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农户借贷的影响—基于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CFPS)的证据

2018-10-19 08:22孟凡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消费导刊 2018年20期
关键词:户主回归系数借款

孟凡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对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脱贫的意义在于缩小贫富差距,让农村进一步发展,农民更加富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准备。农村的发展过程中,资金来源是一个大问题。资金渠道一般分为两类,正规金融渠道(银行等)和非正规金融渠道(亲朋好友、私人借款机构等)。农户分布较为分散,收入不稳定且受季节和气候的影响大,借贷的金额小,并且由于正规借贷机构和农户之间存在非对称性的信息,对农户借钱用于生产性还是非生产性活动不了解,农户提供的抵押品不能达到正规借贷机构所要求的标准,从而不能有效并高效的控制贷款回收成本和风险。以上原因造成农户在正规金融借贷中处于不利地位,借款困难。互联网的发展可以让农户更容易获取借贷信息,能够快速寻找适合农民的、为其提供所需借款额和借款期限的平台机构,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脱贫提供新的动力。

本文思路为:第二部分文献综述,介绍已有对农户借贷和互联网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实证研究,运用CFPS统计数据对互联网的使用是否会促进农户借贷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为结论和建议。

二、文献综述

互联网带来的新机遇为经济发展做出不小的贡献,很多学者致力于研究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相互结合,以及互联网与经济生活中的联系。从消费层面来看,使用互联网的家庭会比不使用互联网的家庭消费总额高,使用程度越高家庭消费总额就越高(杨光等,2018),互联网的使用能够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却降低了收入的正向促进作用(周广肃等,2017),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跨界经营”,互联网“脱媒”的功能产生的让消费者和企业直接互动的市场感知能力成为企业的新能力(赵振,2015)。使用互联网能够为消费者带来福利,从改变传统销售实现网上购物使用快捷的支付方式以节省时间,各个网站之间的价格比较可以使消费者选择最便宜的商品,消费者了解商品的信息,提供一个可供交流的平台便于消费者与中意的商家相匹配,交流传播五个方面带来消费者剩余(Fiona Scott Morton,2006)。

农民收入低,现有收入不能够弥补基本生活消费和子女教育费用,此时就要借款。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收入状况,当高等收入水平的家庭手中集中大部分收入时,中等收入家庭和贫困的家庭就会借款来满足日常消费(Kumhof,2016)。对于家庭借贷的研究,(胡枫等,2012;Li Zhou等,2010)从社会网络角度研究对农户借贷的影响,社会网络有利于帮助农村家庭取得借贷;并且Li Zhou等指出了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时的特点:双方彼此不了解产生的非对称性信息,农户能够提供的抵押品如农用工具或劳动力等不能达到正规金融机构要求的标准,受天气等的影响使农民收入不稳定形成的独特的成本和风险结构,农户借贷并不一定用于生产性劳动、有时会产生非生产性使用贷款。借款的资金一般来自于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因为农民自身的特点,农户借贷主要来自非正规金融部门(史清华,2002;贺莎莎,2008),但是史清华认为民间借贷的付息比例呈上升趋势,贺莎莎调查发现农户拆借以没有利息和明确的还款期限为主,属于信用借贷。(伍再华等,2017)从收入不平等和社会保障支出的角度分析家庭借贷行为,收入不平等程度越大,家庭借贷的意愿和规模就越大,社会保障支出对家庭借贷的行为有挤出效应。

以上文献对互联网和家庭借贷两方面有很深入的研究,但很少有利用微观数据研究互联网的使用对农民借贷产生的影响。

三、实证分析

本文数据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于2010年和2014年所开展的“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CFPS。这项调查通过三个层次即个体、家庭和社区的样本,统计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和健康度变迁。借用CFPS数据库,用stata14.0进行数据分析,研究互联网的使用对农户借贷额的影响。

(一)数据描述

选择2010年和2014年两年的CFPS数据进行分析,涉及互联网使用的数据在成年人调查问卷中,而家庭收入和借款金额数据则出现在家庭问卷中。因此整合两个问卷中的调查结果,同时筛选出既在2010年又在2014年的数据,组成本文实证分析的样本数据。

本文选择的样本中,2010年共挑选出5420个家庭,至少有一人上网的家庭有1140个,约占总家庭数的21.03%;而这些家庭到2014年时,至少有一人上网的家庭个数增加到1820个,约占总家庭数的33.58%。但是由于某些指标数据的缺失,实际分析时2010年统计数据5120个,对应2014年统计家庭数据只有828个。2010年5420个样本数据中,从银行贷款的样本仅有621个,占全部样本约11.46%。

杀人偿命的另外一层含义即是一命抵一命,相比较于自由刑或者金钱赔偿,当出现这样的结果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会得到最大程度的抚慰,所以说死刑制度能够最有效地发挥抚慰作用。

指标选择:被解释变量为家庭的借贷数额debt(单位,万元),解释变量为家庭收入familyincome(单位,万元),户主性别gender,年龄age,家庭规模familysize,受教育情况education,婚姻状况maritalstatus和是否上网internet。每个家庭中个人ID号最小的视为户主。其中虚拟变量户主性别男性表示为1,女性表示为0;受教育状况没有文化表示为1,小学表示为2,初中表示为3,高中表示为4,大学及以上表示为5;婚姻状况为已婚表示为1,未婚表示为0;是否上网为家庭中至少有一人上网表示为1,没有人上网表示为0。

(二)模型估计

农户是消费者,根据生命周期假说理论,假设农户是理性的,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并且按照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来消费一生的收入。若要达到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农户每年的消费水平必须相等。但是现期可能没有足够的收入来弥补当前的消费支出,这时农户借贷行为就会发生。互联网的使用能方便农户搜寻借贷信息,同时也会降低搜寻成本,更加快捷的找到适合农户的借贷。

互联网的使用对农户借贷额的影响建立如下计量模型进行定量分析:

表1说明的是2010年和2014年互联网的使用对农户借贷额影响程度。表1中(1)(3)列分别为2010年和2014年仅变量上网和农户借贷额的回归结果,回归系数为正且显著,表明农户上网对借贷额具有正向促进作用;(2)(4)列分别为2010年和2014年式中所列全部因素的回归结果,说明使用互联网对农户借贷额的正向促进作用依然存在。

表1 互联网的使用对农户借贷额的影响:全部借贷

表1(2)列控制其他变量不变,上网回归系数为0.4094,使用互联网的农户的借贷额会比不使用互联网的农户的借贷额多40.94%;当家庭收入每增加1%时,农户借贷额就会增加17.48%;户主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农户借贷额就会下降0.56%,随着年龄的增加,农户会有储蓄,还款能力低会降低贷款机构的贷款意愿;教育水平的越高会使农户借贷额降低,可能是由于受高等教育的人往往从事非生产性的劳动,其收入能够支撑大部分的生活开销;户主性别、婚姻状况和家庭规模呈现不显著的正向作用。

表1(4)列在保持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互联网使用的回归系数为0.2438,为正值但不显著,可能由于数据缺失严重造成;家庭收入每增加1%,农户借贷额会增加11.01%;受教育水平的回归系数为正值0.2700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户主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和家庭规模均不显著。

表2要分析的是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渠道借款额是否受到互联网的影响。由于农户自身的特点,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借款会受到限制,相反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借款要容易的多,因为彼此熟悉,信息能够及时流通和掌握。

表2 互联网的使用对农户借贷额的影响

表2中,(1)(2)列代表2010年农户从非正规金融借贷额的回归。(1)列互联网使用的回归系数为0.4550,(2)列控制其他变量不变,互联网使用的回归系数为0.3219,这两列中互联网使用的回归系数值都是正值,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表明互联网的使用会促进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机构借贷额的增加。(2)列在其他变量不变时,年龄对农户从非正规金融的借款有负向影响,这与在全部借贷额中的年龄因素一致;家庭规模显著为正;户主性别、受教育水平和婚姻状况在模型中不显著。(3)列为2010年互联网使用对农户从银行借贷额的影响。互联网使用的回归系数为正值1.0721,并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互联网使用会增加农户在正规金融的借贷额,可能是因为银行可以通过互联网对借贷农户信用进行管理,能够了解部分农户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性。家庭收入每增加1%,正规金融借贷增加20.82%;教育水平对银行贷款有正向促进作用,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普遍认为是素质较高,银行认为其更有能力还款,相对违约风险小;户主性别、年龄、婚姻和家庭规模在模型中不显著,但除家庭规模外的户主性别、年龄和婚姻状况对正规金融机构部借贷额均为正向促进作用。(4)(5)列代表2014年影响农户借贷水平因素的回归结果。(4)列互联网使用系数为0.3548,(5)列系数为0.2095,同样表明使用互联网能增加农户借贷额,但是增加的程度要小于2010年增加的程度。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2010年使用互联网的农户借贷额比不使用互联网的农户多32.19%,而2014年仅多20.95%;在2014年中家庭规模因素在模型中同样显著且为正,家庭人口多,借贷额多,因为需要更多的消费;家庭收入在2014年不显著,户主性别,教育水平和婚姻状况在模型中不显著,可能是因为数据缺失造成的。

(三)检验

在以上模型回归中,对各个因素进行多重共线性的检验,结果得出,最大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值是小于10的,所以不考虑多重共线性的因素。为了保证实证分析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全部借贷额为例,用上网率来代替是否使用互联网这个因素进行稳健性检验。上网率定义为一个家庭中使用互联网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值。

表4 互联网使用率对农户借贷额的影响:全部借贷

使用互联网作为变量和互联网使用率作为变量的回归结果相似。表4中(1)(2)列表示2010年互联网使用率对农户全部借贷额的影响。(2)列互联网使用率回归系数为显著正值,互联网使用率对农户借贷额有正方向的促进作用。家庭收入每增加一个单位,农户借贷额增加17.48%。户主性别、婚姻和家庭规模不显著。(3)(4)列代表2014年互联网使用率对农户全部借贷额的影响。(4)列互联网使用率的回归系数为正0.9526,且在10%的水平下显著,表明以互联网使用率为衡量指标时对农户全部借贷额依然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而家庭收入每增加1%,全部借贷增加10.8%。户主性别、年龄、婚姻和家庭规模不显著。

根据表4,将表2中的互联网使用指标换成互联网使用率之后,依然可以得出相似的结论,即互联网能够对农户借贷额产生正向的影响,该模型通过稳健性检验,具有稳定性。

四、结论及建议

资金的取得对农村经济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我们通过2010年和2014年两年的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CFPS)数据研究表明,农户借贷是受互联网使用影响的,使用互联网的农户比不使用互联网的农户借贷金额大;从借款的途径来看,全部借款受互联网使用的影响要大于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受互联网使用的影响,上网也会促进农户在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的贷款。家庭收入对借贷额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但对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促进作用较小。户主的年龄对借贷额有负向作用,年龄较大的户主可能由于身体状况、收入来源不稳定等因素难以获得贷款。教育水平对2010年的借贷有负向的影响,而2014年转为正向显著的影响,可能是由于教育水平高的人视野开阔,接受能力强,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转变消费观念等因素使得借贷额增加。在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中,家庭规模对借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人口多需要的生活开支和教育费用也要增加。

根据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互联网金融安全。企业要加快创新脚步,促进互联网的发展。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保证互联网金融安全,提高农户网上借贷的安全感。构建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让更多农户获得借贷信息,从而获得充足的借贷额。

第二,完善法律法规,促进非正规金融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的发展。考虑农户借贷的特点,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是很好的选择。政府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良好的金融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为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适宜的环境。

第三,促进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户借贷的途径,但是由于其贷款额度小且还款风险大等因素使得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存在障碍。加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政府提供助力,实现信息共享,更好的为农户借贷服务,促进农村的发展。

一方面,互联网的使用可以提高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借款,另一方面,农户的全部借贷额来自于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而互联网的使用会对全部借贷额产生影响,加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为农户借贷市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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