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车网上非法营销为何泛滥

2017-03-20 08:02李涛熊程
网络传播 2017年2期
关键词:二手车搜索引擎违法

李涛+熊程

近年来,互联网作为一个全新的话语空间发展迅猛,不法活动也借助网络信息独有的传播特性花样翻新,让消费者、网络服务运营商、网络监管机构防不胜防。

我国《网络安全法》即将施行,网络空间内的违法舆情现状如何?网络内容监控机制是否有效?本文以互联网上的“黄江走私车”现象为例,通过舆情监测与网站测试进行专项研究,结果发现各大网站普遍缺乏相应的内容监控机制,举报受理机制也亟待完善。

“黄江走私车”舆情现状与趋势

东莞黄江镇,曾聚集了一批从事非法走私车销售的商家。经过多轮严厉整治,黄江现实中的走私车已近绝迹,但在互联网上,打着“黄江走私车”名义的商家信息却屡禁不止。网上以“黄江二手车”为名,从事走私车非法销售的商家也越来越多。

事实上,走私车和进口二手车,都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8号》明令禁止进口“二手(旧)汽车”。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在暴利的驱使下,走私二手车、盗抢车、报废拼装车的违法行为却屡禁不止,甚至衍生出帮助买家改号、套牌等“洗白”操作,是违反《刑法》《道路安全法》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根据现代社评院与中青华云的舆情监测,自2011年到2016年,以“黄江走私车”“黄江二手车”为关键词的网络信息数量呈现加速增长态势,月度新发布的信息量时有高峰,最高峰出现在2016年11月,新发信息量达到了1141条(见图1)。

研究人员从舆情监测系统2016年全年数据中,以“黄江走私车”和“黄江二手车”为关键词,随机各抽取100條信息,对其内容逐一分析甄别,结果如图2、图3所示,“黄江走私车”相关信息中有54%为非法营销信息,“黄江二手车”当中有79%为非法营销信息。

对非法信息的进一步分析发现,走私车贩的藏车与交易地点并不一定在黄江,有些甚至远在山东、山西等省份,但标题信息往往都自称为黄江走私车、二手车。

“黄江”在网络舆论场中,俨然已被塑造为“中国走私车聚集地”。对于缉私部门来说,执法难度大大增加,而对于不法分子来说,违法成本,尤其是被打击风险却大大降低。

违法信息发布传播的五大规律

分析发现,黄江现实中的走私活动在严厉打击下已趋于冷寂,当地缉私成绩在媒体报道中多有体现。但不法分子在网络空间上的非法营销以及诈骗信息却难以根除,而且逃避查处的手法多种多样。总结起来,此类违法舆情的发布与传播存在一些明显规律。

规律一:在境外自建非法网站。不法商家的常见做法,是通过自建营销网站,在网上招揽买家。为了逃避查处,这类网站通常将服务器设在境外,绕过国内网络监管部门的备案要求,或者干脆盗用合法网站的备案信息。例如,“华星二手车交易行”网站的真实IP地址在美国,但营销联系电话等信息全部在国内。又如,“黄江交友二手车交易行”伪装成国内合法网站,也标明了ICP备案信息,但实际上该网站服务器位于香港,实际备案信息为外地的一家皮包公司。

规律二:依托网络黄页、B2B网站等合法平台。依托第三方合法网站平台,建立营销网页或发布推广链接,开展非法营销,是此类网站的另一大特征。例如“铭志二手车”网站拥有独立域名,但其网址实际是第三方平台中国114黄页上的一个网页。又比如“黄江龙腾二手车”,该公司有一个经过正常备案的网站,网站上没有违法内容。但是,该公司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搜了网”上的一个主页,却声称销售“免税进口车”。

规律三:通过论坛和自媒体平台发布营销文章。各大论坛、自媒体平台和微信平台,已成为非法营销信息的重灾区。此类违法信息主要有如下表现:

1.改编正常新闻报道,夹带非法信息。例如,一篇自媒体文章标题为《289台黄江走私豪车经泰国,泰警方查获仅20万起拍》,新闻内容为泰国警方进行的一次走私车拍卖,与黄江无关。但是发布者在标题中加上“黄江走私车”字眼,刻意误导读者。该文还在多个自媒体平台被转载,都使用同样手法。

2.捏造新闻报道。例如,标题为《黄江查获144台百万走私车 为何豪车众多》一文,在网上出现多次。但发布者随意修改新闻事件的发生时间,从“2015年夏天”到“2016年”都有。有的文章直接在文末添加广告“更多走私车资讯请关注黄江乐承微信132****9797”。

3.以揭秘、攻略等形式指导网友买车。此类文章通常以如何识别“黄江走私车”车况,避免在买车过程中被骗为主题,文中附有联络方式。例如天涯论坛的一篇文章,标题为《我对黄江走私车的大概了解,有意进来花几分钟看看》 ,属于此类文章的典型代表。

4.直接发布违法销售信息。例如,一个名为“东莞黄江进口二手车交易市场报价”的微信公众号,所发文章称“黄江二手车、黄江走私车、黄江水车、黄江车能买”,甚至直接在文中标明车型、价格、联系方式等。

规律四:利用问答平台诱导发帖。问答平台互动性强,浏览量高,但造假容易,审查不严,也是非法营销信息的泛滥之地。通过诱导性的提问、回答,发布教唆信息,被称为“炸鱼”。这在百度知道、百度贴吧、知乎以及一些论坛中很常见。

规律五:利用搜索引擎漏洞。搜索引擎缺乏内容审核机制,导致极易搜索到非法营销信息。研究人员在2016年12月23日分别对360和百度进行搜索测试,结果发现:

1.搜索引擎缺乏内容审核机制,极易搜获非法营销信息。无论原文发布在什么网站上,用户通过关键词很容易就能获得目标非法信息。

2.搜索引擎工作机制被非法车商利用,影响所有互联网用户的搜索结果。非法车商的网站,会利用各大搜索引擎的工作机制,提升自己网站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优化非法内容的显示。搜索引擎营销(SEM)、搜索引擎优化(SEO)等技术,被不少非法车商用于网络推广。

例如,通过百度搜索“黄江走私车”,搜索结果第一页显著位置,就有非法网站“华星二手车交易行”。对其网站的初步技术分析发现,其“head文件”中的页面标题(title)为“走私豪车_黄江走私车_二手走私车-华星二手车交易行”,描述(description)中含有“珠三角最专业的走私车销售公司”字样,这些信息直接显示在搜索引擎的结果页面上。

3.利用关键词竞价排名。“黄江走私车”这样的关键词涉嫌违法,搜索引擎并不销售。但是,“黄江二手车”关键词在销售时,却被不法车商与“走私车”“进口车”关键词打包在一起,同样达到了广告推广的目的。

网络服务运营商内容监控机制普遍缺失

分析“黄江走私车”违法信息的传播规律,可以发现,各大网络平台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除了部分将服务器设在海外的非法网站之外,绝大多数非法信息都发布在国內大型网站,或者经大型网站进行传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研究结果证实,各大网站普遍缺乏相应的内容监控机制,举报受理机制也极不完善,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推卸内容管理责任。以“中国114黄页”网站为例,“铭志二手车”在该网站上建立主页,非法推销进口车。但是在其页面下方即是114黄页网的免责声明,声称“本用户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用户负责。中国114黄页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实际上,这一声明本身已经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举报受理机制形同虚设。网络平台可能无法审核用户发布的每一条内容,用户举报却是监控违法内容的有效机制。但是,很多网站平台在实际运作中,举报受理机制却形同虚设。

1.内部举报受理机制缺失。例如百度搜索,虽然在页面下方设置了举报按钮,但实际受理机构是“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百度内部举报受理机制缺失。

2.举报门槛过高。例如搜了网,除了免责声明,还设置了“删除/修改信息”选项。通过此选项,用户可以对违法信息进行举报。但是,如要提交举报信息,举报人必须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电话号码、邮箱等详细个人信息,举报门槛明显过高,令普通网友心怀顾虑,望而却步。搜狗搜索、360搜索、中国114黄页等大型网站概莫能外。

3.举报操作繁琐。例如搜狐公众平台,如要举报,用户必须在“搜生活官方举报平台”进行公开发帖,并限制每次只能举报一条信息。研究人员统计发现,平台平均每天举报量大约30多条,对于搜狐这样的大型网络平台来说并不相称。

4.限制举报量。例如百度知道,有较为规范的举报流程,但是一次只能举报一条链接,而且不允许短时间内连续举报。具体到“黄江走私车”相关违法信息,在百度知道上大量存在,按现有举报受理机制,即使举报得到受理,也难以起到净化效果。

综上所述,以走私车非法营销为代表的违法信息,目前在网络空间上极为普遍,但各大网络平台普遍未予以足够重视,以举报受理为基本形态的净化措施基本形同虚设,网民参与、公众参与的渠道并不畅通。《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施行,如果现有监管环境不改善,可以预见,违法舆情在网络上的泛滥态势将难有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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