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信用联动 助力整体智治

2021-07-23 04:05王岚陈明鑫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17期
关键词:监管

王岚 陈明鑫

摘 要:以浙江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范本,通过研究发现信用与社会治理、政府数字化转型等相结合,可实现政府治理效能大幅提升、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幸福感不断增强。为此建议进一步优化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升信用产品和信用数据质量,依法依规确定惩戒措施,推进信用应用多維联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信用环境支撑。

关键词:信用联动 监管 智治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对营商环境和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有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随着信用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信用元素不断跨界融合,信用场景不断丰富,信用已成为社会发展中的基本盘,“信用+”也逐渐成为支撑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擎天柱。

一、信用联动概念的提出

国家层面,信用联动概念最早可追溯到2017年。2017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署《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建立信用联动机制,共享信用信息,实现联合奖惩,探索信用创新试点,并形成信用反馈机制。2017年至2018年之间,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涵盖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旅游和科研等33个领域。2019年7月,国办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省级层面,浙江先行先试。2017年10月,浙江省时任省委书记车俊在《求是》杂志2017年第20期发表署名文章《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提出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全面纳入信用体系,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2018年5月,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第一次专题会议上提出:要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经济数字化转型、社会数字化转型,创建数据共享模型、流程再造模型、信用体系模型。建立以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主要内容的“531X”信用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2019年7月,提出信用要与其他领域建立高效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政策衔接、联合奖惩。

二、信用联动的总体思路和成效

2016年以来,浙江省按照信用“531X”工程的顶层设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四梁八柱”加快形成,信用浙江建设进入体系化、标准化、数字化阶段。在省政府四横三纵数字化转型框架下,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成262万家企业、4198万18周岁以上自然人、7.1万家社会组织、3.2万家事业单位和4853家政府机构的评价;迭代优化了五类主体公共信用指标体系和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初步构建了信用监管体系。2019年以来,进一步深化实施“531X”工程,着力推进“X”个信用应用场景,在行业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信用应用,强化信用赋能,形成“浙江模式”。

(一)总体思路

在研发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和红黑名单三类公共信用产品的基础上,推进信用产品的应用,形成以应用为核心,以应用促建设的大架构,逐步构筑“信用为本,跨界融合”的信用全链条式联动机制。坚持需求与供给相结合。将信用应用与人民、企业和基层的诉求结合,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企业对最优营商环境的期望、基层对便捷高效办事服务的要求。坚持通用与专业相结合。在研发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这一通用型产品的基础上,结合政务、市场、社会治理的特点,开展个性化的应用,实现信用精准服务。坚持闭环管理和迭代相结合。建立起“发起—响应—反馈—迭代”机制,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事前信用核查与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与信用修复的闭环管理体系。

(二)主要成效

1.“信用+行业监管”助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浙江省33个部门37个行业(领域)按照“一套指标、一个模型、一项制度、两个共享”模式推进行业信用监管工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行业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实现了周期评价、动态管理、综合应用、分类监管的工作目标。周期评价便于行业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动态管理为后续精准监管提供参考;综合应用推进对企业的扶优限劣;分类监管实现了对问题企业的精准管理。截至目前,37个行业(领域)已将信用监管模型建成并嵌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关联度占比提升67个百分点,平均问题发现率提高近14个百分点。由“一刀切”的监管向“一类一策”的分类监管转变。如浙江省民宗委针对2329家信用评价E级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其中25家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场所被全部予以关停或注销。

2.“信用+执法监管”构建信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精准性。将公共信用评价重点监管对象、企业信用预警对象和行业信用评价相融合,形成信用产品,嵌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5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企业信用风险模型应用于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执行任务1.9万次,检查企业22万户次。模型的应用实现了从信用评价到信用预警,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从单一监管到协同监管的转变。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执行4496个关联企业信用风险模型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累计检查企业8.6万户次,检查企业数同比减少56.8%,问题检出率较未关联企业信用风险模型的抽查任务率高出10个百分点。温州市龙湾区娱乐场所专项检查针对行业信用等级较差的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七个部门同一时间查一次”,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信用+社会治理”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立“信用+基层治理”评价指标模型将志愿服务、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红黑名单等信息纳入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形成“监管结果—信用评价—监管措施”的治理闭环。推送59.85万个重点走访主体至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提高了基层管理人员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效率和风险监测水平。如衢州龙游溪口镇以“信用+基层治理”积分体系为重点,对信用较差等级的定向巡查,使沿街商铺不文明经营行为减少50%,群众对小城镇治理工作支持度满意度上升了近20个百分点。

4.“信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牢筑安全防火墙。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将“信用”元素融入评价模型,并应用于风险防控,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实施动态监测预警,及时识别重大风险隐患,早介入、早处置。如温州“金融大脑”平台的涉众型金融风险监测平台通过多方数据融合对风险进行预判,截至目前,平台共预警提示疑似非法集资风险的本地法人企业366家,对其中的316家企业进行了妥善排查处置,处置率达100%。2020年,平台对全市30万余家企业进行风险扫描,发现4616家疑似金融风险企业,通过与温州银保监分局的不良关注名单、市人行金融稳定信息的交叉验证和跟踪,核实风险隐患企业100余家,及时开展帮扶和处置。

5.“信用+金融服务”提高银企撮合效率,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能力。实现国家信易贷平台、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金融服务平台让金融机构的统一入驻并发布产品,金融机构间形成良性竞争。企业可通过平台查看信贷和担保产品、金融扶持政策,享受政企银担金融服务闭环。截至目前,浙江省金融服务平台共有201家银行的风控产品融入了公共信用数据,累计查询45.4万家企业信用信息,授信3.2万笔,授信额度1228亿元。全省各地金融服务平台累计授信2455亿元,惠及企业3.5万家。衢州市绿色平台上线后,市贷款余额和贷款户数较同比大幅度增长,截至2020年10月,小微企业贷款(不含个体经营性贷款)余额1157.00亿元,同比增长22.87%;贷款户数9.44万户,同比增长17.71%;全市企业信用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达21.16%;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1个百分点;平均放贷审批时长缩短至2天。

6.“信用+公共服务”助推民生项目落地,创造便捷感知幸福。将公共信用产品应用于公共服务类事项,对信用优秀、红名单服务对象,在医疗健康、交通出行、住房保障、民政养老、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優先办理、押金减免、先享后付等便利化措施,提升服务效率和信用主体的获得感。截至目前,已覆盖300多个领域场景,惠及5278万人次。其中,信用+医疗场景应用2700万人次,累计授信额度10亿元;信用+交通出行场景应用近35万人次,累计惠民金额近300万元;信用+旅游场景应用8万人次,累计惠民金额40万元;信用+健身场景累计惠及486万人次。如杭州“舒心就医·最多付一次”根据城市信用分分值可授予一定就医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内,患者可在就诊结束后48小时内通过自助机或手机等进行支付,实现就医最多付一次。截至目前,累计信用付金额4.19亿元,人均就医时间缩短1小时。

三、进一步深化信用联动的思考

(一)优化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进一步发挥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通用性和泛在性模块作用。以信用数据、业务应用、系统安全建立“三位一体”的感知体系;以五类主体分析、行业领域分析、市县区域分析、宏观综合分析形成深度分析体系;以预警预测、风险监控、评估研判为内容形成智能决策体系;开发信用承诺、在线修复、市场自主申报等个性化模块,提升平台智治水平。

(二)提升信用产品和信用数据质量

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信息归集标准,归集公共信用信息,提升数据质量。结合地方特色编制补充目录并归集。持续优化信用产品,迭代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模型,为各类场景应用信用产品夯实基础。

(三)依法依规确定惩戒措施

以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严格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范围和标准。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为基础,结合地方特色编制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并以此为依据开展惩戒,确保过惩相当。鼓励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给予守信主体提供优惠和便利。

(四)推进信用应用多维联动

一是纵向联动。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枢纽,形成上下级信息交互,协同运作的良性机制。二是横向联动。将信用档案、信用产品、信用模型嵌入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信用平台无形化应用。推动“并联办事”,以信用为纽带,提升各类事项办理效率。推动各类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建立信用联动的合作关系。三是内外联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鼓励在市场交易中广泛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联合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易+”系列惠民便企场景,让守信主体获得信用红利。

(五)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

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加强对非主观故意的轻微失信行为和未成年人失信行为的教育和正面引导。既让严重失信者寸步难行,也给失信者必要的改正的机会。

参考文献:

[1]连维良.推进信用联动合作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J].中国经贸导刊,2017(7).

[2]郭如,唐明琴.粤港澳大湾区信用合作机制建设研究[J].征信,2018(7).

[3]王岚.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思考[J].天津经济.2020(9).

[4]路建楠.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监管顶层设计与行业信用联动——以上海自贸区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为例[J].上海城市管理,2016(3).

[5]宋洪云.以信为用的现实路径与企业诚信建设[J].中国经济流通.2010.(10).

(王岚,浙江省信用中心。陈明鑫,杭州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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