普遍存在消极、悲观的情绪。大革命为何失败,一些党组织为何一下子瓦解,这些问题萦绕在革命者的心头。

(一)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重提布尔什维克化。国民大革命失败的原因,从客观方面讲,是由于反革命力量强大;从主观方面来说,是由于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在党的领导机关占据了统治地位,使党放弃了国民革命运动的领导权。除此之外,中共在组织建设上缺乏经验、急于求成也是原因之一。大革命时期,中共过于强调党员数量的增加和组织规模的扩大,相对忽视党员质量的提高和组织的巩固,因此,白色恐怖到来时,一些党组织崩溃瓦解,不少党员出现政治动摇。

“五大”是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后的非常状态下召开的,全党期待着这次大会能够回答人们最感焦虑的问题,即如何从危机中挽救党与革命。“五大”从组织建设方面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教训,重新强调党的布尔什维克化。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指出,当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不仅应该变成群众的党,而且应该变成布尔什维克的党,在思想上如此,在组织的原则和实际上也是如此”。

中共总体上兼顾群众化与布尔什维克化,但在革命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二者是有所侧重的。五卅运动前侧重于布尔什维克化,五卅运动后侧重于群众化。当大革命失败和白色恐怖来临之际,欲挽救党和革命事业,除了要求党员具有坚强的意志和战斗精神外,还必须建立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因此“五大”再次把布尔什维克化置于党的组织建设的核心位置。

(二)修订党章重建严格的组织路线。“五大”后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遵循重提布尔什维克化的思路,对中共二大党章作了第三次修订。修订后的党章第一次提出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一次规定设立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这次修订借鉴俄共的组织体制,建立了一套与行政层级并行的党的组织系统,将原来的四级组织扩大为中央委员会、省委员会、县(市)委员会、区委员会和支部干事会五级组织。“三大”以后出现的向地方党组织放权和扩大其自主性的趋势受到抑制,大革命失败的教训促使中国共产党重视权力集中的必要性,以此来保证党组织度过危机时刻。

这次修订还完善了党的纪律规范。针对以往处分违纪党员只有“开除”一个选项因而过于简单化的问题,规定了警告、公开警告、临时取消工作、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处罚方式。

新修订的党章重新厘定党团关系,解决了青年团“第二党”化的问题。党章规定“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凡年龄在二十岁以内而愿入党者,必须经过青年团”,这样党团双方基本以18岁为界,互不干涉地发展成员。同时,为了加强党对团的领导,规定青年团中央和各级团委应派代表参加同级别的党的会议,党中央应派中央委员兼任团中央委员,各级团委书记应为各级党委委员。

四、结语

中共二大党章的创制修订围绕群众化与布尔什维克化的张力展开,是内外因相互作用的辩证运动。组织目标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党章创制修订的内因。组织的规模与质量天然地相互制约,而中国共产党肩负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的伟大使命,必须深入广大群众建设“群众党”,同时保证组织的严密性和纪律性。在群众化与布尔什维克化对立统一中,中共二大党章的创制修订表现为从定调布尔什维克化、到提出群眾化、再到重提布尔什维克化的辩证运动。革命形势变化是党章创制修订的外因。“二大”建设“群众党”的目标、“三大”和“四大”对党章的修订均与国民大革命兴起有关。五卅运动后,中共中央和地方党组织制定党章之外的“变例”以应对形势要求。“五大”后的党章修订在反思大革命失败教训的基础上重建严格的组织路线。

党章的创制修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把握历史主动的精神。20世纪的共产主义运动是一种“自我意识性”的新型革命,是“事先即已充分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程序,再依据此程序发动起来的”,“与其前的革命运动大不相同”。即使党组织规模突飞猛进时期,组织发展也不是无序和盲目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在研判革命形势、权衡组织目标的基础上,设计组织章程,制定发展计划,实施有序可控的组织治理。

本文系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新中国成立以后高校思政课历史教育的演变与启示研究”(21VSZ02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林炫羽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何菲系上海交通大学党史校史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白璇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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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石川祯浩著,袁广泉译:《中国共产党成立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