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的思考

2017-03-12 08:24赵英强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消费导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京津冀天津协同

赵英强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的思考

赵英强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我国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便开始思考京津冀一体化合作,但当时只是进行初步设想,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京津冀三地间的合作也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座谈会上明确表示,国家需要不断推进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着力加大对协同发展的推动作用,避免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要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建立三地间顺畅的沟通协调渠道,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促进京津冀地区整体协同发展。

京津冀 协同发展 一体化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现状

(一)实力差距明显

我国在明确提出“京津冀一体化”的概念之前,京津冀三地间已经形成了区域经济往来,例如,2005年我国出现第一家京津冀跨区域票据自动清分系统,标志着京津冀三地票据实现相互流通,对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此之后,京津冀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愈加紧密,出台诸多合作方案。但三地在合作的方向上过度倾向于具体的项目实施,针对整体区域发展的规划却少有提及,因此无法促进三地向系统、协调的发展方向前进。京津冀地区是中国内地城市最密集、工业基础最雄厚的区域之一,是全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但京津冀三地的经济发展有明显的实力差距,导致三地经济增长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其中北京和天津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大幅领先于河北地区。

(二)内部结构存在差异

从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的内部结构来看,北京的经济发展状况十分稳定,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根据中央对首都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北京进一步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北京的经济结构已发生明显改观,向更加符合首都核心功能要求的方向发展。天津处于环渤海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但经济实力和资源状况均落后于北京,其发展仍处在改革和创新的阶段。河北处在北京和天津的环绕区域,土地和人力资源十分丰富,土地面积高达18.88万平方千米,在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内部的产业结构逐步拓展到建材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机械行业和食品行业,且以上五种行业已经成为该地区的主要支柱产业,河北在传统产业经营上呈现出的良好态势,主要是依靠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综合判断,北京已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天津处于工业化阶段后期,而河北尚处于工业化阶段中期。

二、京津冀协同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竞争大于合作。长久以来,京津冀三地在发展上呈现出竞争大于合作的势头,竞争局面主要集中在北京和天津之间。北京和天津作为京津冀区域发展的重要城市,两个城市的产业发展基础较好,但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两地之间沟通协调并不多,没有出现明显的分工合作,导致两地间无序竞争的现象愈加严重。同时北京、天津的经济发展,对河北不仅仅没有产生辐射影响,反而却因为其优越的资源配置,把周边的各种要素都吸引到京津地区来,产生虹吸效应。京津冀地区竞争大于合作的现象势必会造成区域协同效应的降低,无法有效带领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可见京津冀三地间激烈的竞争,是造成京津冀整体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其在发展上落后于“长三角”区域的重要原因。

(二)经济协同程度低。京津冀地区发展出现的问题同时体现在三地经济发展协同程度低上面。我国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提出京津冀一体化的区域发展模式,三地之间也已经开始了合作交流,但长久以来,京津冀的发展呈现出有目标但实施效果差的特点。分析造成该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京津冀地区缺少统一协调的组织机构,导致三地之间的经济协同程度偏低。加上三地在发展方面过度注重本地区的经济利益,在本地区长期实施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缺少整体规划上的宏观考虑,致使三地之间的市场分割,阻碍了京津冀地区经济的协同发展。当前京津冀地区还未形成统一性的同城效应,市场力量不充分,产业结构存在同质化现象,没有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跨地区的合作渠道不够畅通,可见经济协同程度低的现状已经严重阻碍了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

三、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京津冀地区合作。京津冀之间的合作需要有国家的顶层设计作为支点,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发展共识,明确各个区域的努力方向。就京津冀地区而言,北京有着极大的发展优势,与其自身是政治中心有关,诸多央企总部和金融机构等均在北京落户,很多外资企业也在北京落脚。对比于北京而言,天津和河北的整体优势则相对较弱。一个区域若想实现跨越式的发展,需要建立起机构集中、市场发达且配套设施齐全的区域中心,因此京津冀地区可将北京作为三地的区域中心,同时选择天津、河北某一区域作为功能副中心,核心是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要以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调整优化传统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

(二)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京津冀地区为实现良好合作,需要建立促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政策法规,三地协同合作需要根基于中央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的引导。这需要中央和京津冀地区三方共同商讨制定出适应三地区域合作和经济发展一体化的相应法律法规。采取统一的区域性法规能有力保障该区域内各重点领域的合作,明确其功能定位、产业分工。建立促进沟通协调的有效机制和发展平台,以推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的有序进行。

四、结语

京津冀地区同属京畿重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我国当前三大国家战略之一,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京津冀地区需要将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总体目标,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实现京津冀资源优势互补,努力形成目标同向、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1]苏振东,尚瑜.京津冀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天津“出海口”效应研究——兼论天津自贸区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推动作用[J].国际贸易问题,2016,(10):108-118.

[2]张军扩.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的思考[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6,(03):1-5.

赵英强(1987-),男,汉族,北京人,硕士学历,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学、经济管理。

猜你喜欢
京津冀天津协同
如果天津有“画”说
蜀道难:车与路的协同进化
天津卷
“四化”协同才有出路
《天津之眼》
天津
三医联动 协同创新
京津冀大联合向纵深突破
京津冀一化
养老“京津冀一体化”谨慎乐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