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世界“走出去”关注风险“回头看”

2017-12-09 08:15孔丹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北京100029邢宇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北京100176
国际税收 2017年7期
关键词:税收管理税务机关分局

孔丹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北京 100029)邢宇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 100176)

放眼世界“走出去”关注风险“回头看”

孔丹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北京 100029)
邢宇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 100176)

随着“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逐步加快。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实际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含中央在京企业)1 371家,较2014年净增加394家,同比增长40.33%;北京市企业(含中央在京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正在开展的工程项目3 130个,同比增长15.41%。但是企业在大刀阔斧“走出去”的同时,更需要时刻回头审视涉税风险。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通过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筛选的高风险企业开展风险应对,成功对一家利用受控外国企业进行避税的企业实施了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税款及利息近7000万元,此案也成为北京市迄今为止入库税款金额最高的受控外国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案件。

一、市、区两级联动,实施科学精细管理

2016年,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着力提升“走出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细化信息统计抓源头,强化风险管控抓过程等一系列举措,着力构建信息化、专业化管理体系。在汇总各渠道信息的基础上,整合建立起近三年的“走出去”企业信息清册,做到工作心中有数。同时设计了涵盖12个考核指标的“走出去”风险指标模型,通过严格的政策标准、科学的指标体系、扎实的基础数据对企业的“走出去”情况进行风险筛查,并根据结果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托各区、分局开展定向风险应对,针对受控外国企业税收风险进行深度挖掘,使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二、标准逐一比对,认定受控外国企业

2010年11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管辖的A有限公司通过其100%控股的设立在香港的B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了美国C集团旗下的设立在开曼群岛的D集团有限公司,D公司在全球拥有20余个工厂,以及多个工程中心和客户支持中心,行业内市场份额约占全球的10%。香港B公司对D公司的持股比例超过50%,香港B公司取得的所得类型绝大部分为股息所得,2014年及2015年利润总额均在亿元左右。

B公司虽然取得了巨额的股息收入,但其财务报表显示其无所得税费用。根据“香港法例”、“税务条例”的规定,有限公司利得税税率为16.5%,但只有取得来源自香港的营业利润、薪金和租金三类所得才需要课税,因此B公司实际税负为零。同时A公司、B公司成立的目的均是为了完成对D集团的收购并取得投资收益,没有其他合理的经营需要。

综合以上因素,税务机关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实行)》(国税发[2009]2号)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逐一比对,认为企业存在受控外国企业税收风险。税务机关随即与企业开展了多次约谈。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其香港B公司在取得投资收益后还有可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投资,而且在2015年上半年曾向境内分配了近千万元的未分配利润。但是税务人员对企业初始投资金额、整体利润水平和后续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后指出,首先A公司的注册资金全部用于了对D集团的收购,并无其他投资项目,其次B公司在境外滞留的利润金额远大于其曾分配的利润,而且也未进行任何其他投资经营活动。通过解读、宣讲政策,最终税企达成一致,并实施了特别纳税调整,企业补缴税款及利息近7000万元。

三、坚持深耕细作,努力实现税企双赢

(一)加强对境外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教育

我国“走出去”企业对境外税收风险的重视程度普遍不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在对“走出去”企业的多次问卷调查中发现,“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准备严重不足,缺乏对境内外税收知识的了解。北京市国税局各区、分局在进行受控外国企业案件调查时也发现,企业办税人员对我国受控外国企业管理制度缺乏基本的了解。各级税务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让企业能够做到“资金未动,税务先行”,减少企业税收损失,维护我国税收利益。

(二)完善境外税收管理有关政策

税务机关应当完善与境外税收管理密切相关的境外投资信息报告、受控外国企业风险、境外税收抵免相关的税收政策。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息报告体系相对简单,还不能满足日常征管工作的需求。我国的受控外国企业制度也需要对基层税务机关在执法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做出进一步的明确,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境外税收抵免制度需要根据企业“走出去”的最新情况进行必要修改,适当放开境外税收抵免的部分限制,减轻企业境外税收负担。

(三)强化境外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国际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国际税收管理焦点从境内到境外的转变。目前我国已经迈入资本净输出国的行列,“走出去”企业的相关税收风险管理事项逐步增多。税务机关要做好境外税收管理的人才培养和硬件建设,并加强信息化应用力度,广泛获取企业“走出去”信息,用更科学、高效的方法开展分级、分类风险应对,一方面摸清企业涉税诉求,强化事前风险提示,及时准确地提供纳税服务,助力企业大刀阔斧走得更远;另一方面优化国际税收管理资源配置,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沟通协作,吸收先进管理理念,助力企业扎实谨慎走得更稳。

实习编辑:叶琼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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