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装备型深远海养殖发展现状及建议

2024-02-21 07:43林洁梅
渔业现代化 2024年1期
关键词:福建省装备养殖

林洁梅

(福州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7)

福建省是海洋与渔业大省,自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的海水养殖业得到长足发展,为保证食物供给、提供优质动物蛋白、丰富市民“菜篮子”等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福建省水产品总量861.4万t,占中国水产品总产量的12.5%,其中海水养殖产量547.8万t,占中国海水养殖产量的24%,居全国第二[1]。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海水养殖空间受到严重挤压,福建省也面临着中国普遍性问题,水深20m以内的近浅海区域出现养殖密度过大、养殖病害频发和环境恶化等问题[2]。为拓展水产养殖新空间[3],福建省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4]。其中,自2018年中国首个机械化鲍鱼养殖平台“振鲍1号”落地连江县起,经过5年多的探索发展,目前全省共建设深远海养殖装备14台,走在全国前列。本研究总结了福建省装备型深远海养殖的发展现状,剖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1 福建省装备型深远海养殖发展现状

1.1 福建省深远海养殖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引进并推广应用重力式网箱,海水养殖由近海逐步向深水及深远海拓展,重力式网箱发展了2万余口[5],4 398.13万m3[1],并成为海水养殖的主要养殖方式。自2017年以来,中国深远海抗风浪养殖装备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6]。2018年,中国首台机械化升降式养鲍平台“振鲍1号”在福州下水,2019年,中国首台机械旋转式养鱼平台“振渔1号”、养鲍平台“福鲍1号”在福州下水。2020年,中国首台单柱式半潜深海鱼场“海峡1号”在宁德台山列岛海域完成安装[7]。首台福建省民营企业建造的“振渔”系列产品“泰渔1号”在福州连江下水,随后,“泰渔2号”“泰渔3号”“定海湾1号”“定海湾2号”“乾动1号”“乾动2号”等陆续建造下水,其中“乾动”系列解决了“振渔”系列成品鱼捕捞困难问题。2021年,福建省出台《福建省深海装备养殖项目试点工作方案》[8],计划在三年内建设47万立方水体的深远海养殖装备,省国资委成立专业的“省闽投深海养殖装备租赁有限公司”,统一设计和建造深远海养殖装备,再以优惠价格租赁给企业养殖生产。2023年,作为福建省深海养殖装备租赁试点首台套项目,“闽投1号”在福州投入使用[9],“闽投秀屿1号”在莆田南日岛海域完成安装[10],另有“闽投东山1号”“闽投惠安1号”“闽投霞浦1号”3艘在建。由宁德市国投公司下属企业宁德市金澳实业公司投资,中交海洋设计建造的“宁德1号”落户在宁德四礵列岛海域[11]。此外,福建省水产研究所联合平潭、莆田和长乐等海上养殖合作社,开发“船吊型桁架类坐底式养鱼网箱”“全刚性升降式坐底养鱼网箱”“桩柱型桁架类养鱼平台”“底层延绳式养鲍系统及机械化作业装备(中试产品)”等低投资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福建省已建深远海养殖装备及低投资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基本情况详见表1。

表1 福建省已建深远海养殖装备及低投资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基本情况

1.2 福建省深远海养殖装备经营情况

迄今,福建省已建深远海养殖装备14台,养殖水体约45万m3。满负荷养殖下,预计年产量可达4 500 t以上。然而,由于“海峡1号”“宁德1号”“振鲍1号”等已损坏,“闽投秀屿1号”还未投产,因此,目前投产的10台均集中在福州市连江县海域,福建省深远海养殖装备养殖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福建省深远海养殖装备养殖情况

表3 不同养殖装备效益对比

1.3 福建省深远海养殖装备支持政策

(1)补助政策

落地福建省的深远海养殖装备,可享受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其中中央补助按照养殖设施包围水体,在不超过总造价的30%情况下,分9个档次每个补助上限200~1 000万元[12];省级补助按照2023年出台的《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13],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新增投入50%的情况下,根据设施包围水体,分3个档次每个补助上限200~400万元不等;福州市2020年出台《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14],按省级(含)以上补助资金的25%给予配套奖励,每个养殖平台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泉州市2023年出台《泉州市促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15],按照中央补助标准的30%进行补助(中央、省、市三级补助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单标准箱补助上限200万元;连江县分别于2020年6月、2021年12月出台《连江县扶持海工装备深远海养殖平台政策措施》《关于支持和促进深远海养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16-17],从鼓励建设、鼓励推广使用、鼓励租赁等方面给予支持,目前新一轮政策正在制定。

(2)保障政策

①创新管理机制。连江县参照“养殖船”对深远海养殖装备进行登记,累计共发放8本所有权证书与国籍证书[18-19];参照山东省烟台市“耕海1号”建设经验[20],“闽投1号”由海警部门委托连江县公安局行政许可后,由连江县公安局发放《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再由海警部门负责日常监管。②创新政策试点。连江县于2023年5月制定深远海“百台万吨”养殖运输船试点工作方案[21],泉州市于2023年8月出台深远海养殖辅助船管理工作通知[22],探索解决养殖装备活鱼转运、转场困难等问题。③创新保险服务。省渔业互保协会牵头对“闽投1号”“乾动1号”开展保险服务,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其中为“闽投1号”提供的风险保障金额为1.05亿元[23],为“乾动1号”提供的风险保障金额为3327万元[24]。

2 装备型深远海养殖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装备型深远海养殖专项规划引领

与浅海相比,深远海养殖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极端生存工况下的水文和气候环境极其恶劣,冬春季养殖管理作业窗口期短、间隔时间长等不利因素突出,如何应对复杂海况尤其是台风环境下的装备技术可靠性和养殖技术适应性,还有待探索。目前,福建省、市均已出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5],划定了海上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但除泉州市、连江县出台了深远海养殖发展规划[26-27]外,全省和其他设区市、县(区)的深远海养殖发展规划还未出台,深远海养殖缺乏规划引领,福建省“哪里养、养什么、用什么养”的问题还未解决。

2.2 深远海养殖装备经济性问题

装备型深远海养殖的经济效益与养殖装备类型、养殖规模相关[28]。

(1)从装备功能划分,主要为3种:养鲍装备、养鱼装备、渔旅融合。装备均按照使用年限15年折旧,平台建造贷款利息,以2023年6月20日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3.55%)为准,各平台建造成本扣除财政补助资金为基数测算。养鲍装备,因设备投资成本高,极大地提高养鲍成本,性价比低,不利于推广,在连江县并未获得养殖户认可。机械旋转式养鱼装备,由于养殖鱼类存活率高、附着物清理容易等优势,受到渔民群众的认可,在连江当地获得推广。

(2)从养殖模式划分,同样为3种:自建自养、租赁养殖、免费示范。在养殖户的养殖收益上,免费示范最高,租赁养殖次之,自建自养第三。免费示范模式和租赁养殖模式,养殖生产主体不需投入大量资金和承担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投资成本压力小,性价比高,但目前两种模式在福建省均由国企作为投资方,模式市场化困难。自建自养模式,对养殖生产主体的资金实力、养殖管理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

(3)从养殖品种划分,主要有3个:大黄鱼(Larimichthyscrocea)、条石鲷(Oplegnathusfasciatus)、鲍(Abalone)。其中由于中国深远海养殖的大黄鱼品质显著优于近海养殖,从而前者售价更高[30],目前市场售价是普通网箱养殖大黄鱼的3倍以上,是福建省装备型深远海养殖的主要品种;条石鲷,由于具有较高经济价值[31],养殖户于今年投入装备进行试养,投放苗种规格约30 g/尾,养殖存活率、越冬养殖等尚有待探索;鲍,与近岸养殖相比生长速度快、养殖存活率高、品质更优,售价也有所上涨。

综上,福建省当前投入运营的“福鲍1号”养殖装备,性价比低,市场认可度低,不易推广。机械旋转式养鱼装备,每万立方水体的造价约在1 000万元以上,后期还需投入较大的维护管理费用,在当前市场消费水平下,实现养殖盈利的压力较大,而随着同品种深远海养殖装备规模扩大,可能造成售价下跌,导致亏损。渔旅融合装备,由于福建省渔旅融合工作刚起步,相关政策空白,游客接驳、码头停靠等问题尚在探索,预期效益尚不明朗。与其他海水养殖方式相比,装备型深远海养殖建造投资更多,生产成本更高,能实现盈利的前提是养殖传统养殖很难产出更高品质的种类,或是深远海养殖可获得额外收益的种类[33],但除大黄鱼、鲍外,福建省现有适合气候条件的高附加值养殖品种不多,深远海养殖效益有限。

2.3 深远海养殖装备支持配套问题

与深远海养殖装备制造成本相比,各级政策补助标准偏低。目前,农业农村部出台明确补助政策中仅有包围水体的鱼类养殖平台可获得政策补助,鲍等其他品种养殖设施无法享受补助;福建省出台的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与农业农村部基本持平,且无法同时享受;市、县两级补助标准偏低,没有专门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按照国家、省、市、县补助标准,福建落地装备获得的补助小于总造价的20%,福建省水产养殖的主力军是养殖个体户或渔民合作社,资金实力较弱,融资能力不足,难以承担养殖平台制造费用[32],不利于大范围推广。此外,金融融资、保险等支持刚刚开始。

2023年6月,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33],作为中国首个关于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托深远海养殖开展的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监督管理”,但受政策层面空白的限制,“闽投1号”虽已获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开展运营,但是游客接驳、码头停靠等配套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平台发挥文旅功能遇到瓶颈。

2.4 装备型深远海养殖产业链打造问题

与传统海水养殖业相比,装备型深远海养殖要求更完整、更先进的产业链支持。与全国一样,福建省装备型深远海养殖尚处于起步阶段,平台业主分散,与规模化发展养殖差距甚大,产业链延伸程度不够,产业上下游如饲料、加工、销售、物流等协同有待提升。深远海养殖装备大型化、单体产量高、集中捕捞上市的特征,意味着成鱼销售一定要有市场,作为先行试点的福州市,已出现后端市场营销问题,高品质成品大黄鱼无法实现批量、及时销售。

为解决深远海养殖装备投资大、融资难等问题,福建在全国首创统一融资、统一建造、统筹租赁新模式,由福建投资集团建造超47万m3水体的养殖装备,以优惠价租给养殖企业,并进一步在渔港开发、产业园建设、涉海金融服务等海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目前,平台建造仅建成12万m3水体,相关产业链工作也还在前期推动阶段。

3 加快发展装备型深远海养殖的建议

3.1 在“量”上突破,稳步发展深远海养殖装备

加强规划布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调研水文、水深、水质、渔业资源、海上交通航道等海域环境特点,综合考虑养殖规模、密度、品种以及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出台福建省深远海养殖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规划以及区域布局,稳步拓展深远海养殖发展空间。

在养殖区域规划的基础上,鼓励不同市场主体通过不同养殖模式开展不同养殖品种的深远海养殖,其中以经济适用为根本出发点,重点鼓励发展深远海养殖装备和重力式网箱相结合的“1+n”组合发展的综合养殖模式、低成本投资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模式、深远海大型围栏养殖模式等。福建在连江实践经验表明,1~2万m3水体的可提升转笼的机械旋转式海水鱼养殖平台,如“乾动”系列,可继续作为福建深远海养殖装备主推类型之一。建议福建省闽投深海养殖装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开展深海装备养殖试点项目中,不局限于半潜式渔旅融合模式与机械旋转式养殖模式,在深远海养殖装备模式上百花齐放,今后重点建造并推广更多单位养殖水体性价比高的深远海养殖装备(如大型养殖围网、大型生态养殖围栏等)[34]。同时,通过探索“公司+渔户”“自建自养”“兜底销售”等多种经营模式,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投资经营模式,推动深远海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3.2 在“质”上提升,提高装备型深远海养殖产品效益

在深远海养殖品种上,由政府牵头、省高校及科研院所、养殖龙头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深入实施水产种业振兴行动,发掘、培育适合福建省深远海养殖的高附加值鱼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养殖主体立足深远海、仿野生、高品质,引进、优选具备较高经济价值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水产苗种开展养殖,丰富深远海装备养殖品种。

研究制修订相关深远海养殖标准,规范养殖行为,健全质量监管管控体系,开展“三品一标”和ISO、HACCP 等质量体系认证,推动品牌资源整合,通过品牌授权、特许经营等方式,培育区域性优质特色品牌,扩大福建省深远海养殖品种的品牌集中度和认知度,提高养殖水产品的附加值。如连江县可制定深远海大黄鱼养殖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等,打造“定海湾”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同时规范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依托先行试点条件,积极创建深远海养殖类型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3.3 在“智”上强化,提升优化深远海养殖装备

依托福建省船舶集团、鑫丰船业、泰源船业等本土装备制造企业,对接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下属研究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研发制造成本低、安全性能好、科技含量高的深远海养殖装备,探索适合不同海区、不同海况的深远海养殖装备,如全潜式养殖装备、半潜式养殖装备、深远海大型围栏、高密度聚乙烯框架重力式网箱、舱养式养殖工船、低投资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等多种类型。其中针对福建省水产养殖的主力军是养殖个体户或渔民合作社的现状,重点研究制造并发展单位养殖水体性比价高的深远海养殖装备,同时探索与风电[35-36]、光电等其他海洋经济产业融合,降低深远海养殖装备设施建造、运营等成本。东海所石建高研究员课题组等[34]在浙江及山东等地大力推广的深远海大型围栏养殖模式具有养殖水体大、养成鱼类品质好、抗风浪能力强、单位水体成本低等明显优势,可探索作为福建深远海养殖发展主推模式之一。

为适应深远海复杂的海况,对养殖装备、养殖工艺和养殖技术有更高的要求,支持、鼓励推进产业科技创新,积极引导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针对深远海养殖装备关键技术进行研发,促进产学研用结合。以制造材料、高强度防附着网衣、高性能绳网材料、水下网衣清洗机器人、机械化聚鱼收获、仓储保鲜冷链等关键项目为重点[30,37-39],推动先进装备和技术研发和应用,实现深远海养殖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决策智能化。如针对南方海水附着物多的养殖条件,探索各类先进网衣防污技术[30,40],特别是适合福建海域的水下网衣清洗机器人、具有本征防污功能的网衣材料、具有防污功能的合金网衣材料等。

3.4 在“扶”上做文章,支持装备型深远海养殖产业发展

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考虑鲍鱼养殖装备的特殊性,增加鲍鱼桁架类养殖装备补助标准。目前,山东、广东、海南等沿海省份也掀起了建造大装备、挺进深远海的热潮,其中深远海养殖装备,在广东省,可获得国家补助金额的 50%的配套补助;在海南省,可在中央给予装备造价补助的基础上,获得省级财政给予实际造价的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 000万元)[41]。福建省要参照有关省份,出台普惠性的省级深远海养殖装备配套补助政策,加大装备补助力度;同时,出台符合福建实际的产业链配套政策,从平台研发设计、建造、饲料、苗种、养殖、加工、物流冷链、营销、休闲旅游等各环节进行补助。

加大要素保障力度,用海方面,优先保障各类深远海养殖模式发展需求,对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选划的深远海养殖区,由县(市)区政府统一开展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和个人申请养殖用海时不再进行海域使用论证;保险方面,将深远海养殖装备设施保险纳入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渔业保险业务范围,并提高财政补贴力度;平台登记方面,参照深圳、广州,按照海上建筑物、构筑物对深远海养殖装备所有权进行不动产登记,进一步提高平台融资、贷款力度;配套方面,针对非单一功能的深远海养殖装备(如“闽投1号”、渔旅融合型深远海大型围栏),探索给予后方陆域用地、游客接驳运输船、码头停靠等政策支持,为今后发展更多性价比高的渔旅融合型深远海养殖装备奠定基础。

3.5 在“链”上完善,提升深远海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目前,装备型深远海养殖主要集中在养殖装备(包括深远海养殖网衣及网纲材料)研制与优化,产业链全过程资源尚未整合乃至提升。要强化全链条全环节打造,加强装备建设、饲料研发、种业繁育、养殖、加工、冷链销售、品牌打造一体化发展,海上养殖园区与陆上加工园区有机衔接,线上与线下一体联动,装备型深远海养殖与休闲渔业、海上旅游深度融合的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如,福州可以依托“深远海智能养殖产业链”建设任务,全面落实产业链链长制,完善布局,积极拓展上下游环节,加强品牌打造和市场营销,延伸深远海养殖产业链。

福建省深远海装备养殖试点项目,待“闽投”系列全部投产后,预计可年产5 000 t优质水产品,年产值约10亿元。因此,要充分发挥福建投资集团作为国有企业的担当作用,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装备(特别是深远海大型围栏等单位养殖水体性价比高的深远海养殖装备)发展和应用推广,开发海洋经济产业园项目,谋划深海养殖上下游投资项目,打造海上牧场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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