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物流业税负的影响与对策

2015-07-07 19:37邢淑兰
现代企业 2015年4期
关键词:营业税物流业税负

邢淑兰

物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新兴产业已经开始迅猛发展,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将物流行业的所有业务均纳入此次试点范围,从政策方面确保物流业整体税负减轻。本文从物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出发,分析该政策对物流产业的影响和积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深化发展物流业的对策建议,让物流企业税负合理,减少税务支出,促进物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营改增”对物流业税负的影响

1.有利影响。(1) 营改增解决了物流业在经营中重复纳税的问题,便于物流企业向专业化发展。目前,第三方物流的迅猛发展成为物流行业的一个发展趋势,但是,现有的营业税征收的环节众多且实行全额征税的方法,使得交易的次数和税负的繁重程度呈正比,交易次数越多,税负越繁重,重复征税的问题逐渐凸显。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按照增值税的增税办法实行抵扣方式,不仅仅降低了试点企业税负水平,同时也减轻其下游企业的税负,在增加了试点企业竞争力优势的同时,也加快了其开拓市场的步伐,推动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有利于物流企业的专业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这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积极意义。(2)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减轻。物流行业很多都是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此次改革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由原来3%或5%的含税税率,调整为如今3%的不含税税率,降低了中小型物流企业的税负,增加了中小企业的现金流,有助于促进中小型物流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某物流运输企业试点前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营业税=300×3%=9万元,不考虑营业成本情况下毛利为291万元;试点后营业收入仍为300万元,此时应交增值税为(300÷1.03)×3%=8.74万元,毛利为291.26万元。总体税负下降0.26万元,毛利增加0.26万元。(3)有利于物流业的专业化内部分工。物流业增值税进项税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从整体上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从而促进了物流业内各中辅助性服务间的细化分工。例如,可以鼓励拥有自己的运输分部的集团企业,将其运输业务分割出来,去注册成立一个或多个相关的子公司,这样其运输服务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那么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以减少整个集团的应交增值税税额,从而实现了主业和辅业之间的分离。物流外包已经成为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但目前实施多环节和全额征税的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就凸显了出来。而且物流企业无法抵扣其外购的固定资产、燃料等已纳增值税,这样就造成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征税。所以,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企业往往更加倾向于实行小而全、大而全的生产经营模式。“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物流企业的专业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这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积极意义。(4)可以提升物流业的服务水平。营改增对物流业税收征管体系得以改善,物流企业和增值税纳税人处在同一竞争环境中,行业竞争模式将逐渐摒弃“价格竞争”,而转向“服务竞争”,进而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将得到稳步提升,并有利于建立行业内企业的信誉体系,从而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2.不利影响。(1)营改增使物流业税负加重,阻碍行业发展。2012年8月1日北京物流行业实行营改增试点后,公司税负大幅增加。物流的运营成本上涨很快,尤其是人工成本、仓库租金、油费的上涨吞噬了大部分利润,而物流公司议价能力弱,很难向上游企业涨价。不能说营改增是企业经营困难的重要原因,但在整个行业环境恶化的情况下,确实是雪上加霜。根据营改增方案,按一般纳税人标准,交通运输业采用11%的增值税税率,代替了过去营业税3%的税率;而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则采用6%的增值税税率,代替过去营业税5%的税率,而且物流业占成本比重最大的人工成本和仓库租金不可抵扣,并且实际执行过程中可取得的抵扣项目较少,大大增加了物流行业的税负。(2)营改增后物流行业的市场份额减少。营改增后,企业通常要求通过较高的进项税额抵扣以降低自身的税负,部分企业为了达到减税的目的从而取消物流中间环节而与供应商直接交易并提供增值税发票,这样使得物流企业的业务不断减少,市场份额逐渐缩减。营改增后,供应商通常要求购货方将账款直接支付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而不再通过物流企业,这样严重影响了物流企业的资金流,改变了部分物流企业的经营模式。虽然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对物流业的发展形成了不利影响,但从长远来看,经过调整和不断完善后的营改增将促进物流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比如将所有行业都纳人营改增范围,这样势必可以增加物流业的可抵扣进项,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完善物流业“营改增”的对策建议

1.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规避营改增的负面影响。物流企业应认识到物流行业财税改革的过渡性时期的特殊性,并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对于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确有增加的物流企业可根据各地政府的财力状况,通过向政府相关部门据实反映税负增加的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从而获得政府财政补贴,但是,此种政府财政扶持只是过渡时期的短暂存在,并不会让企业长期享用。除此之外,物流企业可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寻找具有相似状况的物流企业,将营改增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整理汇总,提报给物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物流行业协会争取相关的政策支持(如引进增值税差额征税等),从而减轻物流行业的税负,规避营改增带来的负面影响。建议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统一执行6%的税率;设立“综合物流服务”税目,对运输、仓储、货代、配送等物流业务各环节实行统一税率、统一发票。

2.完善会计核算流程,合理进行纳税筹划。“营改增”后导致企业工作需求量大增、税费核算精准度上升,这就对企业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对于税务方面的专职财务人员,企业应尽快展开其培训和再教育,使会计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业务素质。物流企业要完善财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处理,统一科目设置及核算准则。同时,相关企业应及时建立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包括发票的填开、使用、验证和核销等,以符合增值税制度的相关要求,在设备、劳务或者货物的采购方面,也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增值税税制的管理制度。在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方面,国家有严格规定,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上有进一步提高,物流企业要相应地制订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和增值税税务工作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发票使用程序,包括发票传递和交接等,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和规定程序进行具体操作,控制相应的税务风险,防止增值税发票虚开乱开。企业也可以针对不同的层级,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开展应对“营改增”的全面指导,分别对相关操作人员,职能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经过不同侧重点的差异化培训,了解税改背景下的不同发票管理制度和财务操作流程,同时普及税务风险意识。企业应明确纳税筹划才是从根本上有效缓解“营改增”所带来税负增长问题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物流企业加强自身会计核算,及时转变征收营业税时的纳税计算方式。

3.争取过渡性财政补贴。“营改增”比较普遍的问题是物流运输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企业如果发现“营改增”确实使自身的税负增加了,就应当及时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以避免税负增加带来的不利影响。应当注意的是,过渡性财政扶持需要企业向有关部门提出,如实反映税负增加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属实后才能获得。而且过渡性财政扶持只适用于税制转变这一特殊时期,企业并不能长期享用。更不用说,有的地方由于财力原因,根本就无法实施财政扶持。因此,企业要积极从自身情况出发做出调整,以适应“营改增”的税制改革。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交通运输业是国务院确定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优先领域,发展物流业又是国务院提出的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点。政府应该从政策层面上给予物流企业支持,可以适当增加进项税抵扣项目,对于占有物流企业较大成本比例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房屋租金等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对于一些相对固定而实务中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支出(如燃油消耗、修理费等)按照行业平均水平测算应抵减比例,将这些项目的支出作为减计收入处理,计算销项税额。

5.将货物运输服务纳入物流辅助服务。在不改变《“营改增”试点方案》基本框架的前提下,将“货物运输服务”纳入“物流辅助服务”,采用6%的税率。同时,明确设立“物流综合服务”统一税目,与物流相关的各环节业务执行统一的税目和税率,以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的需要。将货物运输服务纳入物流辅助服务、设计使用物流业专用增值税发票等对策来解决。设计使用物流业专用增值税发票针对物流业发票管理问题,可以借鉴以往定额发票的经验设计出物流行业增值税专用定额发票。以适应物流企业经营网点多,发票额度小、用量大的特点,设计增值税专用定额发票,并允许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同时也要建立一套可行的管理机制,规范增值税发票使用和保管。

总之,“营改增”从长远来看,对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是有益的,虽然营改增政策短时间内可能导致部分物流企业的税负增加,但这只是一个短期现象。它在优化税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也带来了部分企业税负的大幅上涨。我国各物流企业应正确面对此次改革,有效利用营改增带来的有利影响,并通过转变观念、明确增值税核算方法、争取财政补贴与政策支持以及与客户共同分担税负增加等重要举措来尽量降低营改增的不利影响,从而通过此次税制改革促进物流行业的不断进步和长期发展。

(作者单位:西安培华学院会计学院)

猜你喜欢
营业税物流业税负
物 流 业
我国物流业的供给侧改革的突破口
1995年-2015年营业税与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关系
中央营业税暴增30倍 特殊时间段的特殊现象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交通运输类快递业营改增税负比较及对策
6.按月申报营业税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中国适度税负水平的估计
物流业
企业税负、就业税盾与就业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