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商人文学创作特点

2013-08-15 00:49刘连德
关键词:文学创作商人文学作品

刘连德

(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安康学院 学生就业处,陕西 安康 725000)

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其时商品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因此从商人数急剧增加。经商风气蔚起,促进了商品流通的活跃和市场经济的扩大;同时,出于爱好文学的目的或者是牟利的动机,一些商人与文学家的交往比较频繁,许多商人也参加了文学创作,刻印了大量的文学作品进行销售,促进了文学的传播。

在与文学家频繁交往的商人中,其中一些人崇尚风雅,品第不俗,而有些人则纯粹只是为了谋取利益,附庸风雅,如周晖在《二续金陵琐事》中所记述的一件轶事:“凤洲公(王世贞)同詹东图(詹景凤)在瓦官寺中,凤洲公偶云:‘新安贾人见苏州文人,如蝇聚一膻。’东图云:‘苏州文人见新安贾人,亦如蝇聚一膻。’凤洲公笑而不语。”[1]这里的“贾人”指的就是商人。这则故事反映了商人与文人之间交往密切并相互利用的实际情形,虽具有一定的讽刺意味,但我们不能就此否定所有与文人交往的商人。实际上,有许多商人是热爱文学的,只是由于家计窘迫或者科举不利等一些因素,使他们不得不弃文从商,例如明代商人汪贵,“自幼奇伟不群,读小学、《四书》,辄能领其要。于是通习经传,旁及子史百家,至于音律之妙,靡不究竟”,又如商人郑作,“字宜述,号方山子。尝读书方山中,已,弃去为商。挟束书,弄扁舟,孤琴短剑,往来宋梁间。识者谓郑生虽商也,而实非商也”。[1]通过上述记载可以看出,商人不仅仅只是一味逐利之辈,他们与文人之间,既有着相互利用的必然关系,同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传统经济结构的制约以及商业活动自身的需要,明清时期商人的文学创作具有独特的特点。

一、明清时期商人文学创作外部特点

明清时期的商人在从事文学创作的过程中,继承了儒家重人文的传统思想,不少商人喜爱史书,擅长诗词歌赋,潜心经学,具有较高的文化造诣;与此同时,由于在经商的过程中必得往来四方,多历异域,因而在他们的笔下,更多地表现出对自然风光的关注,并集中抒写由此而引发的情思。商人唐景煌《出关诗集》中的《出塞》就颇有代表性,其诗云:“驱车出边塞,天地何茫茫。四顾不见人,千里尘沙黄。横视一气中,山海交青苍。北风裂地来,沙砾皆飞扬。严阳盛寒气,白日无晶光。坚冰不可渡,鸳马停彷徨。区区衣食事,驱我适远方。白云自南来,浩然思故乡。”[2]诗中意象繁杂,全是自然风光的描写,以及由此而生发的颠沛之感,思乡之情,充分体现明清时期商人从事文学创作时崇尚人文自然的特点[2]。

商人沉浮商海,以商品交易为业,虽然在农业宗法社会基础上所建立的重利的价值观,一直左右着明清时期商人的价值取向[3],但一旦他们涉足文学领域后,传统文化的道德价值观就不能不对他们产生显著的影响。受此影响,他们将伦理道德规范运用到市场经济领域中,并以此约束自己的商业行为,以诚信经营建立起了商品经济的道德基础。商人朱文炽“尝鬻茶珠江,逾市期,交易文契,炽必书‘陈茶’两字,以示不欺。牙侩力劝更换,坚执不移。屯滞二十余载,亏耗数万金,卒无怨悔”[1],汪坦“出游吴楚,虽托游于货利之场,然非义弗取”[1],所有这一切,反映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便充分体现出了轻利尚义的特点。

我国封建社会等级制度森严,贵贱有别,为了显示官府的权威,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统治者对人们的生活消费也有一定的限制。尤其在我国,自古以来,商人就备受轻贱,地位就十分低下,因而社会对其的约束也就更为严格。明清时期,由于商品经济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商人在经商过程中积累了丰厚的财富,因此,这一时期的商人从事文学创作时,便往往具有僭越礼制的特点。道光《款县志》卷一《舆地志·风土》云:“故拥雄赀者,高轩结驷,俨然缙绅。”李梦阳《空同集》卷59《贾论》云:“泰者则狎妓女,弹鸣瑟,即肥甘绮丽,车马珍玩诸属与诸大贵人等矣。夫贾编户之民也,而一旦音乐妓女奉肥甘绮丽,车马珍玩诸属与诸大贵人等,则淫侈而易为邪。”[4]这样的情形反映在其笔下,便充分体现出僭越礼制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的封建礼制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力。

二、明清时期商人文学创作内部特点

明清时期,商人在与文人的密切往来中,获得了精神的满足,这使得商人所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具有感情充沛细腻的特点。汪汝谦既是富商,又是一位精通金石音律,善为诗文的才士。除了和文人名士往来密切之外,如董其昌、陈继儒、王思任、茅暎、李渔、钱谦益等,他还与柳如是、林天素、王薇等才女名媛经常往来。他以自己的富有,为这些才女名媛提供了栖身之所,给予其与文士们交往的便利条件;与此同时,他又用男性的情感,给予她们以怜爱,甚至同她们之间发生了爱情。这些微妙的情感,在他的诗作里,都得到了细致的表达,如其《无题》诗:“明妆忆昨艳湖滨,一片波光欲荡人。罗绮丛中传锦字,笙歌座上度芳辰。老奴愧我非温峤,美女疑君是洛神。欲访仙源违咫尺,几湾柳色隔香尘。”陈寅恪先生认为,此诗“不仅藏有河东君姓名,颇疑此诗中尚有河东君之本事”[5](P356)。就诗意而言,他一方面对柳如是欣羡有加,但另一方面,却又“老奴愧我非温峤”,感叹不能像温峤那样再来一段风流韵事了。《闽游诗纪》为崇祯十四年汪汝谦福建之游所写诗作。陈寅恪先生认为,汪氏此行是“访林天素之行”[5](P370)。其集中有《福州访林天素,知已移居建宁赋怀十首》,其一云:“不接风神已廿年,芳堤花下每相怜。自从南浦消魂后,何至三山复黯然。”其七曰:“凭将双履轻千里,半为名山半为君。却讶相寻无定踪,不知何处觅行云。”对林天素的忆念,未遇林天素的失望与黯然,表露得分外深挚。集中有多篇未见林天素时的忆怀之作,但在见到林天素后,从诗意推断,林天素似乎并没有和他重燃当年的感情,最后他不得不和她分别。其《别林天素》其四曰:“一觞一咏一呜咽,肠断春深泣杜鹃。若得重逢如此日,恐应多出再生缘。”“此行本专为访觅林天素,但天素终未能与之偕归西湖”[5](P370),诗中所流露出来的伤感凄切之情非常浓烈。此类作品,既让我们可以借此窥见到他们的内心深处,也让我们能借此了解到那个时代商人与文人、才女之间的交往情形。

总而言之,明清时期商人的文学作品,具有重视人文和自然、轻利尚义、僭越礼制、感情细腻等特点。他们的文学作品,不仅能够反映出自身的社会心理和思想情感,更能够反映出一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可以这样说,明清时期商人的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和史料价值,是我们借此考察明清时期的经济文化发展以及社会交往的一扇特殊的窗口。

[1]陈书录.明清时期区域文化与文学交叉中的特色研究——以区域商贾与文学互动研究为突破口[J].河北学刊,2011(7).

[2]王鑫.盐商郑氏家族文学文化活动研究——以郑元勋为中心[D].扬州:扬州大学,2010.

[3]刘倩.从明清通俗小说看皇权专制制度下中国商人及商业资本的命运[J].明清小说研究,2006(2).

[4]付建华.“三言二拍”中的苏州徽州商人与明清时晋商之比较[J].晋中学院学报,2010(4).

[5]陈寅恪.柳如是别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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