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森林客都宜居生态梅州
——广东省梅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综述

2019-09-09 08:27詹庆东
国土绿化 2019年8期
关键词:创森梅州市梅州

■詹庆东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粤闽赣三省交界处,素有“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和“世界客都”的美誉。全市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50.11万,下辖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等8个县(市、区)。梅州市先后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连续5年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梅州历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战略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新一轮绿满梅州大行动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狠抓“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努力建设生态功能区,争当绿色发展引领者,全面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目前,全市森林总面积达117.04万公顷,市域森林覆盖率73.76%,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89%,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95平方米;全市有7个“全国绿化模范县(单位)”、7个“省林业生态县”;40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良好、森林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兴旺、森林文化浓厚、支撑体系完备的国家森林城市。

持之以恒,坚定绿色发展理念

2015年6月,梅州市启动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力推动世界客都绿色发展。一是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将“创森”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不断加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弘扬生态文明,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构建以森林为基础的高效、稳定的生态系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二是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落实省委“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载体。梅州市立足北部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把生态保护摆在优先位置,坚定不移地走好绿色发展之路,通过“创森”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巩固生态优势,加快培育绿色健康产业,全力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的重要抓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扩大绿色空间,提升生态质量,努力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园”,让城乡居民可以更直接地享受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成果,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措并举,打造山水森林客都

梅州是广东重要的生态发展区,不仅肩负着推动山区绿色发展的历史使命,而且担负着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好绿水青山的社会责任。梅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创森”对提升梅州生态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高位推进“创森”工作。

明确目标任务。启动“创森”后,梅州市研究制订了《梅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明确了“创森”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的目标任务,编制了《梅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u2025年)》,并根据规划制订了《梅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细化表》,明确32项重点任务,每年下发年度任务计划,进一步明确“创森”任务,确保“创森”各项指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充实了“创森”工作机构,并将工作机构延伸至县(市、区)、镇(街),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的工作态势。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创森”工作中的职责,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建立督查机制,不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引导多元投入。全市各级政府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重点项目资金支持,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创森”以来,全市投入森林城市建设资金达32.48亿元。

探索创新机制。在“创森”过程中,梅州市认真总结经验,创新造林机制,当年下达造林投资计划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造林作业任务,实行造林“一包三年、一种三抚育”模式,造林抚育工程款由一次性拨款方式调整为“4∶2∶4”的三年支付模式,保证造林成活率和造林工程整体质量。创新管护机制。从立法约束,智能监控,落实责任等方面加强管护,出台了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完善智慧林业生态体系监控平台,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在全省率先开展护林工作网格化和信息化管理,建成市、镇、村三级护林信息管理网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美丽乡村

“创森”过程中梅州市重视大型交通枢纽的绿化工作,图为立交俯瞰图

绿色行动,构建生态宜居家园

梅州市委、市政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总体规划》为引领,以实施城乡增绿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水系、路网绿化为链接,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建设一体化,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水平,构建绿色生态家园。

以城乡增绿为重点,增添城乡绿化闪光点。结合新一轮“绿满梅州”和“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大行动,实施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工程,对宜林荒山荒地、疏残林等,采用人工造林、套种补植、更新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进行改造。“创森”以来,全市累计完成绿化造林3.831万公顷,森林抚育20.962万公顷。通过规划建绿、见缝插绿等形式,不断扩大公园绿地面积,全市新建城市公园18处,扩建公园7处,新增(含改扩建)公园面积858.6公顷,新建森林公园37处,总面积4048.70公顷。投入2.6亿元,加强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绿化升级改造、城区街道行道树补种补植。

以通道绿化为依托,打造城乡森林景观带。坚持“绿随路建”,加强对市、县两级入城口、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等两侧宜林地的绿化建设,对重要节点路段种植一年四季相继开花的树种,打造成“常年见绿,四季出彩,月月有花”的生态景观廊道,现已完成生态景观林带3348.4公顷,绿化国、省、县、乡公路1331.28公里,道路林木绿化率达到96.56%。大力开展水系治理,美化绿化河道,新建水岸绿化380.31公里,完善250.9公里,水岸绿化率达96.08%。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将中小河流治理成集防洪排涝、自然生态、亲水休闲于一体的生态景观河道,有效提升绿色廊道的形象和品位。

以美丽乡村为载体,描绘城乡森林风景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深入推进自然村的“四旁”绿化,修复改造村庄森林,以“一村一品”为重点,建设历史文化型、休闲生态型、优势产业型等多个类型特色森林村庄,构建了多样化、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的乡村绿地配置景观,有效提升村庄绿化档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森”以来,累计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示范点260个,建成4个“广东省森林小镇”,形成了山水与乡愁相融、绿化与文化兼修的生态美丽新农村景象。

以生态安全为目标,构建城乡生态保护网。持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强化林地土壤保育、森林抚育与林地林木管理。目前,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达68.73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57.66%。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森林防火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出台了首部地方性森林防火法规,新建了187套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完善了瞭望塔、防火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100%,成灾率低于0.5%。严格执行《梅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产业撬动,建设生态富民强市

梅州市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既要产业生态化,也要生态产业化。通过深化林权改革、搭建林权流转平台、培育林业合作社和实施“三个一百”工程,激活林业资源要素市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引导林农致富,实现林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梅州市“创森”过程中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图为茶农们在摘采茶叶

为加大“创森”的宣传工作,让“创森”活动深入人心,梅州市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鼓励和引导生态公益林经营者开展林果、林药、林蜂、林菌等非木质林下经济产业,大力发展铁皮石斛、金线莲、红豆杉等林下种植,突出抓一批油茶、梅片树、竹木、用材林、珍贵树种等示范基地建设。“创森”期间,完成新增林下经济面积8022公顷,新建和更新改造经济林基地5747公顷,用材林基地4213公顷,超额完成规划任务。目前,全市现有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6家,省级68家;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省级27个,2018年林业产业产值达141.66亿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激励、项目带动等措施,梅州市建设了一批融地域特色和体验功能为一体的农业观光园、生态采摘园、休闲垂钓园等乡村旅游特色景点。2018年,全市旅游总人数达4631.8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04.31亿元,相比“创森”前分别增长了52.9%和60.9%%。

宣传发动,引导全民共建共享

梅州市制订《梅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让“创森”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不仅注重在大地植绿,更加注重心中播绿,让植绿、护绿、爱绿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举办野生动植物知识科普活动、“爱鸟周”系列活动、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义务植树、“创森”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千人徒步、生态文化知识进课堂等多场全民参与的大型专题活动,派发“创森”倡议书20多万张、宣传海报及纪念品超50万份,竖立宣传牌1000多个,悬挂宣传条幅3000多条,建筑围挡广告投放率超过65%。全市719所中小学校开展征文、绘画、手抄报比赛,直接参与活动超过500万人次,有效提高市民对“创森”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在市主流媒体开设“创森”专栏,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发布“创森”动态,积极向中央、省级媒体投稿,“创森”以来累计刊发新闻信息1000多条,有效地营造了良好的“创森”氛围。

成效显著,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

道路绿化

美丽乡村

梅州市通过“创森”,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生态意识,让更多的绿色福利惠及百姓。

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认知、认同和参与意识,使城乡居民真实感受森林文化、理解森林文化,参与创建森林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目前,爱绿、护绿、植绿已成为梅州的良好社会风尚和市民的自觉行动,越来越多的市民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传播者、捍卫者。“创森”以来,全市共有784.39万人次通过各种形式参加义务植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超过95%。

群众幸福感显著提升。由政府投资的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各类城市公园、绿地、绿道向公众免费开放,最大限度地让公众享受森林城市建设成果。通过近4年的努力,城乡美了、生态优了、群众乐了、产业旺了,处处呈现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美丽画卷。经第三方机构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创森”工作知晓率91.69%、支持率99.94%、满意度91.31%,均达到标准要求。2018年,梅州市又荣获中国“美丽山水城市”称号,未来将通过绿色发展不断提升民众的幸福指数,用绿色书写新的梦想和辉煌。

“创森”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梅州市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让梅州的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秀、树更多、环境更加优美、人民更加安康。

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创森”以来,全市森林绿地面积不断增加,城乡生态质量不断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全市现有森林公园177个、湿地公园4个、公园绿地2798.41公顷。市域森林覆盖率高达73.76%,位居全省第二;2018年,全年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9%,居全省第一。在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梅州连续5年获评优秀等次,现已初步构建成健康森林生态系统,为粤港澳大湾区、沿海经济带筑牢生态的“粤北屏障”。

梅州市注重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图为多彩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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